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傳播:國家治理研究的新向度——瑞典烏普薩拉大學尼科·卡彭鐵爾教授訪談

公丕鈺,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博士研究生,暨南大學傳播與國家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員。

張晉升,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詹揚龍,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碩士研究生。

遲浩男,暨南大學外國語學院碩士研究生。

本文系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劃一般項目“參與傳播視域下我國鄰避衝突治理機制研究——以中廣核核電項目為考察對象”(項目編號:GD17CXW02)的階段性成果。

参与传播:国家治理研究的新向度——瑞典乌普萨拉大学尼科·卡彭铁尔教授访谈

尼科·卡彭鐵爾(Nico Carpentier)是瑞典烏普薩拉大學信息與媒介系講席教授,兼任比利時布魯塞爾自由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和捷克查理大學高級講師,同時還是英國拉夫堡大學和塞浦路斯科技大學研究員。目前,他擔任國際媒介與傳播研究協會參與傳播研究部主席。他的研究領域主要集中在參與傳播與民主,媒介、死亡與戰爭,新聞業與身份研究,受眾與接受,話語理論等五個方面。他在參與傳播、政治傳播及政治治理等領域有豐富的研究成果,其中參與傳播代表著作主要有2011出版的《媒介與參與:一個意識形態與民主鬥爭的場域》(Media and Participation. A site of ideological-democratic struggle)、《理解非傳統媒介》(Understanding Alternative Media)和2017出版的《話語的物質節點:衝突中的塞浦路斯與社區媒體參與》(The Discursive-Material Knot. Cyprus in conflict and community media participation)。

2016年12月,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與國際媒介與傳播研究協會(IAMCR)參與傳播研究部聯合主辦了“參與和傳播”為主題的中歐博士生研修班。在此期間,筆者對本次研修項目召集人尼科·卡彭鐵爾教授進行了訪談。

參與傳播:在傳播中分享權力

公丕鈺(以下簡稱公):在《媒介與參與:一個意識形態與民主鬥爭的場域》一書中,您分析了參與和民主、空間、發展、藝術與博物館以及傳播的關係,對參與概念進行一次跨學科的概述(Nico,2011)。本次研修班的主題是“參與和傳播”,能談一談您對參與傳播的理解嗎?

卡彭鐵爾(以下簡稱卡):宏觀來看,參與研究有兩個傳統。第一個方法是將參與視作很寬泛的概念,我稱之為社會學路徑。在這裡,參與概念主要指“參與某個過程”,比如你看電視新聞報道時,你就是在參與電視文化和政治;你參觀博物館時,你就在參與文化;你去參加音樂會或節慶活動時,你就成為文化交流過程的一部分。第二個方法將參與進行了更為限制性的定義,將其視為在正式或非正式決策過程的權力分享,從而有利於更為平衡的權力關係。這就是關於參與的政治學研究路徑,也是我所使用的方法和定義。在媒體行業中,媒體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新聞記者、編輯等)行使選擇傳播內容的權力。如果他們與受眾分享這個權力,並引導受眾一起進行新聞生產,這個過程就變成了參與性的。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分佈在歐洲、北美洲、拉丁美洲、非洲、亞洲國家的社區媒體。在這類媒體中,普通人不但自己生產內容,並且積極參與到媒體的組織管理中。

公:作為發展傳播多元範式的一種,參與式傳播的基本原則、操作方法和發展走向一直是70年代以後發展傳播實踐和學術研究的一個重要主題(Servaes,1999;White,1999)。那麼參與傳播源自何處?它是一個西方概念嗎?在中國語境下,參與傳播意義何在?

