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好了就結婚”,為了這句承諾,痴情老人6年匯去52萬給謊稱白血病女子,自己月收入不到4000

花甲老人羅強(化名)通過婚姻介紹所與四十歲的龔琳結識並相戀後,得知龔琳患“白血病”沒錢治療,六年多的時間,前後給龔琳匯款共計50餘萬元。然而他的痴情並沒有等來“戀人”與他結婚,而是自己被騙的事實。

今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一中院)對該起詐騙案進行宣判,終審裁定龔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十萬元。

謊稱白血病 六年騙取“戀人”50餘萬

2010年年底,1970年出生的龔琳化名許芸(化名)與1947年出生的羅強結識,兩人很快開始戀愛。

一段時間後,龔琳覺得兩個人不太合適。2011年5月,為了滿足自己的奢靡生活,龔琳隱瞞不願意再與羅強保持戀愛關係的真相,謊稱自己患白血病要到無錫治療要求羅強資助,並以要在外地看病為由拒絕再見面,但龔琳承諾,只要羅強對她好,她病好了就會和羅強結婚。

2011年5月至2017年8月,兩人並未再見過面,龔琳通過手機、以沒錢治病為由多次要求羅強轉賬。羅強雖然每月退休工資不到四千元,但為了心愛的人能儘快治好病,他省吃儉用,每個月都給龔琳匯款,少則數千,多則上萬,前後共計52餘萬元。

2017年9月,龔琳再次讓羅強匯款,此時羅強已山窮水盡,只好四處借錢,朋友知曉緣由後提醒其很可能被騙。社區民警瞭解此事後,通過銀行存單、手機實名認證等線索查到龔琳的真實信息,羅強這時才知道戀人的真名。羅強遂乘高鐵到龔琳所說的無錫醫院實地查證,結果發現醫院沒有任何治療記錄。在回程的高鐵上,羅強給龔琳打了最後一個電話,龔琳再次拒絕了見面的要求。羅強這才真正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於是報警。

2017年9月23日,龔琳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案發後,龔琳的家屬賠償羅強52萬元,並取得諒解。

“試探”還是詐騙 虛榮女子獲十年刑期

一審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龔琳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罰金十萬元。但龔琳認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詐騙罪,一直索取錢款只是為了試探羅強是否真心,並不是真的詐騙,結婚後會把錢拿出來;一審法院量刑過重,遂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訴。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後認為,龔琳的供述與羅強的陳述等證據能夠相互印證,足以證實龔琳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鑑於龔琳具有坦白情節,家屬代為退賠贓款,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原判已經依法對龔琳最大幅度從輕處罰。原審法院根據龔琳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等,對龔琳作出的量刑,系在法定量刑幅度之內,並無不當。

據此,上海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提醒:

老年人在享受甜蜜黃昏戀的同時,要提高自身警惕,避免掉進婚戀“陷阱”,遇到可疑情形應及時與家人、社區、居委會溝通,或直接報警;子女在物質贍養父母的基礎上,更要重視對老人的精神贍養,多關愛、陪伴老人;婚介所、婚戀網站則應規範自律,重視相關用戶的身份信息核實工作。同時法官也提醒企圖婚騙的不法分子,切勿貪捷徑觸犯法律,以免釀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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