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代碼:000338 證券簡稱:濰柴動力 公告編號:2018-049

第一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審議本次季報的董事會會議。

公司負責人譚旭光、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鄺焜堂及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李霞聲明:保證季度報告中財務報表的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節公司基本情況

一、主要會計數據和財務指標

公司是否需追溯調整或重述以前年度會計數據

√ 是 □ 否

追溯調整或重述原因

會計政策變更

單位:人民幣元

會計政策變更的原因

2017年,財政部頒佈了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簡稱“新收入準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簡稱“新金融工具準則”)。本集團自2018年1月1日開始按照新修訂的上述準則進行會計處理,根據銜接規定,對可比期間信息不予調整,首日執行新準則與現行準則的差異追溯調整本報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潤或其他綜合收益。

非經常性損益項目和金額

√ 適用 □ 不適用

對公司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界定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以及把《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中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應說明原因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將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定義、列舉的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界定為經常性損益的項目的情形。

二、報告期末股東總數及前十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1、普通股股東和表決權恢復的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是否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東、前10名無限售條件普通股股東在報告期內未進行約定購回交易。

2、優先股股東總數及前10名優先股股東持股情況表

□ 適用 √ 不適用

第三節重要事項

一、報告期主要財務數據、財務指標發生變動的情況及原因

二、重要事項進展情況及其影響和解決方案的分析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於2018年7月13日召開的2018年第四次臨時董事會、2018年9月14日召開的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和第一次A股股東會議審議通過了《審議及批准關於回購公司A股股份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公司部分A股社會公眾股份。2018年9月29日,公司按照相關規則編制《關於回購公司A股股份的報告書》並予以披露。鑑於公司2018年中期利潤分配方案已實施完畢,回購價格調整為14.57元/股,若按回購金額上限測算,預計回購股份不少於34,317,089股,佔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43%以上。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計回購A股股份11,898,000股,佔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15%,支付的總金額為99,997,314.28元(不含交易費用)。此事項尚在進行中,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並依據公司的股份回購方案,實施回購計劃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股東、關聯方、收購人以及公司等承諾相關方在報告期內超期未履行完畢的承諾事項

四、對2018年度經營業績的預計

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警示及原因說明

□ 適用 √ 不適用

五、證券投資情況

六、委託理財

√ 適用 □ 不適用

單位:人民幣萬元

單項金額重大或安全性較低、流動性較差、不保本的高風險委託理財具體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委託理財出現預期無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導致減值的情形

□ 適用 √ 不適用

七、衍生品投資情況

八、報告期內接待調研、溝通、採訪等活動登記表

九、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無違規對外擔保情況。

十、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情況

□ 適用 √ 不適用

公司報告期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對上市公司的非經營性佔用資金。

濰柴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譚旭光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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