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師重道」應不應該?

“尊師重道”應不應該?

今天,“老師”這個稱謂的使用範圍已經有了很多的延展。

最明顯的,比如在社交中,當我們吃不準對方是什麼階層什麼職位的時候,叫聲老師最保險——甭管你多大的頭銜,一聲老師都不會委屈了你。

老師在任何領域都是尊稱。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尊師重道”,老師這麼教我們,父母這麼教我們,整個社會輿論都這麼教我們,當然,這聽上去合情合理,可有沒有人認真想過,我們為什麼要尊師重道?

“尊師重道”應不應該?

99%的人都不會去想一個聽上去完全沒毛病的事情。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老師給了我們知識,我們尊敬他是應該的,這句話的意思是,老師送了東西給我們,我們欠了老師的,於是給予“尊敬”的回報。

那老師是不是還可以有其他回報呢?當然,比如學費。那麼收了學費的老師是否還值得大家的尊敬呢?這可不是送了東西給我們,而是賣了東西給我們,如果賣者值得尊敬,怎麼我們都沒那麼尊敬其他服務提供方呢?

我們會發現,我們是不區分的,我們對所有老師都充滿了尊敬,不管是收沒收費。

這就奇怪了,照理說“知恩圖報”是必須的,所以我們應該尊敬給了我們“恩情”的老師,但如果是一次公平交易,那我們為什麼要單方面強調尊敬老師,而不是互相尊敬呢?你給了我知識,我也給了你工作啊

事實上不是的,我們所宣揚的僅僅是“尊師”。

所以這就得出了一個結論,

在非市場化區域內,就算我們付了學費,我們肯定還是欠老師的,也就是說,老師傳的知識的價值肯定是大於他收到的錢,所以需要讓這份工作多一點光環,才能平衡各方利益,否則這工作就沒人幹了,或者只有最差的人、找不到其他工作的人才願意幹,既然傳授知識如此重要,只留下最差的人肯定是不行的。

但是,光這樣還不行,非市場化的教學環境還沒有這麼簡單,在這個環境裡,由於學生付出的錢是顯著低於“應該付出”的錢的,所以學生通常處於弱勢一方。我們知道,在經濟學裡,要麼挑錢,要麼挑人,比如房子限價,本來可以賣100萬的現在強制規定只能賣50萬,還嚴查各種暗箱收費,於是出售方就可以牛氣哄哄,就能挑顧客——我賣誰不是賣?

於是,當我們碰到稍微差一點的老師時,我們也無可奈何,我們沒有什麼別的選擇,只能忍受,誰讓你先佔了便宜的呢?

所以老師讓家長給孩子改錯題,家長不能不改;老師在群裡怎麼羞辱家長,家長都要陪著笑臉;老師課堂不講知識課後講,家長也只能掏錢去上。

說到底,這都只有一個原因——這是一個賣方市場,甭管你以前怎麼樣,在這裡就這個樣,有能耐你別來。

“尊師重道”應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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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上傳授知識這件事是不是隻有少數人才能做,只有統一組織才能做呢?肯定不是的,所以這本可以不是一個賣方市場,只是人為被做成了賣方市場。一個賣方市場靠職業光環來彌補,靠強行給人戴上光環然後用社會輿論壓力來使其“乖乖接受別人的愛戴,得到心理利益而放棄物質利益”的方式來運作,肯定是不長久的。

所以有一個算不上預言的預言,未來一定會出現越來越多的市場學校,這些學校的教學質量會遠高於公立學校,而在市場競爭之下,收費會越來越低廉,提供的配套服務會越來越完善,而公立學校最終會變成廉租房,只提供最基礎的服務給完全付不起錢的人。

在那裡,尊師重道依然是必須遵守的規則,儘管那裡將成為南郭先生的聚集地。而在市場環境裡,老師將逐漸褪去神秘的光環,沒有燃燒自己照亮他人,只有挑剔的客戶和能者生存、贏家通吃的競爭規則——講得不好,滾蛋。

之所以這算不上預言,是因為它發生的概率基本上是100%。

不用給紅包,不用教師節問候,不用自己批改作業,不用上補習班,甚至可以讓服務方提供定製化服務,但要花更多的錢,你更喜歡哪一種?


(完)

江湖人稱蔡叔,暢銷書《認知突圍》作者,2017年亞馬遜年度新銳作家,公眾號【請辯】主理人,區塊鏈+內容生態2.0——Endorsit(讚我)&

【螞蟻私塾】創始人,連續創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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