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人工智能,它就會呈現出不同的圖像

在貫穿人工智能的全部歷史中,我們可以看到它的目標在兩個方面:一是建造強有力的裝置以儘可能多地完成通常認為只有人類才能完成的工作;二是提出精緻的、基於實證的新理論以解釋人類的智能活動。圍繞這兩個目標所進行的工作正好分別構成了人工智能的實踐活動和理論活動。人工智能誕生的初期,在這兩個方面都出現了令人矚目的成果。

由此可見,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人工智能,它就會呈現出不同的圖像

許多研究者因此提出了更加雄心勃勃的設想,他們試圖將人工智能看成是一門一般的智能科學,即看成是認知科學的核心。隨後,它的目標變成:提供能夠解釋人類的全部心理現象的系統的理論。因此,在人工智能新定義中,“計算機”反而消失了。人們津津樂道的是一些抽象概念,如表徵、計算、心理圖像等。如此一來,人工智能有了一個更富爭議的定義:“即把人工智能看作是一般性的智能科學,或更確切地說,看作是認知科學的智力內核。”

由此可見,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人工智能,它就會呈現出不同的圖像

綜上所述,人工智能可以被認為有以下含義:一是作為軟件工程的一個分支,人工智能僅僅是一些編制程序的技巧,它們使得計算機能夠診斷疾病、理解自然語言等等。二是作為一門計算機科學理論,人工智能是關於編程的一種獨特構想。三是作為哲學的分支,人工智能是一種實驗認識論:知識是什麼?在計算機或人的心靈中知識如何被表達?四是作為一門心靈科學,人工智能體現了這樣一個思想:心靈基本上是一種處理信息的機制。

由此可見,站在不同的角度看人工智能,它就會呈現出不同的圖像

在最深的層次上,人工智能試圖對這個偉大的未決問題做出貢獻:心靈如何從非心靈中產生出來?兩種基本的區分是,一則人工智能是一門科學技術,二則在一定時期內,人工智能還可看作一種哲學思想。仔細研究就會發現,在種種差異背後隱藏著一種原始的一致性,即人工智能作為一項特殊的研究活動,它正在或試圖達到什麼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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