卡:參與傳播不是西方概念,而是一個全球化概念,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參與傳播並不侷限於歐洲,阿根廷、哥倫比亞和巴西等拉丁美洲國家的研究人員在這個方面甚至做了更多工作。發展傳播理論對於西方發展模式的批評是參與傳播的理論來源之一,這也說明上述地區都是參與傳播理論的發源地。當然由於有各自特殊的文化背景,不同地區的概念會有所差異。我認為不要簡單地把參與傳播看作一個西方概念,更不能將西方概念看成是優越的。東方不必刻意模仿西方,否則只會產生一系列的刻板印象。在彼此尊重的基礎上,區域之間的對話很重要,這對於理論同樣適用。我曾經將這些學術交流稱之為“橋臺”(SQRIDGES),即學術橋樑和廣場的合稱(Nico,2014)。這就需要我們彼此學習、取長補短,並積極改變、適應,進行理論的在地化。當然,我們界定地方理論時也應該考慮全球化,對二者進行綜合考察。

將參與傳播納入到中國語境可以開闢研究中國問題新視角,通過權力可視化研究豐富中國知識,做到其它研究方法做不到的工作。每個社會都有不同的權力鬥爭形式,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個人和國家之間的關係問題,而是更為複雜。參與傳播並不給予國家和個人特權,而是聚焦於不同群體、組織和階級及其內部的決策過程及他們與國家的關係。參與傳播旨在瞭解人類網絡的傳播方式,研究權力系統,關注水平或垂直的權力關係,而非用一種線性的方式觀察權力。參與傳播分析這些過程的目的是通過決策權的歸屬來優化權力關係和傳播角色關係,也就是說決策權的分配是真正重要的。

公:從國家與社會關係的視角看,參與傳播似乎更強調社會在傳播過程中的角色,這個概念對於傳播學理論有何意義?

卡:從歷史上看,傳播學研究和政治學研究有一個有趣的相似之處。在傳播學研究中,我們曾經聚焦媒介與受眾之間的線性關係。政治學研究也曾聚焦國家與公民之間的線性關係。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包括之前一段時期,西方的媒介與傳播研究關注媒體(尤其是電視)對受眾的影響,但卻在很大程度上忽視了對媒體語境和媒介生產的研究。很顯然,不僅是參與傳播更加重視語境的重要性,其他領域的參與研究同樣重視。作為一個交叉學科的研究領域,參與傳播將傳播視為一個系統,而非一個傳者到受者的簡單線性過程。

當然,與政治學相似,參與傳播強調權力的重要性。政治權力一般指的是政府的權力,但參與傳播中的權力概念意味著多層次、多主體的存在,包括媒體、政府、醫療系統、教育系統和社區等在傳播過程中的權力位置。此外,權力是多向度的,它是社會鬥爭和衝突驅動的一系列社會關係,這也意味著特殊主體的權力地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我要再次強調社會的複雜性,我提到的鬥爭至為關鍵,鬥爭並不意味暴力。在個人和社會層面,對話、討論和仲裁是和平處理差異和分歧的手段。參與傳播以更積極和建設性的方式看待這些議題,但它也承認即使努力爭取,和諧和共識永遠是在不完美的狀態。現實生活中,我們常常不能達成一致,有時這種失敗是結構性的,而社會中的一些特定群體也往往處於不利位置。因此,我的觀點是社會作為一個整體需要這些弱勢群體的參與,允許和平抗爭以提高他們的表達權並改善他們的處境。

互聯網:

增加了參與傳播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

公:Russo,A.,Watkins,J.,Kelly,L.,& Chan,S.(2008)認為基於社會化媒體的參與傳播為公眾參與包括博物館規劃等文化生產提供了空間和機會。您如何看待互聯網技術對於參與傳播研究的影響?

