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氣盛!東勝22歲青年因瑣事與人發生衝突後持菜刀砍人被判刑!

近日,東勝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嫌故意傷害案件,依法判處犯故意傷害罪的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1年。

2016年7月1日晚,時年22歲的東勝籍被告人劉某同朋友高某某(另案處理)、張某某(另案處理)、嚴某某(另案處理)與受害人白某某因瑣事發生衝突後,在東勝區某大酒店門前撕打起來,劉某持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將白某某頭部、肩背部、右上臂砍傷。後經法醫鑑定,受害人白某某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傷二級。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

來源:鄂爾多斯市東勝區人民法院、鄂爾多斯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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