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舅早年車禍致死,肇事者全責,法院查不到可執行財產中止執行,10年過去了,應該怎麼辦?

倒黴但要積極的生活


1.如果是肇事者現在是拾荒者的身份那就沒辦法了

2.你們再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試一下。畢竟現在社保,銀行卡,房產都比較好查。

3.自己慢慢走訪肇事者生活情況。看看肇事者在外有沒有經濟往來。如果是現金,要簽字的收據,如果是別人的銀行卡要打款記錄。拿這些去法院上訴。

4.具體情況諮詢當地律師。比如拿到打款記錄該怎麼起訴。

5.聯繫媒體,既可以向肇事者施壓,也可以在蒐集證據時減少點阻力。

6.還有就是希望比較渺茫,查一下肇事者在事故發生之後,法院強制執行之前,有沒有財產轉移,比如房產。如果有去法院上訴試試。

已經過去10了,事故發生的時間有點長,現在更多的還是要靠你們自己去找證據。加油!


坐著板凳吃瓜看熱鬧


構建誠信社會,和諧社會的大氛圍下,您的訴求會得到法院執行局的強力支持。

舉個近期朋友的親戚的真實案例。

大約7,8年前,親戚養豬,因行情不好,欠下飼料款36萬元。法院2015年判了,要求債務人每個月還款1000元。債務人還了幾個月,就不還了。明面上,債務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其實有一套房,偷偷放妹妹名下了,有一份3,4千元發現金的工作。兒子女兒也有工作。

今年法院執行局查到,2015年判決之後,當年養豬的豬圈,政府出於環保要求要求拆掉,補償了大約14萬元。這筆錢(分三次)通過債務人親弟弟的銀行賬戶收取,再轉賬給債務人兒子銀行賬戶。於是法院把材料都轉到公安局立案偵查,把債務人刑拘了。最後迫於形勢,債務人家族和債權人談判和解,一次性給付33萬,兩清,取得債權人諒解書。債務人得以取保候審(不然請假太長時間工作就丟了,50多歲不好找工作)。

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藐視國家法律尊嚴,現在法院還要判一年緩刑,不僅是債務人,還有債務人幫忙轉賬的弟弟也要判緩刑。

真人真事,上個月的事。

問主可以尋找各種線索,然後找法院執行局。

大家可能關心要不要請客吃飯的問題。現在打黑除惡高壓態勢,公檢法隊伍也是重點對象,大家但求潔身自保,都不會頂風吃拿卡要。因朋友求過來,幫忙問了問情況,這一點感受比較深切。

祝好運!






外媒説


夫妻離婚不離家的怎麼辦啊?所有財產都在女方那邊,男方繼續包工程掙錢,對外就是給女老闆打工的,公司也在女方名下,車子,房子,錢都是,孩子還是上的好學校,可憐我老公出事,醫藥費都是自己借錢,打官司也沒用,不是不給,是沒錢,找執行法官也沒用,發官就說他沒錢, 後來年底了,法官作證兩方商量好了,把案子結了,就把醫藥費給了就行了,賠償金一分都不要了,藥費兩年內給完,共6萬左右,分次給,每次都是這個月推下個月,今年中秋說是給又推到現在11月份還沒給,馬上兩年就要到了連一半都沒給到,找法官給他打電話,電話裡給人家法官說給,到我們打電話要錢就說沒錢再等等。這是在鄭州的事。哪位大神給說說咋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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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如刑事案件已經被立案偵查的,將不受追訴時效的限制


91000908


就像央視12頻道不久前播出的案例一樣,無可執行財產也無法執行,最終,數年後,法院發現了,包括申請執行人發現的對方有財產線索,法院立即確認後執行,過程也很艱苦,最終執行。有上海和其它地方的幾個相同類案子。 自己也可私下努力,發現並及時提供法院對方財產線索,確實事實,申請執行。


蘇芬11


沒辦法,法院一直查不到可執行財產,說明對方確實窮到沒錢賠,能怎麼辦呢?


暴走的孫悟空


到法院申請恢復執行,要求對方支付欠款和雙倍利息!一張申請表遞到法院,你就等著拿錢吧。


劍284299371


那就判個十年八年也行啊!總不能讓他逍遙—世吧


韭菜根兒


如果造事者確實無錢,那也要負法律責任,進牢關幾年,否則無錢法律就不執行了


開心每天健康是福


案子時間跨度太大,不好說,現在新出臺的拒執罪。去找法院看看,能不能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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