卡:作為一個技術平臺,互聯網為參與傳播提供了機會。在互聯網發明之前,人們生產媒體內容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也有像廉價便攜式相機這類的技術簡化了媒介生產過程。互聯網同樣是簡化了媒介生產和分銷過程,為傳播提供了充足的機會。在這個意義上,互聯網增加了傳播的參與形式。然而,參與傳播的技術運用並不侷限於互聯網,比如電影、電視、電臺和雜誌,包括其它非傳統傳播形式的使用表明,不同的技術都可以用於參與傳播以均衡社會權力關係。

另外,我們應該注意的是機會和可能性並不等同於現實,即一件事情可能發生並不意味著必然發生。不是互聯網導致參與傳播,而是要看人們以何種參與方式使用它。在許多情況下,互聯網也只是作為一個信息的分銷渠道,或者廣告的目標受眾平臺。互聯網作為整個媒介生態的一部分,是一個多功能的應用平臺。它不必然是參與性的,或是免於受控的,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受組織和國家的管制。以Facebook為例,誰控制它呢?顯然,用戶無法控制,因為Facebook不是用戶的。Facebook不是一個參與型組織,因為用戶對於Facebook的運作只有極其有限的發言權。它是一個公司,目的是賺錢。但作為社會化媒體組織,它仍然可以成為人們為某一特殊目的而鬥爭的網絡,或作為用戶表達歧見以爭取社會變革的平臺。

公:在中國,互聯網的發展給公眾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參與空間,有時會對政府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甚至會推動公共政策的改革。您認為這一類的政治參與屬於參與傳播的範疇嗎?如果是,是不是說明中國的互聯網屬於一種參與傳播媒介呢?

卡:是或不是。有一種傾向將互聯網看作整體,並假定只有一個互聯網邏輯。互聯網有各種各樣的使用方式,但僅有一些是參與性的。我們需要敞開思維,著眼於特定的決策過程,分析權力如何分佈,並分析權力在審查之下如何通過傳播實踐重新分配。我認為應該避免對互聯網泛化的認知,正像籠統地談論電視、廣播和報刊一樣,是沒有意義的。換句話說,互聯網可以用於相互矛盾的目的,利於監督或加強監控,用於參與或用於壓迫。上述分析隱含的觀點是沒有一個單獨的因素能夠控制整個媒體技術,21世紀沒有無所不能的傀儡大師。行動者有各自的目標,並且都有把這些付諸實踐的多種方法。

關於第二個問題,如果要評估中國或世界其它國家針對互聯網採取各類政治舉措,我們就需要談談參與強度了。當非特權行為主體——普通人參與到決策過程中,那麼問題來了:他們能決定多少?我們可以設想,如果人們簡單地被告知或參加會議,但沒有任何發言權。這僅僅是接近,而非參與。我們還可以設想,普通人可以表達他們的意見和感受,也可以討論事情並被權力所有者傾聽,但這些普通人仍然沒有任何影響決策結果的權力。這僅僅是互動,仍然沒有參與。我們還可以設想,普通人可以討論並能對決策產生一些影響,但沒有最終的決策權,這是一個最低限度參與。我們還可以設想,所有行動主體在地位平等的基礎上共同決定,這就是最大限度的參與。

接下來,我們來釐清三種情況。首先,我們不能混淆不同強度的參與實踐。比如,協商不是參與過程,而是互動過程。其次,雖然接近、互動與參與不同,但對於開放的治理來說,接近政治進程、與政治系統互動仍然非常重要。政府需要傾聽公民的意見,比如醫療改革過程中的協商對於公民權利的實現至關重要。因此,我的研究結論是:接近、互動是參與的前提和必要條件,但它們非參與本身。最後,參與傳播理論認為不糾纏於所謂“公民參與”的駁雜聲明有助於我們分析和評價社會中、公民間以及國家和媒體間的權力關係。

參與傳播

政治參與、政治傳播的關係

公:您怎麼看政治參與和參與傳播的關係呢?

