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40萬元買假髮票逃稅 武漢一老闆被刑拘

長江日報:40萬元買假髮票逃稅 武漢一老闆被刑拘

長江日報版面

長江日報訊(記者譚在龍 通訊員朱凜睿 戴燁東)為抵扣稅款,武漢某公司負責人鄧某購買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共支付開票費40萬餘元,卻只抵扣了稅款29萬餘元,然而,他的逃稅行為還是被稅務部門查出,並補齊了稅款和滯納金。鄧某一怒之下將替其虛開發票的鄭某、何某舉報,結果,自己也因涉罪被刑拘。

近日,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對鄧某、劉某、鄭某、何某4人批准逮捕。

為抵稅,鋌而走險虛開發票

8月9日上午,派出所接到一起報案,舉報人鄧某稱其單位採買商品被騙,警方將該案立為合同詐騙案進行偵查。但隨著調查深入,辦案民警發現事情真相併非鄧某所說。8月27日,鄧某自首稱他其實是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被坑,警方遂將該案變更為鄧某涉嫌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原來,今年4月,經謝某和劉某介紹,鄧某結識了能幫忙“開發票”的鄭某及其“上線”何某,從此開始虛開發票抵稅的違法活動。

4月20日,鄧某首次“試水”,請鄭某幫忙開具了100萬餘元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到手後,他按票面金額的11%支付開票費11.9萬元,並於5月分兩次持假髮票到稅務部門申報抵扣稅款,共抵扣稅款15萬元。介紹人劉某則從鄧某、鄭某處各收了2萬元、4萬元的“好處費”。

沒想到,到了月底,其中一筆6萬餘元的假髮票被查,鄧某被要求補交稅款並支付了滯納金1236.57元。他找鄭某退錢,對方不答應,稱只能在後續生意中多開票予以補償。為了彌補上一筆損失,鄧某隻好一條道走到黑,繼續購買假髮票。

吃了虧,卻屢撞“南牆”心不死

這次,鄧某邀請鄭某來漢商談。6月底,鄭某抵達武漢,酒席間談到現在稅務部門對進項開具的票據查驗嚴格,需要將買賣交易做得真實一些,要有購銷合同、資金往來記錄,更容易成功。兩人談妥,由鄧某擬定購銷合同,傳真給鄭某,鄭某蓋好公章後寄回;交易流水則由鄧某轉賬至對方公司賬戶後,再使用對方公司的網銀U盾將金額轉出來進行偽造。隨後,鄧某成功抵扣稅款14萬餘元。

“再試水”成功後,鄧某胃口變大。7月31日,他支付鄭某、何某開票費18萬元,又開具了200餘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的假髮票還沒來得及使用,鄧某公司就接到了稅務部門的電話,原來是6月報銷的發票再次被查獲。鄧某不得不派會計補交20餘萬元稅款,他也不敢再使用最近開具的假髮票抵稅了。

據悉,今年4月至7月期間,鄧某為騙取國家稅務抵扣稅款,通過中間介紹人謝某、劉某,聯繫鄭某、何某,共計取得了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41份,開票金額504萬元。他將其中20份發票在國稅局進行了抵扣,共抵扣稅款29萬餘元。

10月28日,該案被移送至武漢江漢區檢察院審查逮捕。

“公司今年以來出項多進項少,我聽同行說可以買票抵稅,為了多賺錢,即使知道買票違法,我還是選擇了做這件事。”筆錄時,鄧某痛悔道,“我本來打算等賺了錢再跟公司的人說,誰知道虧大了。”

“虛開增值稅發票,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鄧某等4人。”承辦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朋友,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千萬別存有僥倖心理,偷稅漏稅必將自嘗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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