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工作紀律、吃拿卡要……普安、思南6名幹部受處分

近日,普安縣紀委監委通報曝光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

普安縣民族和宗教事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洪開俊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問題。2014年6月,縣民宗局使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在江西坡鎮細寨村發展白茶種植項目,洪開俊作為項目實施負責人和經辦人,利用職權優親厚友,將種茶所需肥料、農藥交由其妻郭庭麗採購;2017年2月,縣民宗局使用少數民族發展資金實施楊梅種植示範項目,洪開俊作為分管領導,與普安縣萬象生態農業綜合開展有限公司代表王賢(洪開俊胞弟洪開春之妻)簽訂了楊梅種植協議,未對項目實施進行有效監管,未組織實地驗收,而是根據手機拍攝的圖片進行驗收,導致達不到驗收要求的楊梅種植項目通過驗收。2018年3月,洪開俊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普安縣江西坡鎮江西坡社區原人口主任楊昌武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06年至2012年,楊昌武在任江西坡鎮江西坡社區人口主任期間,未認真調查核實江西坡社區梁莊組項某秀戶的實有子女情況,將實有三個子女(二女一男)的項某秀戶作為2011年度二女戶上報鎮計生辦,造成該戶違規享受國家計生獎勵扶助金7500元。2018年1月,楊昌武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普安縣青山鎮農業服務中心工作員陳自貴違反工作紀律問題。自2011年2月以來,陳自貴在包保范家寨村大石頭組工作期間,未按照低保審核管理的相關要求及時上報大石頭組低保對象鍾某死亡信息,造成鍾某死亡後其親屬繼續領取低保金,導致國家低保金流失1324.67元。2018年3月,陳自貴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近日,思南縣將查處的3起“吃拿卡要”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思南縣財政局工作員唐仕洪“吃拿卡要”案。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唐仕洪在任思南縣財政局農業股股長期間,分三次收受下屬和服務對象所送現金2000元人民幣(以下同幣種)、裝有現金的500元紅包一個、價值2800元的野山羊一隻和價值1000元的大重九香菸一條,共計6300元。2018年7月,唐仕洪受到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思南縣三道水鄉河心村會計劉長江“吃拿卡要”案。2017年10月,三道水鄉啟動2018年度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收繳工作,三道水鄉河心村實行幹部分片收繳負責制。河心村村委委員、會計劉長江收繳到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金22300元,其中17000元上繳三道水鄉財政,剩餘5300元被劉長江長期佔用。2018年8月,劉長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上繳至三道水鄉新農保專戶。

思南縣寬坪鄉保衛村監督委員會主任田維亮“吃拿卡要”案。2015年4月,張家寨鎮供電所在寬坪鄉保衛村田壩組、蘇家寨組實施農村電網改造項目。經保衛村田壩組、蘇家寨組群眾商議,決定由時任村主任田維亮負責項目實施及電工吃住事宜。該項目實施過程中,搬運電線杆、變壓器和打電線杆孔產生費用8000元,電工生活補助費1515元,共計9515元。田維亮在收到張家寨供電所支付的項目款9515元后,扣除三位電工中餐及晚餐費用1015元,支付三位電工早餐費用500元(因田維亮沒有負責早餐),剩餘8000元應支付給務工群眾,但田維亮在支付群眾務工費用時又重複扣除三位電工生活費1015元。2018年5月,田維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清退。

(來源:黔西南州紀委監委、銅仁市紀委監委)

通報3起涉黑涉惡腐敗典型問題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安順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強化政治擔當,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形成高壓態勢。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涉黑涉惡腐敗典型問題案例通報如下。

1.安順市開發區宋旗鎮張坪村委主任張克雲長期把持基層政權,安排其親屬控制本村工程項目建設,收受賄賂,套取、私分、侵佔村集體資金等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張克雲在擔任張坪村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和其在社會上的關係,將服從其指揮的人安排進張坪村支“兩委”工作,對不服從其指揮的村支“兩委”人員和村民採取打罵、威脅等手段逼迫其主動請辭,在村內搞團團夥夥、培植私人勢力,長期控制張坪村村支“兩委”,把持基層政權。利用職務便利,安排其子張某某、女婿趙某某等親屬長期控制張坪村工程項目,獲取巨大利益。2014年7月,張克雲聽說村中四名村民在背後議論其從惠農小區徵地中獲得好處,便組織其女婿趙某某等十餘名社會人員對四名村民逐一進行毆打。同時,張克雲還存在收受賄賂,套取、私分、侵佔村集體資金等問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2018年8月,張克雲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職務犯罪依法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紫雲自治縣火花鎮龍頭村田坎組組長韋明剛、黨員白永榮組織村民圍堵工程項目,涉嫌敲詐勒索罪,非法私藏槍支等涉黑涉惡問題。

2018年1月3日晚,紫望高速二分部施工車輛行駛至紫雲縣火花鎮龍頭村田坎組時,由於路面溼滑導致車輛側滑到路基下,在紫望高速二分部對挖掘機進行施救時,田坎組組長韋明剛帶領白永榮等14名村民以施救過程中損壞本組通組公路路面為由,要求施工單位進行賠償損失,並對該挖掘機進行圍堵,經過多次協商並徵求韋明剛同意後,以1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化解此事。韋明剛、白永榮等人在收到1萬元現金後,在白永榮家中將1萬元分給參加圍堵的14名村民,韋明剛、白永榮分別分得800元。2018年1月31日紫雲自治縣公安機關對韋明剛進行抓捕,並在其家中查獲疑似槍支一支。2018年3月8日紫雲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定韋明剛涉嫌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韋明剛進行批捕;白永榮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其批准逮捕。2018年5月8日紫雲自治縣公安局將韋明剛、白永榮案移送審查起訴。2018年7月,韋明剛、白永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普定縣穿洞街道辦事處三合村原黨支部書記劉元志違規套取國家補償款,橫行鄉里、肆意謾罵、威脅村民等涉惡問題。劉元志在擔任普定縣穿洞街道辦事處三合村(原城關鎮三合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村會計楊德祥,採取欺騙虛列等手段,套取墳遷補償款、壓佔地補償款以及公共維護費共計273400元后進行私分。劉元志還橫行鄉里,肆意謾罵、威脅村民,引起當地村民長期大規模上訪,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8年6月8日,劉元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綜合: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黔西南州紀委監委、銅仁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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