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可以轉公務員嗎?

高琳46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可以轉公務員嗎?

不可以,連參照公務員管理都不可以。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雖然說身份意識不斷淡化了,但工人身份與幹部身份還是劃分得相當清楚、相當嚴格。無論是事業單位,還是行政單位,工人要想想轉為公務員的唯一途徑就是參加公務員考試。

早在1993年以前,我國曾經有過“以工代幹"的政策,有些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中工人身份的人員,由於表現突出通過“以工代幹"的途徑轉為招聘制幹部。

1993年底,中央組織部、國家人事部發出了《關於整頓“以工代幹"問題的通知》,提出了妥善解決“以工代幹"問題的具體政策,“以工代幹"人員有的根據工作需要轉為幹部,有的回到工人崗位。這個通知特別規定,以後一律不再使用“以工代幹"人員。從那以後,工人身份很難轉變為幹部,更別說事業單位工人身份的人員轉公務員了。

我有個認識的人,他原來是某縣縣委辦公室秘書科的科長(股級),後來因工作能力突出被借調到市委辦公廳秘書科。當市委辦公廳打算提撥他當副科級領導時,組織部查檔案時發現他是事業單位工人身份,提撥的事黃了……後來他通過考試進入了事業幹部,後來又通過考試考上了公務員。如今已經是副處級幹部了。

由此可見,現在想進入公務員只有考試一條路,哪怕你是大學畢業生想進入公務員隊伍也必須先通過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工人身份可以報考公務員。只要你考上了公務員,你的幹部身份才能轉變為公務員。


葉公來幫忙


不管是行政,還是事業單位,工人都不能轉為公務員或者參公。不管是管理崗位,還是聘幹,還是普通工人,結果都是一樣的。

1、事業單位工人不能參公。事業單位改革中,將行政職能劃轉到行政機關承擔,事業單位沒有了參公的依據,今後,事業單位不再參公,原來參公的全面取消參公屬性。因此,今後不管是事業單位的工人,還是幹部,都不能參公了。原來已經取得參公身份的人員,暫時保留參公身份和待遇,等待新的對接政策出臺。原來個別省份按照《解釋》,將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工人轉為參公人員,這次也一併會取消參公身份。

2、行政和黨群單位的工人,自始至終都不能參公。行政和黨群機關的工勤人員,限制比較死,不能過渡為公務員,不能在領導崗位擔任實職。即使過去以聘幹身份被提拔為領導幹部的工人,也要退出一線實職,只享受該級別待遇。工人不僅不能過渡為公務員,行政機關的工人,還要隨自然減員逐漸退出行政部門,工勤編制隨退隨銷,只出不進,直至全面取消。

今後,工勤人員只能在事業單位就業,包括退役軍人在內。實行聘用制管理的工勤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競聘管理崗位和專業技術崗位,享受該崗位的身份和工資待遇。行政黨群機關全面取消工勤崗位和編制,事業單位也相應壓縮工勤崗位設置,逐漸縮小、直至取消幹部工人身份區別,實行全員聘用制管理。


真寧腔調


工人身份不可能轉公務員,能夠打擦邊球轉換成幹部身份就不錯了

事業單位目前已經從身份管理變為崗位管理,分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工勤崗三種。雖然這弱化了身份的概念,打破壁壘允許符合條件的工勤人員,通過競聘的方式轉到管理崗或專技崗,享受相應的待遇,但並不意味著身份消失了。工勤人員無論轉到哪個崗位,可以享受待遇,但其檔案身份還是工人,無法轉為幹部。事實上,自2001年以來,組織人社部門就發文,停止工人身份轉幹聘幹,特別是2006年公務員法實施以後,工人聘幹轉幹被明文禁止,徹底切斷了工人直接轉幹提拔的通道。現在工人想要轉為幹部,無論在機關還是事業單位,基本只能通過考試。既然連幹部都不是,怎麼可能變為公務員?依小公之見,事業單位的工勤人員能夠有機會轉為幹部就不錯了。當然,這樣的機會不多,比如公車改革後,很多地方就給司機政策,允許通過過渡考試轉崗,不少司機就是通過這樣的機會轉變成了幹部,有的之後還通過調任的方式進入了行政機關,這些都是能人,屬於特例,不能作為普遍現象來說,在此就不多說了。

