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不應該結婚生子?

《蒙格斯報告 》把理論研究根置於經濟實際,為中國經濟問題的觀察與研究開創了一個新模式、研究方法及維度。報告以理論與實務為導向、以數據與計量為手段,為經濟實際規劃和管治,尤其是供給側改革提供了理論與實踐的依據 。

結婚生子是大多數人人生旅途中必經的一段,但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能夠享受這一旅程。2017年各級民政部門和婚姻登記機構共依法辦理離婚手續的共有437.4萬對,比上年增長5.2%。離婚率已連續16年持續上升。

顯而易見的是,結婚生子是人生驚險的一躍,蘊含著大風險和大收益。因此讓人不禁想問,是否存在一些判斷方法能夠降低此事的風險?

達爾文的結婚理由

查爾斯·達爾文(Charles Darwin)乘坐“小獵犬”號完成了極具歷史意義的環球航行。航行結束後又過了幾年,29歲的達爾文開始思考自己的終身大事:該不該結婚呢?達爾文拿起一支鉛筆,在一張白紙的頂頭位置寫道:“結婚還是不結婚,這是個問題。”接著,他將紙分為兩欄,分別列出了結婚和不結婚的理由。

達爾文最後認為自己應該結婚,他在左欄的下方寫道:“結婚——結婚——結婚,證明完畢。”他心裡清楚自己會失去一部分個人自由,於是在右欄下方加上了一句“有很多幸福的奴隸”。第二年,達爾文和他的表姐艾瑪·韋奇伍德(Emma Wedgwood)共結連理,膝下有10個兒女。達爾文是如何做出結婚決定的?是基於他列出的原因——永久伴侶、比寵物狗好、沒有子嗣、肥胖和懶惰嗎?他並沒有告訴我們答案。

我們應不應該結婚生子?

最大化法則和經驗法則

達爾文可以通過兩種方法得出應該結婚的結論:最大化法則和經驗法則最大化法則是指,估計每一條結婚能帶來的好處的分值(效用),以及意中人具備這些好處的概率,用分值乘以概率,加總算出得分。然後,用同樣的方法計算不結婚的壞處,每個意中人都算一遍。最後,選擇期望效用值最大的那個人。這種方法也叫做“主觀期望效用最大化法則”,全世界的大學都將其視為理性選擇的工具並教給學生。這種方法只能在理想的情況下使用,即在我們知道所有風險的情況下。

不過,在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裡,權重和概率都是無法得知的,所以計算可能只是空中樓閣。而使用經驗法則可能會幫助我們做出好的選擇。其中一種經驗法則是“單一理由決策法則”,即:

找到最重要的那條原因,並忽略其他原因

這條法則只依靠一種原因做出決策,不需要進行計算。研究顯示,人們往往只憑一條充分的理由就可以做出決定,而且這些決定可能比考慮過所有因素之後做出的決定還要好,原因在於,綜合考慮不同的原因,就需要把所有原因都轉化為一種效用。達爾文可能需要估計,與聰明的朋友們聊天多少次才能和擁有10個兒女的效用相同,或是必須花費多少時間拜訪妻子的親友才能換來妻子坐在沙發上的溫馨時刻。交易是數字的一種屬性,卻不一定是人類內心真正需要的。實際上,做交易有時會被視為不道德的行為。人們一般認為,真愛、友誼、軍人的榮譽和博士學位是無價的,也是商品所無法比擬的。

單一理由決策法則並非達爾文使用的唯一經驗法則,他還可能使用了社會經驗法則,比如“社會模仿”。

如果你的大多數朋友都結婚了,你也應該結婚。

畢竟,達爾文當時已經29歲了,他的大部分朋友很可能都建立了自己的家庭。研究發現,社會壓力會迫使人們模仿他人,選擇結婚。不過,如果達爾文也使用了這條社會經驗法則,那他一開始就沒必要分析結婚的利弊了。

如何找到對的結婚對象

本傑明·富蘭克林就如何在結婚這個問題上做出理性決策,給過他的侄子如下建議:

如果你猶豫不決,就列出所有理由,把支持和反對的理由分別記錄在一頁紙的兩欄中。深思熟慮兩三天後,用一種類似代數的方法進行計算,看看每欄的理由或動機是否具有相等的權重,如果是,就把它們分別從兩欄中刪除。也就是說,如果兩欄中的某兩個理由勢均力敵,就把這兩項都刪除;如果一個支持的理由抵得上兩個反對的理由,就把這3條都刪除;如果兩個反對的理由抵得上3個贊成的理由,就把這5條都刪除。當你刪除了所有權重相等的理由時,就會看到哪一欄剩下的理由多……遇到重要的事情或拿不定主意時,我通常會使用這種方法,儘管它無法做到像數學般精確,但對我極為有用。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你不使用這種方法,我認為你將永遠無法步入婚姻殿堂。

