人為自己活著快樂還是人為別人活著快樂?

爽口老母雞麵條


人活著都想讓周圍的人因自己而快樂,這是價值。但人還要自己先快樂。

1,不管是快樂還是幸福都是發自內心的,相由心生,我們的心騙不了人。快樂是要影響別人,而不是要求別人。


2,《中庸》:“莫見乎隱,莫顯乎微,故君子慎其獨也。”其意是當獨自一人而無別人監視時,也要表裡一致,嚴守本分,不做壞事,不自欺。自己的時候,都不快樂怎麼讓別人快樂。



3,一個正能量的人就像太陽一樣,是發光發亮的,洋溢著快樂,就是氣場。不直覺
感染更多的人。


葉子寫實


從微觀上說,人活著的的目的就是滿足自己的吃喝拉撒,能如此就是快樂。但從宏觀上講,人類世界是共生效應。人類社會假如就剩下一個人,從精神上和物質上都是無法生存的,所以,人人為我,我為人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快樂。比如,大航海時代,國外有個船員,因自己的航船遇到風浪而沉沒。他歷盡千辛萬苦,游到了一個孤島上。沒吃的沒喝的,他想到了自殺。可是,他忘不掉家人和朋友,重新喚起了求生的慾望。於是,他在孤島上強忍著寂寞和孤獨生存了很長時間。終於,有一條航船途徑此島時發現了他才終於得救。他把他的經歷後來寫成了一本書,《魯濱遜漂流記》。這個例子足以佐證人生存的快樂,在於為自己和為他人是不可分割的。


皛川


人首先得為自己活著,為自己活著而掙錢養家餬口,養育後代,這個過程是艱難奮鬥的過程,在這個階段基本談不上什麼快樂,而更多的是壓力。那麼只剩下為別人活著快樂這一個選項嗎?不!把為自己活著和為別人活著這兩個方面對了起來作為快樂的二選一思維是不恰當的。人為自己活著是一種權力,同時也是一種義務;除了養育後代、贍養父母老人以外,沒有為他人活著法定責任和義務。但是作為社會人,應該負有尊重他人,與其他人權利相協調的義務。按照馬斯洛學說,人生存的五個階段,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這兩個階段應該算動物性生存階段,這個階段屬於自在階段。自在階段滿足以後才逐漸進入自由階段。當他超越了自在階段,活著是自由的;意識到了自由時,他才能夠品嚐到快樂的意義。快樂是一種主觀感受,與個人價值追求有關。他認為滿足程度達到和超過了自己預期目標,他就會覺得快樂。滿足程度低於預期目標,或者在追求更高層次的目標遇到挫折時就不會感覺快樂,以至於沮喪和憤怒。人作為社會性動物,目標實現與否及滿足程度很大一部分與其他人的相互作用有關。人到了歸屬、尊重和自我實現階段,能否得到他人的尊重、協調,使其順利實現,對快樂與否有決定性影響。當他“欲渡黃河冰塞川,將登太行雪滿山”時,他不可能快樂。

人追求層次越高,越關乎社會共同目標,越需要協同作用,和者越寡,也會更多地遭遇挫折,越少快樂。無數先烈為了自由解放和社會公平正義英勇奮鬥,卻遭遇牢獄之災殺身之禍,無論對自己還是對民族都是一種不幸。現代社會絕不應該將一個為民主自由人權平等的人的追求視為犯罪,更不應該剝奪他們的生命。當這個社會能夠保障他們的民主權利時,他們將獲得快樂,否則誰也不會得到快樂。市場經濟是一種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經濟制度,經濟學不僅為“經濟”,也是為人們的快樂。帕累託優化就是為著滿足大多數人追求,為大多數人快樂所做的努力。一個人如果認識了市場經濟的本質,那麼就應該支持這種既有效率又能夠滿足最大多數人追求快樂的目標要求,而不應該寄希望於索取而不貢獻的烏托邦社會。

快樂不能停留在直觀感受階段,還應該提高到理性階段。快樂和自由的感受一樣,並不存在統一的標準。它而取決於自我思想認識提高程度,取決於自己的道德標準,取決於自己把什麼看作享受,也取決於對他人合法權利的尊重和保障。馬克思有一著名醒世名言:“每一個人的自由發展都應該是其他人自由發展的條件”,實現這一條件,快樂就基本上獲得保障。快樂是一個形而上學的理論問題,是與人的意志有關的問題,是一個關於價值理性的問題,創造快樂的環境和制度是每一個人的責任。


我思故我在我在我必思


人為自己活著快樂還是人為別人活著快樂?

人為家人快樂也是為個人快樂~同樂!家庭快樂組合是最大根本人性化原理,快樂家庭需要家人和善平和心態人與人之間的友誼善心,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快樂,和和睦睦歡樂家,平平和和幸福美,家庭的快樂帶給你幸福的美,生活中的快樂帶給你歡快心情的樂。

人為自己活著快樂是人的心態好,心情好。父母給的生命,好好珍惜,好好愛惜時光,快樂的心情對待自己,用快樂陪伴家人~朋友~同事~親朋好友,為快樂乾杯,為快樂加油。





洪雲162374521



半不山


首先,你得搞清楚“別人”的具體涵義,別人這個詞,比較模糊。你應該看到人類的大的方面,從人道主義出發的話,當然一般意義上,有一種略微的因素,但是,不全在於此,而是人類的希望。要考慮-人都是自私的這個現實的話,做到這一點不容易,被認為是“傻”。就此而言,相對而言,既然人們做不到,這種“傻”反而在一定意義上是對的,可以認為是相對的“真理”。“利他主義”我認為不完全對,有些盲目,為什麼值得提倡呢?因為沒有人那麼想,所以有合理性。這樣做的結果也令人擔憂,但從社會層面來說,也不失一個最好的標準。


手機用戶50843728796


一個人首先是為自己而活,然後才有可能為別人而活。自己活的快樂,為別人時才能快樂。自己活的不快樂,為別人時會加深自己的不快樂。

先賢莊子說過,先存諸己,後存諸人。自己連飯都吃不上,你拿什麼去幫人?又哪來的快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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