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进位 加强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工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为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完整与安全,西宁市档案局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相关文件,紧紧围绕“奔着问题去、奔着困难去、奔着落实去、奔着服务去”大抓落实活动任务清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将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任务,实时关注改革动向,对照国家涉改部门,有侧重的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主动服务,强化档案管理监督与业务指导。

高度重视,提前介入。结合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及省档案局相关要求,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全市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机关各单位做好改革前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基础工作,科学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规范2017年及以前室存各门类档案案卷目录,完善全宗介绍、组织机构沿革及大事记等,报市档案局审核。其中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审计局等5家单位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完成审核。特别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档案工作纳入机构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及时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专人梳理规范文书、会计及业务档案,确保档案工作有序推进。

因地制宜,强化指导。加强与市直机关各单位的联系沟通,督促各单位提前着手,周密安排,压实责任。在档案业务指导过程中,深化档案重要性和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档案意识;采用面对面、手把手的方式对档案的整理、移交、处置流向实行全程指导。明确不再保留、纳入重新组建机构、撤销建制的部门和单位,自变动之日起全宗终止,将整理规范后的档案整体移交新组建机构代管;新组建机构自成立之日起形成的档案,新设全宗进行管理;保留机构或单位名称的、优化职责或部分职责发生变化的,沿用原档案全宗;更名、调整领导管理体制的部门和单位继续沿用原档案全宗。全力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连续。截止目前,已指导市直机关60家311人次。涉改单位市信访局已完成建档工作,成立机关综合档案室,基本达到机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

规范整理,夯实基础。市档案局成立检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查验档案、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反馈的形式,对23家市直机关的档案管理体制、档案业务建设、基础设施以及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文书、会计、声像等门类档案整理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地推动了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贯彻落实。为规范会计档案检索体系,做好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衔接,年初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计档案案卷目录的通知》,明确市直机关各单位在核查室存会计档案实体的基础上,对会计档案整理不规范的要及时整改,并将2015年及以前会计档案卷目录报市档案局审核。目前,市档案局审核会计档案案卷目录10000余条,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总工会等9家单位整改会计档案实体3000余卷。

按时移交,加强印模档案管理。印模档案是文书档案的重要补充。为切实维护印模的真实面貌,9月初印发《关于移交印模档案的通知》,要求历年涉改单位(调整、合并、更名、撤销)印章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编制印模档案移交清册(一式三份),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向市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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