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緒強
從零零星星的媒體報道中彙總出來的新聞後續是,阿姨沒有被罰2萬,女生也沒有被獎勵2000。但女生是不是故意舉報,成都文理學院沒有明確,但從回應的含糊其辭推斷,這名女生的舉報是存在的。
“釣魚式舉報”,這是很多網友對這名女生的定論,自己沒帶飯卡,央求食堂阿姨要去微信支付,阿姨經不住她的再三請求同意微信支付,結果該女生又拿著轉賬記錄去舉報。
具體的事實細節到底如何,目前沒有更多呈現。如果說該女生確實是不懷好意地舉報,這個舉報的行動就是可恥卑鄙的,這名女生的品質也是值得懷疑的。
按說,他人幫了你,你不但不表示謝意,反而倒打一耙,民間的話說,這叫“昧良心”,一個年紀輕輕的女孩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舉報動機,難道就是為了傳說中的獎勵嗎?這不是大義滅親而是恩將仇報,也算是“農夫和蛇”的翻版。
很多人不願相信這件事是真的,不過從成都文理學院的回應來看,舉報的事應該是真實發生的,至於女生有沒有被獎勵,食堂阿姨有沒有被罰款,官方的否認也不敢保證是真實的。
如果一切屬實,也只能說這名舉報的女生是年輕人中的一個極品一朵奇葩。如果一切屬實,用道義不道義去討論這名女生的行徑確實也有些抬舉她了。
陳方
這事今天鬧的沸沸揚揚,果真是道德淪喪?別急著發火,咱先把事情搞清楚。
大學女生釣魚舉報,食堂阿姨被罰兩萬女子獎勵2000元,事情曝光後,成都文理學院迅速闢謠,表示經過查證不存在網絡所述事件。而且根據校方的規定,此類事件的獎勵是200元/次,女生獲獎2000元似是無稽之談。
成都文理學院後勤處網站顯示,該校後勤處曾於2017年5月發佈“關於發動學生共同監督食堂窗口收取現金的通知”。通知指出,食堂各營業窗口嚴禁收取現金,學生就餐只採取刷卡和打票兩種方式。凡發現食堂營業窗口收取現金的,應向後勤處膳食科舉報,若核實屬實,後勤處將對舉報人進行200元/次的獎勵。
吃瓜群眾的小心心總算放下來了,這世界可能沒有想象中的那麼亂。但是如果上述事件真正發生,我們該如何自處?筆者簡單對當事三方做一做評價:
- 飯堂阿姨,傻。不管是工人還是自家老闆,經商謀生最終規矩,既有規則在先,就不該為不值當的方便讓自己處於風險之中,風險意識、合規意識明顯不足。
- 釣魚女生,賤。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你這倒好,反手一刀?電影《聞香識女人》中上校慷慨陳詞,有些人靈魂都是烏黑的,說的就是你這種。
- 大學領導,惡。大學即社會,卻又是不一樣的社會,懵懂少年在此塑造三觀,如果大學只教會教條主義生搬硬套死規則,對人情、良心不管不顧,這樣的學校教出的也就是一群豬。
正品足球
這件事情官方已經闢謠了!
