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結婚,結果女方母親得重病,女方要求將男方婚前唯一的房子賣掉給女方母親治病,這合理嗎?

閒人聊聊


法律上,你無權賣別人婚前的房子哦,但是清理上,如果對方願意就沒有什麼。

但是看題目,重點是女方要求。

女方要求,男方真會答應嗎?

什麼是女方要求,就是男方其實不見得願意,所以如果男方不願意,女方也沒辦法賣了這個房子,畢竟房產證都不是你名字,如果用離婚做威脅,男方最終勉強同意,但是這事反正遲早都是婚姻的一個定時炸彈

母親重病,自己沒錢,其實我理解女方為了自己媽媽,可能不顧一切的心態。

但是做這樣的事,重點是你真的可以逼迫男方把房子賣了把錢給你拿?你做好犧牲你婚姻的準備了嗎?

如果做好了準備,考慮到人命,這麼做就沒什麼。

如果其實也做不到,還不如想下其他辦法,能不能借錢,自己全家上下就沒有積蓄和可以抵押貸款的呀?

實在不行你都可以發起眾籌,只要你家裡的確困難,其實我國人民都很熱心,還是會籌一些錢的。加上現在哪怕是農村醫保都會報銷不少錢,說不定就夠用了。

我個人意見是,不到逼不得已,不要提這樣的要求,除非對方主動,且不說這就是定時炸彈,婚姻關係中這樣的事情註定女方就沒地位了。

以後吵架或者怎麼,別說什麼夫妻就別計較,不,你永遠都欠他的。而且他如果不是心甘情願也會一直耿耿於懷。

婚姻才不是什麼誰就能佔誰的便宜了,這年頭誰都不傻,不都逼不得已,別虧欠。


廖彩琳律師


2016年交房後開始裝修,某個週末,岳父打電話說起床時胸口悶的晃,有點上氣不接下氣,和媳婦一起把岳父送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冠心病,需要放支架。岳母從老家趕來後,和岳父兩人在病房抱頭痛哭。

造影結果出來後,大夫說血管太窄,支架放不進去,需要做開胸搭橋手術。

轉院到心血管專科醫院,開胸搭橋共5根。從手術室出來後血紅蛋白買了16瓶,前前後後花費15萬(這個錢,岳父岳母一分沒出),出院以後要按時檢查,吃藥每個月2000多。直到現在還在吃藥。

岳父出院當天直接住到新房裡。

不管任何親人,只要生病了,就要積極治療,花錢是次要的,生命更可貴。但是賣房治病真的不建議。


給個饅頭吃


9月1號零點我岳父突發腦出血,岳母以為是腦梗,所以立刻往嘴裡塞了2片阿司匹林。到醫院大夫瞭解完情況說我岳父是腦出血,因為吃了阿司匹林如果手術可能下不來手術檯,即使取得最好結果成為植物人的可能性很大。當時判斷顱內出血量大於30毫升,無論是否手術都極危險。(實際將近60毫升)妻和岳母慌亂無措問我是否該手術,我說送醫院目的就是搶救,有什麼可說的?該花的錢花了,該盡的心盡了,即使人沒了後半輩子心裡也踏實。後來岳父從手術室出來直接送進ICU,在裡面一天將近2萬,一共11天,然後轉普通病房到今天出院整整52天,總花費28萬多。我和妻都是獨生子女,岳父住院期間上小學6年級的孩子交我母親照管,妻和岳母加我和僱傭的護工4個人輪班照顧病人,外加親屬幫忙。我母親在第12天的時候勞累暈倒,岳母和妻都瘦了二三十斤,岳母累的走路都打晃。醫生說恢復的好,80天左右岳父才有可能去做康復訓練。說實話,家裡人身體還能撐多久是我現在最擔心的。

病人就醫最大的考驗不是錢,可能出現的問題太多,賣房子破釜沉舟可能不是救人而是讓更多人倒下。由此引發的問題真的很難面對。所以賣房子,而且是逼別人賣房子不可取。


嘦巭髙


這跟我的情況很像,我前妻跟我相親認識,結婚一年後她老媽癌症要花很多錢,前妻建議賣了婚房,我不同意,我說要賣房可以,你先把你哥哥跟父母的房子賣了,不夠我再賣,他們以後沒地方去住我們家一起擠。說白了她不是處女,又是相親結婚,沒感情基礎,還沒進入愛情就變成親情了,所以我認為為她沒必要付出所有,如果萬一哪天她出軌了離婚了,那我只能跳樓了


猥瑣男培訓學校副校長


去年我大娘得了子宮肌瘤還是癌的,她老公打電話給我們這邊所有親戚哭訴這病治不好家裡也沒錢,我們孃家所有人都說必須去試試治療一下,他就直接說讓我們孃家人每家先出5萬才去治。我們看在大娘和我堂姐的面子上都答應他們沒錢治了就給。

後來嚴重的時候大娘不能排洩,醫生說不動手術得脹死!他又打電話說早晚得死,還是不要多花錢了,把我外婆.媽和小姨舅舅們氣得抹眼淚。後來我表姐態度堅決要做手術。但是做完手術只拖了半年還是去了。

我大娘直到住院前兩天,都還在做農村宴席,300一天,平常也捨不得吃,更奇葩的有兩點:

一是我大娘嫁過去後被要求把姓氏改了!理由是怕孃家人找過去借錢!都她媽住院了,我們去了住院部護士站,問名字找不到人才知道改了姓的事。都30多年了!

