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老闆三萬塊錢還錢後老闆說借條丟了,該怎麼辦?

東炎


法海一粟認為,題主應當讓老闆出具收條;如果老闆不肯出具收條 ,則應當通過其他方式證明你已經還款的事實。

1、借條丟失的可能性。按照題主所說,幾年前借了公司老闆三萬塊錢,那麼,借條當然是幾年前寫的了。在這種情況下,老闆所說的“借條丟了”的事實是可能存在的。他又不好在你還錢之前告訴你說,你寫我的借條丟了。如果是這樣,你可能就不還錢了。——當然,題主是君子,不會賴賬。法海一粟的意思是說,借條丟失的可能性是存在了,老闆所說可能就是事實。

2、還錢結束後應當要求老闆出具收條,以證明借款已經全部歸還。這是因為,老闆的借條丟失了,如果老闆在收到錢後不出具收條,那麼,就存在以後再持借條向題主要錢的可能性。而在這種情況下,出具收條也在情理之中。不過,生活是複雜的,這時老闆也許認為,我當初借錢給你是幫你,你現在居然不相信我,讓我打收條。老闆的這種說法雖說與情理不悖,但是,與法理不符。

3、既然老闆不願打收條,那麼,題主只好另尋他途,以證明借款已歸還。

這些方法不外乎電話錄音、微信記錄等。不管怎樣,收集證據是題主需要做的事情。當然,收集證據是不要大張旗鼓,悄悄地進行即可。防人之心不可無,沒辦法。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前一段時間我還真遇到這樣的麻煩事。

我借過同學的錢,用了好幾年才還上,去還錢的時候,他說借條丟了,都是老同學也就沒在意。4年前他向我借錢,我念舊情人家畢竟也幫過我,就借給他了並且沒讓他打借條,至今也沒向他催過還錢的事。

前一段時間,他微信上跟我說,問我還欠多少錢,想還給我。我說時間那麼久了,只記得個大概,1萬2千多塊錢吧。誰知道他又翻出來10年前我給他打的借條,拍照片發給我。

我說這錢已經還給你了,我還以為借條你已經撕了呢?他說你過來拿走吧。

我去的時候,他又讓我對帳,拿出當年還錢的證據,我當時有轉賬,也有現金,證據很難找了。於是知道遇到小人了,我說你太不像話了,去起訴我吧,轉身就走了。

幸好我另外一個同學陪我去的,去之前提醒我說這個人不太地道。於是我就全程錄音了,再加上微信聊天的內容,基本可以證明我不欠他錢,他現在欠我錢。打官司打時候未必會輸。但是我借給他的1萬多,就算是餵了狗了。

親身經歷,你還是向你老闆要一張收到借款的證明吧。時間長了,有些事情無法預料。


加肥貓來也



法律知識就不普及和分享了,給你支支招吧:

1、錢還了,借條沒拿回,從形式上你並沒有實現還錢目的,人家拿出欠條還是要還的;

2、如果你還現金怎麼辦?你讓對方籤一個收據,寫明年月日收到多少欠款,因欠條丟失無法返回,現證明欠款已全部還清。

3、現在電子支付系統很發達了,而且支付有痕跡。你可以用銀行轉賬、微信或者支付寶償還,如果地方不認賬,他也要舉證為什麼你給這筆錢,否則就構成了不當得利。

4、另外還錢最好有個見證人,這樣更把握一些。

從事法律很多年了,現在真的不相信人性了,一是一二是二,規規矩矩,親兄弟明算賬真的都是有道理的。

如果您或者其他讀者需要諮詢法律問題,關注並私信我即可~


全民普法宣傳


很簡單啊,老闆借給你3萬塊,你打了借條那是正常的,你還了好幾年,說明這個老闆還是不錯的。有,他說丟了,那你就當他是真的丟了,就不要再逼他寫收據什麼的,反而顯得自己忘恩負義小肚雞腸。人不能忘恩在這件事上,我建議你在微信裡發個紅包,發紅包有個留言,你在留言裡說一下:謝謝老闆借錢救急。終於還清了。不好意思,這麼久才還完。小小謝意,請收下。這個紅包點開以後可以看到完整留言的。


丁香76408720


如果你是個白痴,就不要把這個事拿出來說了,免得丟人現眼。本來就是很簡單的事,確非要弄得複雜化,實在讓人不敢恭維了。既然老闆把借條丟棄了,那就不要還錢給他不就是了嗎!只要你這樣做,他一定想法為你還錢出示證據,這叫做釣著牛鋸角。老闆如果真的把借條弄丟了,他一定是很著急的樣子。如果沒有丟而是故意另有所謀,這說明他就不是什麼好東西。總之,不看到借條不還錢。如果他能叫第三個人作證,並且親手寫好收據並讓證明人和他一起簽名字,這樣也是可以還錢把他的。


碧野28


不要不好意思,叫老扳打3萬塊錢的收據給你就可以。

90年代,我就是因為同樣的情況,只不過我是欠了一個親切的貨款。不久後,我去還錢,還完錢,我叫他把欠條給我,他找了很久,沒找到。他說,你放心,不會跟你要二次的。

到了這年年底,他真的跟我來要二次了。好在我還錢的時候,他的老丈人就坐在傍邊,要是沒有這個人證,他有我的欠條,我們還爭得清嗎?

所以,不能因為顧及面子,而招來以後不必要的麻煩。


手機用戶6064635183


那太好了,不要還了。



打老虎188589182


一般情況來看,老闆借給你三萬元,你還寫了借據給老闆,本身老闆能這樣對待你,應該也是比較相信你的。而你陸續還錢,直至還清,說明你也是相信老闆的。但按正常規則,應該有對等性,假如老闆借給你三萬元,你沒打借條給他,至今已陸續還清,在這過程,雙方來往沒憑證,大家自然以誠信為基礎。但是你當初借老闆三萬元,並寫了借據,在你往後還每一筆錢的時候,應該諉碗地叫他也打一條收據給你,這也是對等的,也因為人的記憶有限,有時會忘記,而且這種忘記並不是故意的,所以在還每一筆款時,打個收條有助於記住什麼時候還清三萬元,如果那一方記錯了,可以拿出收條來合計,便於糾錯,減少出現不必要的糾紛。當然,事情都過去了,現在的事實,是三萬元已還清,老闆也溝通過了,借條丟了沒關係,相信會無事的。但你想多一個心眼,也可以,就是在與老闆對關於這三萬元還清沒還借條的對話,巧秒地進行錄音,以備不測,當然你這樣做不能被老闆知道,如果老闆知道了,會說你不相信他,不夠朋友。當然,假設有什麼東瓜豆腐,你的借據已過了幾年,也不作更新記錄,相信在時效上也告不了你的。


時事關心88


幾句話就能搞定的事,沒必要說那麼麻煩,不知道是不是為了湊夠字數。

打印一段話,讓老闆簽字蓋章就行了。內容如下:

收據

因某年某月,某人(身份證號)向本人(或公司)借款人民幣叄萬元整。現,某人通過分次還款,已經將上述欠款償還完畢,且本人(或公司)已全部收到。因當初所立借據丟失,如今債務債權兩清,所以原借據作廢,特立據為證。

立據人:

日 期:


老隱隱於巔


上個星期去我姑姑那裡還欠她的一千多塊錢,一看欠單有三萬多,嚇得我手都抖了,我特麼還了都兩年多了,怎麼就沒劃掉呢?!還好第二天跟她交流之後就給撕了。因為還錢時候沒有任何憑證,萬一我姑想不起了我還她的錢,那直接就是親人變仇人,想想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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