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覺得現在的男女婚前同居合適嗎?會有何利弊?

RainMan385


大家覺得現在的男女婚前同居合適嗎?

 我遇到兩對青年戀人,可以以此為例說說男女婚前同居合適不合適的問題。第一對男28歲,女29歲;第二對男27歲,女26歲;第一對男方家庭條件一般,女方條件很好;第二對男方家庭條件很好,女方條件一般;這兩對戀人的共同點是:有婚房且同居都在2年以上,兩方家庭中的女方父母和女方本人都急於結婚,而男方都不急,其中一方還說不到三十歲不結婚。他們二人都在朋友、熟人面前訴說他們被“逼婚 ”的“痛苦與無奈”,一個甚至還借酒澆愁。

這看的我們這些過來人簡直目瞪口呆。不禁感嘆:人和人真得沒法比,人家都掉福窖裡了,怎麼還不知福呢?這種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根源就是:男女婚前同居惹得禍。所以,我覺得現在的男女婚前同居:真得不合適。原因是:

婚前同居讓年輕人的結婚意願下降。尤其是男性失去了結婚的急迫感,因為婚前同居,基本上已經體驗了婚姻是一種什麼情形了,他們失去了對異性的憧憬,失去了對婚姻的新奇,再者現在結婚年齡總體推後了,這讓己同居後的男性往往以自己年齡“尚小”而拖著不結婚。

而婚前同居,讓女性的自我價值感大為降低,讓男性變得驕橫。因為女性青春短暫,最佳生育期也短暫,再加之社會上還存在的一部分人對非處女的歧視,使女性在同居之後,對同居男友的依賴感大為加強,因此想急於出嫁,而男性卻反而想要去追求自由不急於娶了。這讓女性只有自己明白提出要結婚的意願了,從習俗上來說,也很傷女方自尊。

婚前同居,男女肉體的早期接觸,也讓戀愛的男女失去了對彼此精神的瞭解與心靈的深層次啟發。戀愛的過程本來是男女性格、脾氣、意志力的再次塑造過程,但因為同居,男女的自制力、反省力都下降了,反而不利於男女成為人格更優秀的人。

再者,婚前同居,不僅不符合我們舊有的婚姻傳統而且不受法律保護,雖然現代社會寬容了,但無論從結婚層面來說,還是從男女的個人長期發展看,婚前同居仍然弊處很多,很不適合。





瓜熟而代


你覺得現在男女婚前同居合適嗎?會有何利敝,我來說一下。

一是婚前同居不符合人們的傳統觀念。在人們的傳統理念中,婚前同居是淫亂和不檢點的行為,如果你有此舉,必遭人說三道四,嗤之以鼻的。不但你個人抬不起頭,連家裡人都會被人笑話的。

二是婚前同居,會被男方家人小瞧。雖然婚前同居是男女雙方自願的事,但因為女方對自己的貞操過於隨便而會使男方家人看不起。既然這麼輕易的就把第一次給了人,那以後是不是對性也這麼隨意,胡亂給人呢?

三是婚前同居會給以後生活帶來不便。婚前同居,如果因為種種原因難以成就姻緣時,女方會以此為要挾,向男方提出各種要求,如果不同意,就與你死鬧活鬧;女方呢,也會因為有過婚前夫妻生活而難以找到合適的對象。給雙方的今後造成不好的影響。

四是婚前同居會使姻緣不穩定性增加。俗話說,先結後婚,到老不親。如果婚前同居,使男方對女方的新鮮感在結婚前就已經消失殆盡,結婚後就會覺得女方平平淡淡,索然無味。一是不會珍惜,二是容易出軌,尋求新的刺激,所以對女方會不冷不熱,不鹹不淡,提不起一點興趣,甚至到老都不會惋惜,珍愛的。

所以說,婚前同居,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現在的年代同居不同居法律不管了。看年齡,太小了就不要。如果年齡大一點,個人認為在談了半年以上時間,確定真的都彼此相愛,可以考慮,只是可以考慮!!!因為一個人再怎麼天花亂墜,再怎麼形象迷人,但是真實的不知道。同居也許會發現不一樣的的地方,如果能接受,就結婚,不能接受,那再分開。如果結婚再發現,那離婚可就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如果同居,沒有百分百確定要結婚的話,一定注意做好安全措施,千萬別因為奉子成婚,雖然奉子成婚也有很多很幸福的,但是也有不幸福的。同居不同居看您個人了。

專注婚戀問題,具體情況具體對待,感興趣加關注,更多情感原創帶給您。


大海楊專欄


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以往人們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漸漸被人們所接受。婚前同居便是其中一項。

這個話題不好說,有人贊同有人反對,各自有理。

有句富含哲理的話——凡事皆有兩面性。

這不是一個非對即錯的世界,看你怎麼看待。

婚前同居?那是已經確定要結婚了嗎,結婚為前提,雙方父母都同意的情況下,若當事人沒意見,管他人言語作甚。

處於戀愛階段,對未來尚無任何的打算,父母也尚未見面,那同居,是否就過於草率了。

有人說,同居有利於先了解這個人,不然等婚後瞭解,就太晚了。

嗯,有道理。

有人說,婚前同居不好,聲譽說出去也不好聽,別了吧,萬一你們沒走到一起,以後怎麼辦。

嗯,這也有道理。

也許有人婚前同居,就是抱著最後會走進婚禮殿堂的想法在一起的,但世事無常,誰能保證以後。

不管你怎麼選擇,不管你怎麼想,你只要確定一點,那就是你以後到底會不會後悔,那就夠了。


少女看影視


嗯~

這個怎麼說呢,看自己接不接受了

有好處有壞處吧

好處是:你可以通過相處的這段日子來提前感受一下兩個談戀愛的人真正結婚了生活在一起是什麼樣子。因為兩個談戀愛不像日常生活,如果真的是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這其中會發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通過這段時間的相處你或許能感受到這個人到底適不適合和你步入婚姻的殿堂。

壞處就是:那個……那個……你以後的老公不介意就好



開心小魷魚


為什麼現在離婚率這麼高。就是太草率,今天同床,明天散夥。自古以來的婚姻法則已喪失。不論是平民百姓,還是名人顯貴,都是如此。男女各不自重。給社會家庭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後果。嚴重的影響了下一代人。應該禁止未婚同居,特別是名人,如央視人員等。請還文明古國良好的民情風範。


萬眾安康


以結婚為目的的同居合適,總比結婚以後再發現不合適再離婚的好吧?


浴火鳳凰


諸法因緣生,呈現顯不同。

珠目混雜亂,因果業其中。

物競天擇選,汰留會分清。

古往今來事,舊去有新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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