卡:

1975年,Norman H、Sidney V在其經典論文《美國的參與:政治民主和社會平等》中將參與視為“旨在影響政府人員行為和決策的行動”。我相信包括我在內的大多數參與傳播研究者傾向使用這類更為限定性的定義,將參與視為分享權力。

我們可以參考比利時政治理論家Chantal Mouffe的研究中關於“政治”和“政治的”這兩個相區別的見解。她在《論政治》中寫道:“‘政治的’指的是人類關係中固有的對抗性維度,而不同類型的社會關係中的對抗方式和表現多種多樣。‘政治’指的是實踐、話語和機構的集合,而在‘政治的’因素影響下這個集合有潛在的衝突,人們在其中尋求建立穩定秩序並實現人類的共存”(Mouffe,2005)。從廣義上講,參與傳播傾向於“政治的”緯度,因為它著眼於傳播過程的權力、鬥爭和衝突的作用。政治參與常常聚焦政府領域以及公民與國家之間的關係,此時的政治參與指向“政治”。但並不總是如此,當政治參與使用更為寬泛的“政治的”定義時,它就非常接近參與傳播了。

公:如前面所說,互聯網拓寬了中國公眾參與政治的空間。網絡政治參與是當前中國傳政治播關注的熱點議題,這似乎也與參與傳播有天然的聯繫。您如何看參與傳播與政治傳播的關係?

卡:政治傳播理論有許多淵源和麵向。政治傳播專注於權力、意識形態以及政治黨派使用媒體和傳播的方式,但有些情況下政治黨派並不是政治傳播注意的焦點。當“政治的”(而不是政治本身)用於利益領域,那麼政治傳播隸屬於參與傳播。當政治傳播研究社會中的權力鬥爭,比如研究斯圖亞特·霍爾所謂“鬥爭的象徵”,那麼它接近參與傳播。同時,政治傳播和參與傳播有一個顯著的差異,參與傳播傾向於研究參與本身或政治進程的參與匱乏,而政治傳播並不以此為研究焦點。

公:在歐洲,目前政治傳播主要的研究領域有哪些?

卡:在歐洲,政治傳播是傳播學研究的一個重要分支。它研究重點之一就是我前面提到的“政治”本身。政黨和政治家利用傳播說服人們投票給他們,並支持他們的政治計劃,這些仍然是政治傳播重點關注的領域。現在政治家和選民之間的傳播關係被公認為是一個動態的關係,公眾在傳播過程中扮演積極的解讀角色。

另一個重要的研究主題是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政治傳播與政治制度、意識形態密切相關。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是明顯的意識形態議題,在歐洲的政治景觀中越來越突出。例如,20世紀90年代的南斯拉夫解體就是經由一系列民族主義議題引發的,造成了巨大的流血事件。21世紀以來,民族主義在歐洲加速復興,右翼民粹主義政黨發展勢頭越來越猛。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勝選將民粹主義和民族主義帶到一個全新水平。

第三類研究非常多樣化,因為政治傳播研究的是廣義上的政治。首先,新社會運動和政治激進主義已經是西方政治傳播長期以來的研究議程,研究者持續關注兩者在“政治”(人們與政府互動)和“政治的”(諸如爭取政治認可)中的作用。但是我們也越來越多地看到其他社會領域政治性研究被政治傳播接納,比如文化研究、博物館研究等學術領域的相關研究。

參與傳播:國家治理研究的新向度

公:近年來,治理成為中國政治話語體系中的重要概念。俞可平(2013)認為治理體制是一種工具理性,並總結了統治與治理的五個區別,認為治理的主體是多元的,主張治理的協商價值。相較於統治,治理概念強調多元主體的參與,您如何看治理與參與傳播之間的關係?

卡:從統治到治理的轉變非常關鍵,因為這影響政治領導功能的運轉方式,至少在歐洲語境下是這樣的。統治意味著領導者的專制,而治理意味著開放和更多的對話空間。在我看來,中國的治理是指更多的對話和對不同聲音的接納,而這些反過來可能會促進更多的公民參與或政治參與。

治理和參與傳播之間有明確的聯繫。在此之前,我要說明一下西方政治理論中的民主定義。顯然,民主模式很多,且相互差異很大,但它們都共享一個核心思想,即民主總是由參與(與人民分享權力)和代表(把權力委託給政治領袖)兩個部分組成的。不同的民主模式之所以不同,正是因為他們以不同的方式平衡參與和代表。真正的問題是代表與參與之間的平衡點在哪裡?代表的範圍和程度是什麼?民主是鬥爭和衝突的場所,也是妥協的場所。從參與傳播的角度看,權力委託是一個產生風險的過程,因為如果把所有的權力委託給政治領袖,就意味著你不能再參與。例如,如果你將權力委託給一個數十年沒有選舉規則的議會,民主制度將不復存在。所以,代表和參與是一枚硬幣的兩面,但兩者間平衡是動態的。

