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衛創文攻堅」請別再這樣霸佔停車位了

「创卫创文攻坚」请别再这样霸占停车位了

城市道路施劃的停車位,都是社會公共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設置障礙物等形式來佔用社會公共資源,從事非交通活動。

「创卫创文攻坚」请别再这样霸占停车位了
「创卫创文攻坚」请别再这样霸占停车位了

近來,部分商家為了所謂的商業利益,霸佔停車位的現象又有所抬頭了,影響了市容市貌,對就近需要停車的群眾帶來了麻煩,對當前的創衛創文同樣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希望不要為了一己私利而損壞大家的利益,海豐縣城的停車位本來就稀缺,你隨手放一個障礙物方便了自己,別的人就沒地方停車了。

「创卫创文攻坚」请别再这样霸占停车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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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卫创文攻坚」请别再这样霸占停车位了

海豐是我家、創文靠大家,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為創建衛生文明縣城盡到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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