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貨沒中文標籤在華出售 正品也“假一賠十”

近年來,代購生意風生水起。很多賣家從海外採購商品,出售給中國買家。但漸漸地一些職業打假人也將“打假”的矛頭對準了這些網店。

中國十餘起判決顯示,他們抓住網店在中國出售洋食品沒有中文標籤、缺乏檢疫證明、添加成分不符中國食品標準等問題提起訴訟,索要十倍賠償,屢試不爽。海外代購已成職業打假人的香餑餑。


洋貨沒中文標籤在華出售 正品也“假一賠十”


紐約一處折扣商店,一行中國青少年在店內購物,不時邊用手機溝通邊挑選商品。(圖片來源:資料圖/中新社)

中國發生多起職業打假人案例

去年2月,成都一名買家謝先生在浙江人小周開的網店上,花5400元(人民幣,下同)購買了24瓶澳洲代購的膳食營養補充劑“Blackmores輔酶Q10軟膠囊”。但謝先生收到貨後,又進行了退貨退款,還以“商品包裝上無中文標識、商品中含有藥品”等理由將小周告上法庭。

《成都商報》19日報道,近日,成都市龍泉驛法院一審判決小周賠謝先生十倍價款5.4萬元。小周認為代購商品本身就沒有中文標籤,由海外生產。且經檢索發現,原告謝先生在法院提起的類似案件不在少數,疑似職業打假人。小周認為謝先生故意大量購買代商品,通過訴訟獲賠牟利,不該得到法律支持。

上海澎湃新聞報道,家住四川成都的吳女士以成交價5400元通過淘寶在張先生的店裡購買6瓶美國產的“極酶”,賣家張先生錢沒掙到,反倒收到一份《應訴通知書》。吳女士以商品沒有中文標籤、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等理由,將張先生起訴至成都市雙流區法院,要求張先生賠償其5.4萬元,也就是其購貨款的“十倍賠償”。

“這純粹是職業敲詐。”張先生說,他已經委託律師,準備應訴。

光明網報道,居女士在淘寶網上開了一家名叫“英國食品超市”的網店。去年7月,楊先生在這家網店購買了29件“現貨英國進口傳統約克紅茶紙盒裝”以及11件“現貨英國進口約克紅茶鐵盒裝”,共計花費2833.1元。收到貨後,楊先生以店主居女士銷售無中文標籤、無出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的進口普通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為由,將居女士以及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一併起訴到法院,要求居女士為自己退貨,並賠償貨款十倍的賠償金。最終,淘寶店主敗訴。法院判決,買家退還商品,由店主支付退貨款,並給予十倍賠償,楊先生獲賠28331元。

近年,中國發生多起類似“職業打假人案例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顯示的15件針對淘寶代購店主訴訟判決中,巴西的蜂膠膠囊、荷蘭的奶粉、日本的維生素、西班牙的火腿……都攤上了官司。在15起案件中,有4件都涉及到洋食品添加了不符合中國食品安全標準的材料。法院均以涉案食品添加成分不符合中國標準為由,判決淘寶店主對買家支付十倍賠償。

每個買家都有自己的偏好 不排斥職業打假人

在上述15起類似案例中,淘寶店主都對買家的身份提出質疑,認為他們是職業打假人。提起訴訟的每個買家都起訴了至少兩個賣家。且似乎還有自己的“偏好”。

《成都商報》報道,有的專打蜂膠食品,有的只告進口奶粉,有的認準了海外火腿,還有的全部針對日本食品。有的買家一人就提起三場訴訟,被賣家質疑帶領著一個職業打假團體。不過,從這15件案件的結果來看,賣家關於職業打假人“知假買假”的抗辯都沒有得到最終的支持。

2017年,最高法院曾發佈司法解釋,為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將限制職業打假行為。不少法院在遇到知假買假類案件時,都只判令商家退還貨款,不再進行多倍賠償。

相關法院對此解釋稱:主要是因為這些案件都是食品、藥品類產品的糾紛。此前限制職業打假人的司法解釋中,並不包括食品、藥品類商品。相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中規定:“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說,在食品、藥品領域,即使是知假買假,法院也會予以受理。

法律人士表示,十倍賠償本是對商家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的懲罰性條款,法律支持“知假買假”有助提升食品安全意識、維護市場秩序廣大消費者根本利益。

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將正式實施,這對代購的商家會有哪些影響?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軍傑表示,《電子商務法》中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該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該法正式實施後,諸如過去的個人代購模式將行不通,註冊實體後的經營者需要繳稅。如果代購特殊性質的商品,還需要相關主管部門的許可。這樣嚴格規範以後,一方面便於主管部門監管各類網絡經營者的行為,同時也可減少假貨劣貨的售賣,提高商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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