治理概念意味著沒有一個最終的權力中心,政府以更為開放的態度對待普通人的意見、感情和聲音。但同樣的問題又來了:參與和代表之間的平衡在哪裡?特殊的治理制度如何處理權力委託和權力分享之間的平衡?治理可能會允許一定程度的參與,但事實果真如此嗎?參與的程度如何?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參與傳播是分析這些爭議的有益方法,因為它強調參與的重要性,並尋求更多最大化的參與方式。最大化參與的好處之一就是可以更多地利用社會資源。如果權力完全集中,我們就會錯過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同時也難以做到對多樣性的尊重。

公:有些中國學者將“good governance”翻譯為“善治”,並以之體現國家與社會最佳的關係狀態。在中國人看來,北歐國家是民主社會主義的典範,您如何評價歐洲的治理情況?

卡:首先,我同意“善治”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對我來說,善治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建立了領導者、國家和社會之間的連接。治理是一個更加分散和網絡化的領導形式,避免了權力集中在某一個人的身上。國家是社會的一部分,不在社會之外,也不高於社會。雖然一些政治理論和實踐試圖將國家與社會割裂開來,但我認為要謹慎對待這類觀點。我更願意把國家看作社會的一部分。這意味著國家和國家的每一部分都與社會的其他部分進行互動。

我認為一個國家的價值在於實現其改善所有國民生活質量的目標。善治致力於實現上述目標,而非在國家內部製造分裂,或是讓一些人享有超過他人的特權,或是製造可能導致戰爭的國家間對立。我不會把歐洲“民族國家”的實踐作為善治最可接受的例子,特別是當我們將善治視為創造和促進幸福的時候。有許多因素阻礙社會幸福,例如貧困、歧視以及權力匱乏,而重新認識這些問題、資源的再分配可以有助於消除這些因素。

上述這些意味著我不認為應該將歐洲國家視為楷模。世界上每一個國家和地區都應該找到自己的道路和方法來增進社會幸福。在歐洲,民主革命的深化,或者所謂的民主的民主化正遭遇各種各樣的阻力,而我擔心它可能已經停滯了。我們又看到了那些利用選舉進行全面控制的傳統型政治家的出現。在歐洲,在或隱或現的民族主義驅動下的排斥政治已經越來越強勢,而無處不在的資本正在全球範圍內掠食。還有社會經濟不振和安全匱乏的雙重恐懼,讓我有時懷疑這是否讓歐洲失去了信心。

公:在治理語境下,您對中國政治發展中的參與文化建設有何建言?

卡:我認為有必要在社會中建立、推廣和保留一些更具參與性的文化。無論一個社會存在何種程度的參與,我們都不能自滿。更何況,我們也不能保證現有的參與程度會得到保留。同時,我們應該提升參與水平,而不僅僅將參與限於國家、政府和公民之間的關係中。參與原則還應在教育系統中更多地實施。我們需要學生參與學校的管理和領導,與教師、學校主管共同決定學校如何運作。這個想法源自法國哲學家讓·雅克·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觀點:在參與中學會參與。當然,我們也可以在其他方面更多地去參與。比如參與可以從家庭的飯桌上開始,我們可以讓孩子參與決定早餐吃什麼、何時吃、如何吃、如何分工等等,學習共同決策和參與,從而建立一個更民主的家庭關係。如果我們想推動政府與公民關係之外的參與實踐,我們就必須認真考慮這些情況。

本文系簡寫版,參考文獻從略,原文刊載於《國際新聞界》2018年第7期。

本期執編 / 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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