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調整,你的生活會帶來哪些變化呢?

浙江省人民政府發佈《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浙江上調最低工資啦!

通知重點如下:

從2017年12月1日起

全省最低月工資標準調整為

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檔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調整為

18.4元、16.5元、15元、13.6元四檔

《通知》同時要求全省各市

根據所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

選擇確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予以公佈

並報省人力社保廳備案

而在此之前

浙江省執行的最低月工資標準為

1860元、1660元、1530元、1380元四檔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

17元、15.2元、13.8元、12.5元四檔

最低工资调整,你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寧波市根據文件精神

從2015年11月1日起

執行的 最低月工資標準為

1860元、1660元、1530元三檔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為

17元、15.2元、13.8元三檔

今年寧波最低工資標準會如何調整?

大家一起靜等文件出臺哦!

現在問題來了!

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

會給咱寧波職工的生活

帶來哪些變化呢?

最低工资调整,你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最低工资调整,你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变化呢?最低工资调整,你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特別鏈接:

截至10月底

17個地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人社部統計數據顯示, 截至10月底,全國共有17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10.4%。此外,11月1日始,武漢也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17個地區中, 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上海的23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的22元。

每月最低工資超過2000元的地區為 上海(2300元)、廣東深圳(2130元)、天津(2050元)、北京(2000元),天津、北京的月最低工資標準都是今年剛突破2000元大關。

追問:

最低工資標準有強制力嗎?

法律規定工資不得低於最低標準

各地最低工資“含金量”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這一標準對企業具有強制約束力。

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上述規定沒有明確最低工資是否包括勞動者應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各地規定不盡一致。

內蒙古明確,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基本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部分。

不過,也有的地方明確不包含,這些地方最低工資標準“含金量”就更高一些,如北京、上海均明確,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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