當然,雖然工人沒有機會轉公務員,但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專技人員還是有機會成為公務員的,方法就是通過小公上面說的調任。一般來說,從事業單位調入行政機關任職,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有接收單位;2、接收單位有空編;3、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管理崗位8級)。具體的條件如下,建議圈起來閱讀:

1、學歷要求。按照規定,調入市級以上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任職的,一般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2、年齡要求。調任縣(市、區)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一般不超過50週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週歲;調任市級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0週歲;調任縣(市、區)級以下機關科級領導職務的,一般不超過45週歲。

3、專業技術人員調任。專技人員調入市級以上機關擔任處級領導職務,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2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市級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聘任副高職稱1年以上,或具有正高職稱;調入縣(市、區)以下機關擔任科級領導職務的,擬調任人員應當具有中級職稱2年以上,或者具有副高職稱。

4、管理崗位人員調任。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及以上職務,同等調任機關擔任領導職務。

除了以上方面內容,要完成調任,還有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要有領導幫你。否則,具備了條件也是白搭。

我是小公,專注公務員考試、任用、提拔等體制類問答,感興趣或有疑問諮詢的,可以關注私信我,我將提供全方位的權威解答


80後小公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想轉公務員,現在基本是不可能的,就是事業單位幹部身份的想轉公務員,除非是在事業單位被提撥擔任副科級以上職務的,才可以在事業單位和行政單位之間進行職務交流、轉任後由事業單位副科級轉任成行政單位公務員,其它方式轉換公務員都不可能。



如果是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事業單位工人可以“以工代幹”,被提撥擔任副科級職務後,是可以轉成公務員的,不過這樣的人應該也很少。當時還有部分由事業單位工人借調到行政單位工作的,後來隨著國家公務員制度建立後,通過單位內部招考(不同於後來的社會招考)後錄用為公務員的。



自2006年公務員法實施後,按照《公務員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採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錄取的辦法。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進入公務員隊伍的唯一途徑就是參加國家公務員公開招考,通過筆試、面試合格後才能進入公務員隊伍,成為一名公務員。


眾山小796


不可能。2006年公務員法實施後,按照公務員交流制度,因工作需要,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領導成員,且是原幹部身份的,可以交流到公務員的領導崗位,原來工勤崗位人員轉崗到領導成員崗位的仍然不行,不行是因為轉崗不轉身份。

工勤崗位人員及原工人身份,更不可能了,唯一可能是參加公務員公開考試。過去在公務員法規缺失的年代,特別是八幾年到九幾年,很多事業單位工人借調到機關後,留在了公務員隊伍,很多給領導開車的司機都留下當公務員了,可想而知,這些公務員水平了,現在應該還有在領導崗位的,傷害的是社會發展和進步,特別是東北環境尤為嚴重,翻翻檔案基本都是工人混進去的。

所以,國家逐步完善公務員入口關,提高了公務員錄用標準和交流標準,進行立法,對於過去的也就不追究了。


園林之友


從理論上來講,不是沒有可能,但過程很複雜。



目前還沒有聽說過事業工人直接轉為公務員的,除非是你所處單位整體改制,但這種情況都是鳳毛麟角。一般來說,理論上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操作,但也非常困難:



首先,得先從事業工人轉成事業專技人員或者是管理人員。這也跟各個地方人社部門的政策有所不同,即便可以轉,條件也很複雜,一般要求事業工人有從事相關專業技術崗位或者管理工作崗位的工作年限(多少年以上);用人單位同意事業工人轉崗;事業工人所處單位有事業專技或管理空崗;上級人社部門審批同意……



其次,就等待機會轉公務員吧,為什麼說要等待機會呢?有的朋友會說事業編制怎麼可能轉為行政編制?這個是可以的,但也要看各個地方政策,國家是鼓勵從事業幹部中抽出一部分人員直接晉升為副科級領導幹部的(俗稱的“四類人員”,這四類人員除了事業幹部以外,還包括大學生村官、扶貧村第一書記和優秀村支部書記)



總之,過程很複雜,會得不償失,即便轉成功了,轉成公務員編制後,你也是個普通的科員,你要再和同類公務員相競爭,資歷又差了一大截,還不如老老實實、安安分分地幹好自己的工人崗位,不斷積累經驗,拿個高級工職稱,享受高工資,何樂而不為呢?


