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司法拍賣公告(2018年11月17日12時至2018年11月18日12時)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將於2018年11月17日12時至2018年11月18日12時(延時除外)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https://sf.taobao.com/010/22)上進行公開拍賣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拍賣標的:

遼寧省丹東市振興區浪頭產業園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43610.7㎡)(建築面積:43610.7平方米,登記用途:工業用地,土地使用證編號:丹東國用(2016)第0614501005號)。

評估價:1412.99萬元,起拍價:960.8萬元,保證金:100萬元,增價幅度:5萬元。

二、競買人條件:

凡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參加競買。

如參與競買人未開設淘寶賬戶,可委託代理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進行,但須在競買開始前向法院提交委託手續。

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買的,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特別提示:競買人需在競買前向當地房管部門詳細諮詢房產過戶(包括經濟適用房、兩限房、保障型住房、商辦類房產)的相關政策,過戶風險自行承擔。競買人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個人應符合丹東市限購政策(含商辦類)要求,否則由其自行承擔房產不能過戶等相應法律後果。

三、諮詢時間與方式:

週一至週四10:00至16:00(節假日除外)接受諮詢,諮詢電話:010-82956298張法官。

本標的不安排統一預展,有意看樣者請聯繫:計先生,13801163868。

四、本次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拍賣活動結束前,每最後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將自動延遲5分鐘。

五、拍賣方式:

設有保留價的增價拍賣方式,保留價等於起拍價,至少一人報名且出價不低於起拍價,方可成交。

根據法律規定,在公告發布後、競買開始前、競價過程中,法院均有權中止拍賣或撤回拍賣。

六、標的物以實物現狀為準,法院不承擔拍賣標的瑕疵保證。

特別提示:有意者請親自實地看樣,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實物現狀的確認,責任自負。

七、標的物權屬變更手續由買受人自行辦理。所涉及的稅費依照稅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其應繳納的部分。本標的物可能存在的物業、水、電、氣、供暖等欠費由買受人承擔。

八、對本標的物權屬有異議者,請於2018年11月12日12時前與本院聯繫。

九、與本標的物有關人員,如案件當事人、擔保物權人(質押權人)、優先購買權人等均可參加競拍,不參加競拍的請關注本次拍賣活動的整個過程。如本標的的優先購買權人未參加競拍,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人參加競買的,應於競價開始前五個工作日內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證明,資格經法院確認後才能參與競買,逾期不提交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當事人已在本拍賣公告前以能夠確認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聯繫方式變更或下落不明而無法通知的,在本公告發布後滿五日視為已經通知。

十、拍賣競價前淘寶系統將凍結競買人支付寶賬戶內的資金作為應繳的保證金,拍賣結束後未能競得者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本標的物競得者原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餘款(拍賣價款扣除保證金後的餘額)須在2018年12月14日15時前繳入法院指定賬戶。拍賣未成交的,競買人凍結的保證金自動解凍,凍結期間不計利息。

十一、競買人競得本標的物後,淘寶網拍平臺將生成相應《司法拍賣網絡競價成功確認書》,確認書中載明實際競得人姓名、網拍競買號信息。

十二、拍賣成交後,買受人應在法定期限內向住建部門申請審核其購買資格,審核通過後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協助執行通知書》,各區不動產登記部門將依據《協助執行通知書》按規定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競買人在拍賣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本院發佈的拍賣須知。

如需貸款,可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長安支行聯繫諮詢,聯繫人劉女士,電話:010-68151383、13520597838。銀行指定第三方康誠世紀公司,諮詢聯繫人劉先生,電話:010-53011029、13911729564。

諮詢電話:010-82956451張法官

聯繫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彰化路18號冠方大廈(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淘寶技術諮詢:400-822-2870

舉報監督電話:010-82956298

本次拍賣的拍賣公告同步在“淘寶網”、“京東網”、“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北京法院網”上發佈。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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