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紮實推進掃黑除惡,成都法院今日一審開庭宣判兩起涉惡案件!

要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成都法院今日一审开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8月17日,簡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李某某被控犯聚眾鬥毆罪一案,並當庭宣判。蒲江縣人民法院對經開庭審理的曹小均、葉桂平、劉華安、宋興明4名被告人被控犯敲詐勒索罪一案,依法進行宣判。

被告人李某某被控聚眾鬥毆罪案

一審開庭宣判

8月17日,簡陽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李某某(犯罪時未滿18週歲,審判時已滿18週歲)被控犯聚眾鬥毆罪一案,並當庭宣判。簡陽法院經審理後依法作出判決,對被告人李某某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初,王祥(另案處理)以免費提供毒品、住宿及生活開銷的方法,糾集李某某、胡小龍(另案處理)等形成了以王祥為首的惡勢力團伙。王祥與張林(另案處理)存在債務糾紛,雙方多次協商未果。1月31日,王祥與張林約定在張林居住的某小區住房內“解決”問題。張林邀約廖銀海等人(另案處理)幫忙,並準備了砍刀、鋼管交給了廖銀海等四人。當日22時許,王祥攜帶一支仿64式手槍並糾集李某某等三人持刀來到約定的某小區。在電梯口,王祥、李某某等人與埋伏於此的廖銀海等人相遇。雙方隨即發生械鬥,造成雙方人員不同程度受傷。械鬥過程中,被告人李某某撿起廖銀海掉落的鋼管積極參與了鬥毆。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某某夥同王祥、胡小龍持械聚眾鬥毆的行為構成聚眾鬥毆罪。根據被告人李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簡陽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曹小均等4人被控敲詐勒索罪案

一審宣判

8月17日,蒲江縣人民法院對經開庭審理的曹小均、葉桂平、劉華安、宋興明4名被告人被控犯敲詐勒索罪一案,依法進行宣判,對四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一年至二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曹小均和劉華安於2013年、被告人葉桂平於2012年,分別以貨車司機在駕車行駛過程中“飛石傷人”為由,採用語言威脅方式向貨車司機勒索錢財,而被追究刑事責任。2017年12月起,被告人曹小均、劉華安、葉桂平又糾集在一起,並糾集被告人宋興明,形成“惡勢力”團伙,採用同樣手段,在數條公路上通過威脅、要挾的方式向不特定的貨車司機索取財物,敲詐勒索貨車司機財物共計現金3000餘元及五隻兔子。其中,被告人曹小均、葉桂平參與作案6次,被告人劉華安、宋興明參與作案3次。

法院一審認為,曹小均等四名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蒲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近期,成都中院制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實施方案、工作細則,切實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堅決將全市法院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省、市決策部署上來。堅持嚴格公正司法,把準政策法律界限,確保每一起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檢驗。對受理的全部涉黑涉惡案件,均按照刑事庭審實質化要求進行審理,嚴格執行“三項規程”。下一階段,成都法院將繼續強化專業審判力量,推進案件審理工作,及時總結疑難複雜問題,形成調研成果指導審判,提升士氣確保高昂鬥志,確保專項鬥爭年度工作任務的全面完成並取得階段性成果。

要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成都法院今日一审开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要闻|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成都法院今日一审开庭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