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何放棄享受高新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企業為何放棄享受高新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依照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15%和25%的法定稅率相比,10個百分點的優惠幅度不可謂不大。但是,有不少的企業在實際經營中卻主動放棄了高新技術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這又是為什麼呢?

一、適用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更划算

相對於適用高新企業優惠政策,不少企業其實適用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更加划算。

我們舉個簡單的例子:

成都高新技術企業A公司2017年度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50萬元,該企業同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果A公司選擇適用高新技術企業15%的稅率,應納企業所得稅7.5萬元(50×15%),但若其選擇適用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則應納企業所得稅5萬元(50×20%×50%)。兩個數字一對比,很明顯,適用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更省錢。

特別是財稅〔2018〕77號文件出臺後,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小型微利企業的範圍更廣了。對於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只要同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從經濟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慮,往往都會選擇適用小型微利企業優惠,而不選擇高新技術企業優惠。

企業為何放棄享受高新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複雜

依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的規定,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需要經過自我評價、註冊登記、提交材料、專家評審、認定報備、公示公告等一系列複雜程序。尤其是提交材料環節,所需要的資料多且雜,企業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財力來準備相關資料,整個申報過程可以說讓人是精疲力盡。

三、企業擔心被稅務機關後續抽查

近幾年來,高新企業似乎成為了涉稅案件的“重災區”,總能時不時看到某某高新企業因稅務問題被查的報道。出於對稅收優惠後續監管的需要,稅務機關會在加強服務的同時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涉稅風險監控,防範企業弄虛作假,違規享受稅收優惠。因此,高新技術企業被稅務機關抽查的概率往往比一般企業要大得多,確實有部分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因為數據不實等多種原因被取消優惠或取消資格,以及受到其他相應處理。

對於企業的這種選擇,其實也是為了少交點稅。其實企業在同時享受以上兩種優惠政策的同時,企業還可以享受地方對於企業的優惠政策。

企業為何放棄享受高新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四、稅收園區對於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

一般來講,出臺了優惠政策的園區都是相對經濟比較落後的,為了發展當地的經濟,就是將當地的稅收扶持政策帶給企業,作為企業入駐當地的獎勵:

  • 增值稅與企業所得在交稅的次月會有一部分的稅收返還;
  • 個人所得稅可以核定徵收,稅率在2.08%以內。

各地稅收園區對行業幾乎是沒有限制,比如服務行業、建築設計行業、工程建築行業(設備租賃)、科技行業、文化傳媒等行業都是熱烈歡迎入駐的,包括股東分紅、員工工資等均可以享受。【詳情Vx:186÷5701×4025】

五、外地企業如何正確享受稅收優惠

假設一家外地服務公司,在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的同時想要享受園區稅收優惠,可以通過在園區註冊一家服務中心(註冊式,個人獨資),通過業務分流的方式給主公司提供服務。

那麼這個時候,這部分的利潤在個人獨資可以核定徵收,並且個人獨資沒有企業所得稅與股東分紅稅,所得稅稅率在2.08%以內。主公司也有了穩定的進項來源,達到雙贏。

企業為何放棄享受高新企業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六、享受園區稅收優惠有無風險

  • 首先、優惠政策是各地園區為了當地發展而發佈了,園區政府是歡迎大家的;
  • 第二、整個企業註冊流程完全是正規流程辦理下來,不是虛擬不存在的企業;
  • 第三、園區企業和主公司進行業務往來是真實存在的,不是虛構業務;
  • 第四、整個流程下來,銀行流水、賬目往來、合同都是進行正規操作合法合理,不存在虛開。

如果你有節稅方面的相關需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和核定徵收稅率降至2.08%以內!),歡迎留言、私信(我會第一時間回覆)。關注杭記稅優政策,我們不定時分享節稅乾貨,助力企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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