富蘭克林是美國的開國元勳之一,也是一位傑出的發明家、作家、藝術家和政治家。他和妻子德博拉(Deborah)育有兩個孩子,他還有一個私生子。前富蘭克林的這種簿記法如今在全世界得到了廣泛應用,我們稱之為“期望效用最大化法則”或理性選擇。富蘭克林信中的最後一句話表明他對結婚這件事的認真態度。

富蘭克林的簿記法是為已知風險設計的,它對不確定性無能為力。因此,大多數專家並不會將自己所宣揚的方法付諸實踐。但問題是,他們在教授這種方法時,給人的感覺是它與現實生活中所有的決定都息息相關。實際上,人們選擇伴侶時大多會使用另外一種方法——直覺。有時候,這種直覺建立在一種無意識的經驗法則之上,即:

努力找到一位你的同伴們也渴望找到的伴侶

這種簡單的方法不需要分析利弊,當然,它也是社會模仿的一種形式。這種方法可能很管用,即使僅僅因為它可以產生一種社會多米諾效應,也或多或少可以保證你的朋友認同你找到了對的伴侶,並因此羨慕你。

本傑明·富蘭克林年輕的時候,曾提出了一條選擇伴侶的經驗法則,他稱之為“自相矛盾”的經驗法則:

談戀愛時,你應該選擇年長的而非年輕的女性

富蘭克林的理由是,年長的女性閱歷更豐富,考慮事情更周全,話語更精煉,也更懂得感恩。

關於擇偶的數學法則和經驗法則

37%法則是一條簡練的數學法則,因為一個人所放棄的選項數量等於N/e,其中N是所有選項的數量,e是自然對數的底數,約等於2.718。但是,面對嫁妝問題時,大多數人往往在第37個候選人出現之前就做出了決定。這說明他們沒有耐心,選擇結婚對象時太過草率了嗎?

我認為不是的。人類的大腦已經適應了現實生活中擇偶的不確定性。擇偶和嫁妝問題在很多主要方面都存在不同。嫁妝問題中只有一個正確選項,成功的概率也是可以計算的。但是,我們不能直接問每個人,他/她的擇偶價值觀是什麼。有人看重智慧和幽默等內在特徵,有人看重外在特徵,比如男性的下巴寬度或女性的腰臀比。從根本上講,擇偶成功與否取決於雙方的行為,伴侶的完美程度取決於你自己的完美程度。所以,不要幻想找到理想的伴侶,而應該尋找“足夠好”的人(並且善待他/她)。

有趣的是,在一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裡,最佳預期是找到一個足夠好的人。在這種情況下,

不確定性其實會幫助你。沒有必要調查37%的擇偶對象,大約10%就足夠了。如果運用“理想”的37%法則,結果可能會更糟糕,還會浪費更多時間。經驗法則可以縮短擇偶的時間,它與人口學家觀察到的擇偶模式也是一致的。在一個變幻莫測的世界裡,少即是多

不管百分比是多少,我們都可以使用滿意法則,做出好的決定。

1. 設定你的期望值。

2. 選擇第一個符合你期望值的人,並停止尋找。

這種方法可以幫你成功找到配偶、房子或其他重要的事物。只要你的期望值不是高得離奇,這條法則都可以幫你快速做出決定。如果你的期望值的確太高,那你應該一點一點地降低它。

不管是簿記法、交友網站,還是滿意法則,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沒有哪種方法可以防止我們在遇到更好的對象時不放棄原來的伴侶。但是,不斷拋棄伴侶並不利於建立幸福的家庭。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進化使人類擁有一種特殊的情感——浪漫的愛情。我們可以在滿意法則後面再加上第三步:墜入愛河。愛情是一種直覺,一種來自人類內心深處的聲音,而我們卻幾乎無法解釋它。

但是,有些人已經喪失了聆聽內心聲音的能力,這種聲音不斷出現,卻無法進入他們的耳朵。如果你很難聽到自己內心的聲音,有一個更快的方法:拋硬幣。當硬幣在空中旋轉時,你希望哪一面不要朝上。這是你內心的聲音,你不需要經過複雜的計算就能聽到,而且你也不需要看硬幣到底是哪面朝上。

對心理暗示視而不見,這可能源自只倡導“理性”討論的片面教育。我曾多次見到人們試圖保持頭腦清醒,以便計算和權衡能想到的所有利弊。但是最後得到計算結果時,他們卻覺得答案不對,於是更改每個理由的分值,直到結果符合自己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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