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兩名幹部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撤職

煙臺市環境保護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車劍波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撤職

日前,煙臺市紀委監委對煙臺市環境保護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車劍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車劍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車劍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行為已觸犯刑法,但鑑於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退贓情節,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車劍波開除黨籍、撤職處分,按科員重新確定職級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煙臺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原站長畢國明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撤職

日前,煙臺市監委對煙臺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原站長畢國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畢國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畢國明身為領導幹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其行為觸犯刑法,已被開除黨籍。但鑑於犯罪情節輕微、認罪態度較好,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市監委委務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畢國明撤職處分,崗位等級由專業技術四級降為專業技術十級安排工資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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