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廳對2家民辦非企業單位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近日,省民政廳對安徽省鴻雁科技養老發展中心和安徽中和亞健康服務中心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經查,安徽省鴻雁科技養老發展中心未接受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省級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安徽中和亞健康服務中心未接受2016年度、2017年度省級社會組織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 根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省民政廳決定對安徽省鴻雁科技養老發展中心和安徽中和亞健康服務中心依法作出警告行政處罰。

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省民政廳將上述2家單位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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