金剛洞洞主


雖然說身份意識不斷淡化了,但工人轉為公務員確實很困難,我工作了十多年還沒遇到有成功的。

倒是有同事以前辦理“以工代幹”成功了,而且現在已經轉為公務員了,而且還擔任了科長,不過這樣例子太少了,在現在幾乎不可能有這樣的事例。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家事業編制幹部身份都沒轉成公務員,你工人身份轉了公務員,肯定不能服眾。但是,在1983年,中組部、人事部發出了《關於整頓“以工代幹”問題的通知》,提出了妥善解決“以工代幹”問題的具體政策,“以工代幹”人員有的根據工作需要轉為幹部,有的回到工人崗位。這個通知還規定,發文發出以後一律不再使用“以工代幹”人員,需要從工人中提拔幹部,均需先辦理吸收幹部手續。所以走這條路,現在幾乎行不通。你不要以為這個文件很老了,其實人事部門的很多政策是70年代的還一直在執行,這是題外話。

參加公務員考試吧,通過了即使農民身份都可以轉為公務員。現在很多地方對任滿兩屆的優秀村主任進行招考,通過的轉為公務員身份,何況我們是多年從事事業編制的在職幹部。另外,各地的公考選拔領導幹部考試一般也要求是幹部身份。

但是現在的社保政策改革之後,實行“多繳多得”,什麼身份不重要。


濯日漫談


事業單位工人身份,類似於機關工勤崗位。既不是事業單位管理幹部,也不屬於技術幹部,在事單位中總體編制少,實有人員也不多。對事業單位工人的管理是參照工勤來執行的。

理論上來說,事業單位工人轉公務員有可能性但實際上很困難。其途徑有:參加領導幹部公開選拔,通過四類人員選拔在換屆時到鄉鎮任副職,參加公務員考試等幾種,但都是極個別的情況,普遍的轉基本上不可能的。


望天外雲


警察隊伍裡面的事業編,政法編(1997年各市縣成立110安置的退伍兵,至今沒有授銜),工勤人員,怎麼授銜?怎麼退休?警銜工資也沒有,人家有的做了20多年警察的工作。


jxhcwhz


有這種可能,但是需要複雜的操作。

單純說一個工人要變成公務員是不可能的。

因為牽扯到不僅僅是身份的變更,還有職務的變化。

說起我們公務員隊伍,國家也希望把他們建設成為一流的人才隊伍,俗話說不拘一格降人才。因此,國家也規定除了逢進必考之外,也可以按照相應規定進行公務員調入。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要想直接身份變為公務員的科員是不可以的,因為這屬於基層工作人員。公務員調入只能調入一定級別以上的特殊人員。

一般都是科級及以上工作崗位才存在調入的可能。規範有機關事業單位轉為公務員的規定,是《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是2008年由中組部發行的配套公務員法實施。

轉領導崗位是科級幹部任用選拔,轉非領導崗位是調研員及以上非領導職務。其實不僅僅是可以從事業單位調入,還可以從國有企業、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

調入公務員一般需要:1.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2.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3.具備相應的學歷和年齡條件。

工人身份的工作經歷,肯定不符合相應的資質要求。不過我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崗,如果符合相應的條件,可以互相轉換。

因此,如果工人身份想轉為公務員的話,要想直接轉為管理崗比較麻煩,那麼需要轉專業技術崗。根據《調任規定》,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這個要求可能非常困難。

雖然比較困難,但是對於人才是還是留了路可走的。公務員畢竟是國家的管理隊伍,要求嚴格也是沒有問題的,不能隨便讓人渾水摸魚,大家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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