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房出售辦理不動產證 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21日,從太原市國土局獲悉,太原市民辦理公房出售業務,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不動產登記中心5個工作日完成審批。之後需要登記、掃描、審核、登簿、制證等流程,比之前辦理效率大大提高。

太原公房出售辦理不動產證 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可以辦理的公房轉移,售房單位已取得首次登記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並且符合公房出售有關政策條件;申請人已取得權籍落宗確認書、太原市公有住房出售及交易審核備案表;花名登記表;評審結論表;通用申報表。

申請應提交的材料:不動產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平面圖、宗地圖;不動產權籍落宗確認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授權委託書;太原市公有住房出售及交易審核備案表;花名登記表;評審結論表;稅收通用申報表;申請人身份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複印件;房屋交易和產權狀況確認書;其他必要材料:單位如發生名稱變更,改制、重組或破產清算時需要提供相關加蓋公章的文件。涉及一次出售,原產權單位名稱已經發生變更的,需要原單位先辦理變更登記後,再辦理公房出售手續。

住宅登記費每件80元,工本費每本10元。辦理市民可到太原市為民服務中心二層A208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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