如果發生了這個事件:該如何處理呢?明顯了是這個女生的不道德行為,她借用食堂阿姨的同情心騙取這兩千塊錢真的是忒不地道了。
網傳事件經過:該名女學生以飯卡沒錢為由,讓食堂阿姨刷卡轉賬,然後該名女學生微信支付給食堂阿姨,但是隨後向學校舉報,食堂阿姨違法了某條例被罰款了2萬元,該女學生得到了2千元的獎勵。
食堂阿姨可以向學校申明自己被這名女學生所欺瞞,且食堂的監控視頻可以證明自己的清白,這名女生感覺是有預謀的一樣,不會之前和這名阿姨有過節吧。
溫馨提示網友,在面對此類信息時,可以做到不傳謠,不信謠言。
愛在南昌
1、從道德的角度來看,這位女大學生幹了一件缺德事,她幹了一件損人利已之事。
2、從制度的角度來看,這位食堂阿姨把人情置於制度之上,她幹了一件違反制度之事。
3、從誠信的角度來看,如果食堂阿姨讓這位女大學生寫一紙憑據,說明緣由後,簽字畫押,再微信轉帳給阿姨,由阿姨再把錢和憑據交給食堂財務,這算是履行了承諾。
從上述三點來看,只有第三點才有可能(請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讓道德與制度皆得以保全,既女大學生本著誠信做人為根本,阿姨有一紙憑據在手說明事出有因。如果除去第三點,那阿姨雖然佔有道德的制高點,但受到的確是真實的財產損失(被罰兩萬),而那位女大學生卻是不當得利(得到兩千元獎勵),背上了不道德的十字架,一但大家都知道是她在害阿姨,相信沒有人會瞧得不起她不仁不義的品行。
通過上述分析,相信你對這件事有一個明確的思路了吧?凡事都有理字可講,但是理又和制度或法律法規緊密相聯。這位阿姨的行為給了我們一個深刻的警示——當好人要注意遵守規守矩,切莫輕易同情不合規之人。
不過,是否有人會懷疑這件事的真與假,是否有人編造的事實呢?果真,事件很快被澄清,是虛假的,有人故意編造事實。請勿相信!
韓國成老師
飯堂阿姨罰20000,舉報的女生獎2000,這個說法其實沒有得到證實。應該是失實的,事情的緣由應該不止這點,網上的截圖也不一定就是事實。不過,女生舉報飯堂阿姨都是真有此事。
但不管緣由是怎樣的,個人覺得那個女生確實不厚道。
畢竟,沒帶飯卡用現金支付,其實應該是很常見的事情。而這個女生,卻為了自己之私、或是一點蠅頭小利,居然放棄自己的人格,不顧道義的出賣別人。即便不是為了小利,而是純粹不妥那位飯堂阿姨而舉報,那也是能證明她是一個睚眥必報的小人。這難道不覺得很可怕嗎?
現在她還只是學生,沒有步入社會。如果她進入到社會,那麼為了錢,為了利益,她會不會做出更加可怕的事情來呢?細思極恐!
至於那個飯堂阿姨,說無辜但也不冤。畢竟學校飯堂規章制度本來就有規定,自己當時如果能有清醒的認知,自然就能免遭處罰,不是嗎?這件事,其實是非常值得大家引以為戒的。
最後,
這些歷史要讀
什麼叫“見風就是雨”?這件事就是典型的“見風就是雨”:
10月24日,有題主在網上提了個問題:四川師範大學成都文理學院一名女大學生吃飯時忘帶飯卡手機轉賬後舉報食堂阿姨,阿姨被罰2萬元錢,女子卻被獎勵2000元現金,讓網友們評論:是阿姨不守規矩呢?還是女生不道義?
此問題一發到網上,不少網友既不加思考也不加分析,就把這件事當成真事,在網上發表評論,不少網友還一個勁地噴那名女大學生人性扭曲、道德敗壞、原顏無恥。可是,沒想到,第2天,成都文理學院針對網上的帖子很快進行了調查核實,確認根本就沒有這麼一回事。原來,這個帖子是有網友杜撰出來的,是假新聞。
我想,這不是說“事後諸葛亮”。其實,對這樣的帖子只要稍加思考和分析,就很值得打問號:
第一、如果學校真有這個規定,難道食堂阿姨能這麼傻,用一個“善良的舉動”來冒風險換來20000元的罰款嗎?我想,除非是這個食堂阿姨有“神經病”或者說“腦子進了水”。可是,這個食堂阿姨要真是神經病患者,也肯定不會在大學食堂當服務員阿姨。所以,這樣的事杜撰的有些“大離譜”,完全不符合邏輯和情理。
第二、如果這名女大學生真要是採取這種手段去騙取2000元所謂的獎金,那她就是必須打定主意離開這所大學,這顯然也是一個正常的女大學生不可能去幹的事情。
第三、任何一所大學,只要學校領導的思維正常,是不可能出臺這麼一項“高風險”的所謂獎罰制度和規定的。因為這樣的制度和規定嚴重違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則,如果真要實施,將會帶來嚴重的不良後果。
潤友
看了這個描述讓人感到不舒服,一個私德有問題的女大學生被獎勵2000元,一個違犯了內部合理性存疑規定的阿姨罰了2萬元。這個學校的做法有問題,食堂的阿姨應該和學校對薄公堂,討回公道。可以想到這個食堂阿姨是學生食堂的承包者,如果僅是個打工的,2萬元應是筆鉅款。即使是食堂的承包者,2萬元也不是個小數字。學校這麼心狠,這麼點小事罰款2萬,是不是有點苛刻?
