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動力車劃入燃油車?深圳交委再闢謠

混合动力车划入燃油车?深圳交委再辟谣

(《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第五條內容截圖)

12月18日,國家發改委發佈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並於2019年1月10日起正式實施。該規定第五項內容——“汽車投資項目分類”中將普通混合動力汽車,以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劃分為燃油汽車投資項目。該消息引發不少深圳網友的擔憂——該項“規定”是否會影響深圳市新能源增量指標調控政策?

針對網友的擔心,記者從深圳市交委交通綜治處核實瞭解到,國家發改委的“規定”不會對深圳新能源車輛增量調控政策造成影響。

深圳市交委交通綜治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新修訂的《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管理實施細則》是在研究了大量國家新能源汽車調控政策的基礎上制定的,包括國家發改委頒佈的“規定”。該負責人明確指出,“規定”第八條實際上表明瞭國家對新能源汽車的政策,與之前的政策相比沒有變化。

混合动力车划入燃油车?深圳交委再辟谣

(《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第八條內容截圖)

據瞭解,12月5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已就“自2019年起,深圳新能源混動車型的增量指標將由目前的直接申請,改為搖號獲取”的網傳消息,進行闢謠。記者在其發佈的關於徵求《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暫行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及《深圳市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告中發現,修訂後深圳小汽車增量指標的配置週期、額度、比例及方式與現行的《實施細則》完全保持一致。即混合動力小汽車增量指標和純電動小汽車增量指標無額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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