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原告焦作市保和堂投資有限公司訴被告江昌政合同糾紛一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5月3日調解被執行人共同將25522755股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立即質押予申請執行人。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8年7月12日立案執行,向被告送達執行通知責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
執行案號:(2018)川01執1430號
失信被執行人:江昌政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540724
戶籍所在地:成都市金牛區人民北路一段21號9棟1單元2樓3號
立案時間:2018-07-12
身份證號碼:510103195407240012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將25522755股四川升達林業產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立即質押予申請執行人
未履行金額:400000000元
失信行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執行法院: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028)82917247
聯繫人:孫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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