而且這樣的飯卡,究竟是什麼意思?學校既然把食堂交給到人承包,讓學生和食堂直接用人民幣打交道好了。為什麼中間再沒一道卡?這道卡究竟對學生有什麼好處?如果只是徒加麻煩或有利可圖的話,是不是自己更應受罰?學校應給學生或有關方面或關注這件事的人一個合理解釋。即使有充分的理由,這個罰款也太重了,如果不合理,可能會觸犯相關法律。
再說這位女大學生,讓人懷疑她是不是在配合學校“釣魚執法”。如果不是,自己的心態是否有點扭曲。沒帶飯卡,明知付現金會被學校罰款,為什麼自己做了,還要去舉報食堂?這麼做自己的良心上過得去嗎?一方面是別人被罰2萬,另一方面是自己得了十分之一。為了一點蠅頭小利,不惜讓別人鉅額損失,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心安理得嗎?這樣的學生恐怕人們要象敬鬼神一樣和你拉開距離了。
天太2
女大學生忘帶飯卡哀求食堂阿姨用微信付款,吃過飯後翻臉不認人,竟然拿著轉賬憑證舉報食堂阿姨,導致阿姨被罰款2萬,女生自己卻獲得了2000元獎勵。
剛剛看到這個問題我也想上來吐槽一番,這不就是現代版的農夫和蛇嗎?
一開始我還心存疑惑,如果真有明文規定,這樣做會被罰款2萬元,那食堂阿姨可真是冤枉啊。不過無論是學校還是食堂都不應該有罰款的權力吧?
查了一下資料,發現了新問題。
這到底是學校認真調查的結果,還是為了平息事端做了工作呢?
大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
夜雨如書
近日,社交媒體上傳出,成都某大學有學生因忘帶飯卡而用微信支付飯錢,事後去學校“舉報收錢的阿姨”。最終導致阿姨被罰款2萬元,而學生則得到2千元獎勵。在沒有明確的官方下,這樣一則消息就被無限的傳開。並且,伴隨著“無限正義”和“滾滾憤怒”,一同指向“當事學生和所屬學校”。
不過,當學校進行全面調查,核實後,最終給出明確結論,並不存在輿情所言“對食堂阿姨罰款20000元”的事實,也不存在輿情所言“對舉報者進行獎勵2000元”的事實。整個事件,就這樣瞬間反轉了。事實上,對於類似的反轉事件,只要稍微動一下“腦子”,也應該能有所判斷。
只可惜,在社交媒體亂象橫生的時代,很少有人能耐心的思考,只要社交媒體“發出消息”,人們幾乎不過腦子就開始發酵,尤其對於“不公的事件”更是如此。於是,在底層勞動者普遍不受尊重的大環境下,一場被誤讀的正義性討伐就開始了。食堂阿姨,大學生,高校,三者捆綁在一起,很容易形成一種“反差”。
於此,在食堂阿姨被認為是“弱勢的底層勞動者”,大學生“被汙名化為不學無術者”,高校管理普遍“被詬病的大背景”之下,傳出“學生釣魚式舉報食堂阿姨”事件,自然輿論上會瞬間炸鍋。因為,在現實的生活中,人們或多或少會遇到類似的不公。所以,一旦出現一個共鳴的事件,人們就希望藉機能改變些什麼。
因此,盲目性的正義就會取代一切理智的思考和判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人們寧願相信食堂阿姨是受害者,也不願意相信“大學生和校方”的聲明。這實際上,從校方給出通報聲明後,人們依舊質疑聲不斷,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經驗式的判斷,在這件事情上屬於一個大的障礙。
