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中院關於指定陝西明臻貿易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的公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按照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選任破產管理人公告選任程序及標準,經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搖號,選定陝西睿普律師事務所擔任陝西明臻貿易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並確定陝西華強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備選管理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宝鸡中院关于指定陕西明臻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宝鸡中院关于指定陕西明臻贸易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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