二是大娘死了不到3個月吧,她的奇葩老公半夜11點打電話向我這侄子炫耀,我大娘死了醫療報賬加上社保、民政局2萬塊加起來還有錢賺,還讓我給他找個年輕漂亮的老婆,說我表姐不同意讓我去勸勸,還拿我之前網戀了個外地女友的事來舉例說我一定能幫他找個年輕漂亮的。我他嗎當時真想罵人。看在表姐面上又不好發作。就笑著說他是不是喝醉了發酒瘋。他還嬉皮笑臉的口氣一直要我給他找,我當時就火了,說我大娘才死多久你就想找,先守三年再說,掛斷電話說給媳婦聽,兩口子氣到半夜才睡。這朵奇葩怎麼就讓我大娘遇到了呢……


氵莩逖


我姐和我講,她和我姐夫搬家的時候,我姐夫說“如果雙邊老人誰生了重病,他就賣掉這套房子給老人治病。”

那套房子是我姐夫買的婚房,因為是期房,他們結婚後在外邊租房子住了一段時間,姐姐的公公婆婆把房子裝修好才讓姐姐搬的,姐姐一分錢都沒出過,當然房子也不在姐姐姐夫名下。

但是,從那以後,我對姐夫刮目相看,雖然我知道他們的婚房姐夫在法律上沒有賣的權利。


如果是我,明知道法律上不可能的事情是不會提的,提了也沒有意義,還提幹什麼?找彆扭嗎?

另一個即使是我有權利處置的房子,我也不會提,因為我用賣房子的錢給我媽看病,這一輩我需要如何報答我老公呢?如何對待我公婆呢?

所以我不僅認為女方的要求不合理,也是不明智的,母親生病了,當兒女的窮盡所有是理所應當的。我們可以努力掙錢,給父母一個安樂的晚年。

最後一句,如果是我,我會去借朋友,親戚的,當然話說回來,如果是我,不用我提,我老公都會主動提,所以嫁人之前一定要“睜大眼”,嫁人之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秘語相傳


女兒婚後半年,我丈夫心梗住院要搭支架,女兒,女婿普通職員,女婿二話不說給了我一張卡里面有五萬,最後錢沒用上(我們自己有)還給了女婿,一年後我親家公住院18萬不夠,我女兒主動提出賣婚房給公公冶病,最後房子雖沒買,病人也好啦,說一大通廢話,其實是想告訴你一句,百窮百富不到老,倆好並一好


事實面前要底頭


第一,不管是岳父岳母,還是自己的父母生病,我都會盡力去給他們治病;但病情嚴重到需要把自己唯一的住房賣掉去給他們治病,我想我不會同意這麼做;原因很簡單,我把房賣了,我兒子、女兒怎麼辦?住哪裡?難不成,就因為我父母(或岳父岳母)生病了,就全家都不過了?

第二,如果我自己得了大病,需要一筆鉅額醫療費,而且這個金額大到需要兒子兒媳、女兒女婿賣房才能湊齊,就算他們有這個心,我也堅決不會同意他們那樣做;一來,他們把房子賣了他們以後住哪裡?二來,需要這麼大筆醫療費說明是特重大疾病,既然是特重大疾病,誰能保證錢花了我的病就一定能好?到時,房賣了、錢花了,病卻沒有好,還連累子女(晚輩)跟著遭殃,於心何忍?


鄢驍雲散


我大伯,早些年因為喝酒,導致胃吐血,因此進了醫院。家人都勸他別喝酒了,就是不聽,但喝的少了。反正是每年都得進一次資源。少年,我正參加發小的婚禮,我爸一個電話過來把我弄蒙了。去發小家之前我剛從我大伯家出來,雖然說人還得靠著氧氣袋,活著,但也不是短時間能沒了的。

快中午了,準備接親呢,我爸說我大伯沒了。我去了一問才知道。我哥把氧氣袋拔了。因為沒治的希望了。

題主的問題,我覺得不應該賣房治病,這個跟愛不愛她沒有關係。房子是你的財產,你們也是剛結婚。沒有穩定的感情基礎跟孩子來聯繫。

再洗點,得看什麼病。需要的不多就借錢先看病。需要的多就算了。

沒見過醫院裡都是錢花完了,人沒保住麼!



三晉美之郞


發生在我閨蜜身上的事情:倆人辦了婚禮,沒領證(男方年齡有要求),準婆婆得了骨結核,需要手術,二話沒說,前前後後借了16萬,男方家裡等於檢查花了6000元,本打算換個車,結果泡湯了~~我挺佩服,她不本身沒有錢,父母離異,自己自力更生的,好在奶奶留下的一個房子拆遷,給了23萬,後來都還上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