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延期向中國證監會報送重大資產重組文件的公告

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採取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的方式分別購買勵振羽先生等13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大連遠洋漁業金槍魚釣有限公司100%的股權(以下簡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

2018年12月18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18年12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18-098)。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申報工作指引》的規定,公司應在股東大會作出重大資產重組決議並公告後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報送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相關文件。

由於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審計及審閱機構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自身原因,導致公司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向中國證監會報送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材料,故公司將延期向中國證監會申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的申請文件。在此期間,公司及相關各方將積極推進相關工作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發佈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8年12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