可無論如何,學校還是站出來聲明瞭,不管是不是百分百的確切,但這無異給人們吃下一顆“定心丸”,即便輿論還在持續質疑,但是這比開始“一邊倒”的情勢要好得多。一件事情的裡外都要發聲才顯得公允,否則一邊倒的氣勢很容易誤入歧途,傷及無辜。所以,我們有必要對盲目性(狂熱性)的正義進行註解,以避免“反轉事件”的頻發。
信息接龍時代,權威信息的缺失和淹沒。我們所處的時代,信息量是過載的,但是有用的信息,有意義的信息卻很稀缺。一個“學生釣魚式舉報食堂阿姨”事件,被各種接龍後,早已變得面目全非。甚至,當所屬高校出來聲明通報時,人們都已經懶得細看。
“權威信息”幾乎被野路子的“接龍信息”遮蔽,在面對真實的事件,人們除卻情緒的喊打,幾乎沒有理性的空間存在。消費22元,罰款20000元,獎勵2000元,如若真能坐下來思考一下具體的來龍去脈,大概就不會出現事件被帶偏的尷尬。
有時候,圍觀者真是把世界看的太過簡單。除卻將人性對立起來看問題,好像從來不思考事件具體的發生邏輯。甚至,我們可以反過來思考,如若事件真的就按照圍觀者的邏輯進行運轉,這樣的事情還真的能發生嗎,都被大家看的這麼明白,誰還改輕易套路。
不過,這其中反映出一點,群體性正義的廉價讓失意者有自我實現的機會。通常來看,群體性的正義是廉價的,比如社交媒體上的轉發和評論,因為沒有門檻,所以誰都可能成為“口炮英雄”。甚至,對於一些生活中的失意者,他(她)們平日裡受盡生活的挫敗,所以希望通過廉價的正義進行“自我實現”,常見的例子就是“仇富仇官”。
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人們仇的不是官員和富人本身,而是“仇”為何自己沒有權力,也沒有財富。因為,同樣一件壞事,如果是一個普通人乾的,可能輿論上的結局完全不同。從這一點再一次實證,廉價的正義背面是失意者的無限狂熱。
所以,就這一點看,對於盲目性(狂熱性)的正義者來講,可能並不是完全同情“食堂阿姨”,只是通過“同情”食堂阿姨,“討伐”大學生和所屬高校而已,以此完成對自己失意生活的平衡。因為,多數時候,有成就感的人會正面看待世界,而失意者多是想讓世界被極速改變,自己從中獲取紅利。
因此,越是顯得無私的去捍衛正義的人,可能越自私。依照埃裡克·霍弗所講,極端自私的人特別容易有失意感,並且也特別勇敢的去捍衛正義和無私。當然,本質上只是為捍衛自己的利益,而非為處在輿論漩渦裡的受困者打抱不平。
回到“學生釣魚式舉報食堂阿姨”事件中,從事件的傳播,再到事件的定性,以及事件的反轉,幾乎離不開狂熱性圍觀的推進。甚至,很多人在傳播的過程中都不怎麼相信,但是隻要存在“打抱不平”的邏輯,好像就可以明正言順的傳播下去。
於是,盲目的正義分子和食堂阿姨,大學生和所屬高校就被對立起來。一件本應該無需過多爭論的事情,竟然能攪動整個社交網絡,著實值得我們深思。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不是現實太險惡,而是人心太險惡。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都緣於人性的“是非不分”。
姬鵬
看看這個通報,說的是食堂經營公司的聯營商戶,曹氏鴨脖微信收了22元購買款,也不存在處罰食堂曹阿姨,也不存在獎勵學生的事。
說實話,剛看到新聞報道時有點不可思議,如果真有這事,那真是太缺德了。看來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