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休年齡在二月,七月才給辦手續,至今沒發一分錢,該怎麼辦?

好奇號的粉絲


按照規定,不論退休手續什麼時候辦下來,

退休待遇是從達到退休年齡的次月開始發放。辦理手續延後,會補發延遲期間的退休費,個人不會吃虧。推遲幾個月也算正常。

還有一種方式是:達到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按照在職工資發放,待手續辦理完成之後進行清算,多退少補(一般都是扣除多發的部分)。

單位延後辦理退休手續有各種原因,也應該理解!

同時,退休人員連續5個月不發工資會影響正常生活,單位應該暫按在職工資發放,手續辦完後進行清算為妥。互相理解吧!


天下論談


樓主你好,首先辦理退休要同時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就是要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目前我們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性是60週歲,女性是五十週歲。

第二個條件就是要累積交費,年滿超過15週年以上的養老保險,只有養老保險交費15週年以上才具備退休的條件。

所以說樓主如果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那麼在生日的當月就可以去辦理退休手續。並且保證你個人檔案中的初始就業的出生日期和你身份的出生日期是一致的,那麼就絕對是可以在生日當月去辦理退休手續的。一般次月就可以辦理下來。

當然樓主所說的這種情況,二月份就申請辦理退休的,那麼你的生日是不是二月份?如果是二月份的話,那麼就沒有任何理由給你拖欠到七月份。

其次如果你生日是二月份的話,那麼一定會從三月份開始給你補發退休工資的,這一點可以保證!因為退休工資畢竟是有國家核發的,所以說一般是不會拖欠退休人員的工資的。

那麼如果上半年沒有發放你的,退休工資很有可能的原因,就是你所在的地區,在等待社會平均工資的出臺,社會平均工資一出臺以後,那麼就會一次性補發你的退休工資。到你的用銀行卡當中去的。


社保小達人


您的問題很普遍,應該值得國家重祝。國家工作人員辦事拖拉。不知他們整天在幹什麼。您火急火惱,他一拖就幾年。什麼事需要幾年都辦不成,國家有法律,該怎麼辦就怎麼辦,按法律辦事,有什麼難的。

比如現在蓋一個小區2~3年。可辦房產證比蓋小區都難。辦什麼?現在讓他們改制,看以後他們的工作效率如何,不過以後工作效率會提高,可是收費一定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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