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實施 網購家電等假貨有法可依

2019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從此,電商活動有了新的法律進行規範。《電商法》的出臺對於消費者來說是個好消息,消費者在網購家電等產品時能更好地使用這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电子商务法》实施 网购家电等假货有法可依

對於日益壯大的電商平臺來說,《電商法》的出臺與執行是一種經濟日益成熟的必然選擇。在2018年前,中國電商可謂是野蠻生長了幾十年,讓無數的互聯網電商企業發達了。比如:淘寶、京東、拼多多。

電商企業確實獲得了很大的好處,也成就許多中小作坊式的網店人員。有的已經形成了淘寶村,淘寶鎮,人們越來越看到電商的希望。然而也伴隨著電商購物帶來的負面效果,網店數以千計的出現,就湧現了很多假貨或非法禁賣的商品。在這種環境下,會極大的傷害消費者的權益。

相較於天貓、京東等電商平臺,拼多多旗下的家電網購被網友吐槽的最多,其電商平臺上出現大量假冒偽劣的電視類產品,如假冒創維;還有VIVO手機、立日洗衣液;銷售盜版書籍等侵犯了知識產權的商標權、著作權等。曾經有一則叫“拼多多變“坑多多” 家電成山寨品重災區”的新聞令人印象深刻,描述的是用戶質疑拼多多最大原因是假貨、山寨問題,它們儼然一個個病毒,被置於公眾放大鏡下,一傳十,十傳百,由個體問題演變為了群體性問題。很多在拼多多購買了家電的消費者在網上曬著“小米新品”、“創維先鋒”、“vivi”、“康帥傅”等山寨品。對拼多多這樣新興的電商平臺來說,目前急需解決的是消費者對其的信任危機,嚴格把關產品為佳。

《电子商务法》实施 网购家电等假货有法可依

對於消費者在電商平臺買到假貨等事宜,根據《電商法》四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臺內經營者侵犯知識產權的,應當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消費者在拼多多APP上購買了假貨產品追責,拼多多將會承擔責任,如果在微信小程序鏈接中購買了假貨產品追責的,微信要承擔連帶責任。

《電商法》不僅對網店店主有嚴格限制,對電商平臺也做出了相應的限制。以前經常出現,店大欺客的現象,仗著自己平臺大,讓你二選一。像淘寶和京東就曾讓商家和消費者進行二選一,讓消費者為難,以後這種情況也不會出現了,商家如果這樣做屬於違法了。

值得一提的是,《電商法》不僅對電商進行了規範,還對朋友圈代購、利用網絡直播、微商等方式從事商品經營者加以規範了,凡是從事代購、微商都需要取得相關的行政許可證,不僅如此還正常的合理收稅,違規讓最高或將被罰款200萬。

眾所周知,隨著網購的崛起,代購更是非常的瘋狂,尤其是依靠朋友圈的方式,代購非常的普遍,但是在代購的時候不少人還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層出不窮問題,遭遇欺騙,遭遇錢財損失、遭遇信息洩露等等,同時,個人代購行為存在監管難的問題,尤其是在朋友圈。《電商法》的出臺,電子商務經營者納入稅收之後,可能對平臺上的經營者產生打擊,讓網購、代購、微商更加的規範的發展。

相關業內人士分析表示:在電商平臺選購家電等產品時,很多消費者或許是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誤以為自己買了大牌,從而導致了這樣的消費。平臺這樣的行為,屬於監管不力,涉嫌欺詐消費者。而《電商法》的出臺能夠更好的規範行業,保障消費者利益不受損壞,未來消費者維權將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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