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紡織大學2018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及報名流程

武漢紡織大學坐落於“九省通衢”之稱的湖北武漢,地處光谷腹地,成為一所以工科為主,理、工、文(藝)、經、管、法、教育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紡織服裝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普通專升本計劃招生300人,共有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等14個專業面向全省招生。

武漢紡織大學2018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及報名流程

一、招生對象

1. 2018年我校普通專升本選拔對象為: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獨立設置的高職高專院校、獨立學院以及成人高校舉辦的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

2. 我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在服役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且自願報名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的退役士兵。

二、報考條件

1. 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修完普通高職高專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成績良好,能如期畢業;身體健康。

2. 退役士兵考生:本省具有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在服役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且自願報名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的退役士兵。在服兵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請免試就讀與其專科相同或相近的專業(申請免試的退役士兵必須是應屆專科畢業生)。

3. 考生在錄取前,有提供虛假信息及任何違規、違紀和舞弊行為的一律取消錄取資格。

三、招生計劃、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及參考教材

武漢紡織大學2018年普通專升本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及報名流程

考試大綱及參考教材:武漢紡織大學2018年普通專升本考試大綱(附件下載)

四、報考流程

1. 報名程序

(1)學校代碼:10495

(2)網上預報名(5月18日-5月24日):

考生先在網上預報名,報名地址:http://211.67.48.42/zsb(請複製網址到瀏覽器打開)。

網上報名成功後即可打印申請表並手動簽名,貼上一張兩寸照片,並在所在學校教務處蓋章。退役士兵無須網上報名,只需現場確認報名即可。

(3)現場報名確認

i. 時間:5月28日-5月31日

ii. 地點:武漢紡織大學教務處(陽光校區行政樓一樓)

iii. 確認程序:資格審查→交費→電子照相→信息校對。

資格審查: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資格審查將貫穿招生、考試、錄取、報到等工作全過程,在整個“專升本”各工作環節,一旦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一律取消考生報名、考試、錄取、報到資格。

iv. 報考專業: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與本人專科專業相同或相近的本科專業。

v. 現場確認時需提交材料:

應屆畢業生:① 報名申請表(網上打印,須加蓋考生就讀學校教務處公章);② 專科階段所學課程成績單(須加蓋考生就讀學校教務處公章);③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張。

退役士兵:① 2018年湖北省普通高職高專學歷退役士兵考生普通專升本報名申請表;② 本人身份證、普通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士兵退役證或退役安置證明(同時上交複印件一式三份)。

vi. 報名收費:現場報名確認通過的考生需交納報名考試費130元/人(按《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關於規範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2006]107號)批准的標準執行)。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確認或未繳納報名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vii. 信息核對:考生於6月4-5日在教務處網站上查詢並核對報考信息。

2. 計劃調整

在報名結束之後、考試之前,根據報名實際情況,我校將在本年度普通“專升本”總計劃數內,適當調整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數,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專業計劃調整情況將在專升本工作網址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並嚴格按公示的招生專業及計劃執行。

五、考試及錄取

(1)考試科目:申請我校普通“專升本”的學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統一選拔考試,考試科目為3門。

(2)領取准考證:已報名的考生本人於6月14-1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4:00)持身份證、報名表到我校陽光校區行政樓102辦公室領取准考證。

(3)考試:我校普通專升本考試時間為6月23日,具體科目考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考生必須持准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4)查詢:考生6月26日之前在我校教務處網站上查詢考試成績。

(5)成績複核: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請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於7月3日下午4點之前到武漢紡織大學教務處(陽光校區行政樓一樓102辦公室,週六\週日休息)填寫、提交書面複查申請。如委託他人申請,辦理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申請。複查結果公佈網址:http://jwc.wtu.edu.cn/(請複製網址到瀏覽器打開)。

(6)錄取: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專升本計劃內按考試總成績順次錄取(若出現考試總成績並列情況,先比較科目1成績,再比較科目2成績,最後比較科目3成績,分數較優者預錄,三者同分的加面試)。

對參考的退役士兵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單獨劃線錄取。錄取人數按各專業報名人數60%的比例確定。

(7)公示:我校於7月15日之前將擬錄取的普通“專升本”學生錄取情況在我校教務處網站上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省教育廳複核備案。

(8)備案: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專升本”學生名單經省教育廳複核備案通過後,由我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領取時間另行通知。在領取錄取通知書時,學生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專科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

(9)報到:被我校錄取的考生憑我校錄取通知書及本人專科畢業證原件和複印件報到。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教務處報到註冊,並在財務處繳納學費,逾期一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普通專升本學生的檔案由原所在學校集中整理後,向我校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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