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歡迎收看“門外漢”汽車駕駛安全案例講解: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

這起事故發生在大前頭的早上,只因騎摩托車女子的一個錯誤行為,一個花季的孩子就失去了生命,場面讓人痛心不已,我們來看一下事故的發生過程吧。


事故發生在城市街道的一個十字路口,當時是早上7點鐘,路上的車輛不多,都在按照信號燈的指示有序通行。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突然,有一輛小摩托闖紅燈衝入路口,騎摩托車的是一箇中年婦女,車後座上還坐著一個孩子。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摩托車的速度很快,司機沒有因為闖紅燈就有任何的減速和遲疑,而在它的右側,正有一輛小汽車快速駛來,汽車司機因為自己的通行方向是綠燈,也放鬆了警惕,沒有減速瞭望,只在一瞬間,摩托車和小汽車就重重的撞到了一起。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事故發生過程: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事故發生之後,摩托車上的小孩當場死亡,而送孩子去上學的中年婦女精神已經崩潰,坐在地上欲哭無淚。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大家已經知道了,這起事故的罪魁禍首就是——闖紅燈!雖然小汽車過路口不減速瞭望也是肇事原因,但是如果摩托車不闖紅燈,這起事故就不會發生。

闖紅燈這個嚴重的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每天都在上演,不論是行人、騎車的、開三輪車的、開汽車的,好像所有能上路的,全都在犯,真的都那麼著急嗎?真的都那麼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嗎?門外漢真是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希望我的讀者朋友們,千萬不要闖紅燈,遵守交通規則,平安出行,幸福一生。

女子送孩去上學,錯誤行為送娃命,欲哭無淚能怪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