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結合,源頭解紛,這些法院踐行“楓橋經驗”開闢基層社會治理新路徑

三治结合,源头解纷,这些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开辟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尋烏縣法院

促進“三治結合”形成“尋烏經驗”

三治结合,源头解纷,这些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开辟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近年來,尋烏縣法院堅持弘揚蘇區幹部好作風,不斷創新和發展“楓橋經驗”,積極促進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逐漸形成了“聯村共治、法潤鄉風”的“尋烏經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全國法院系統推廣“尋烏經驗”。

堅持以自治為基,緊密依靠群眾

與基層群眾強化情感聯結,在全縣60個較大村設立“五老”人員聯繫站,邀請“五老”人員共同處理矛盾糾紛。與人民群眾加強工作聯繫,從2017年開始實施“1256”巡迴審判模式,讓群眾依法有序參與和監督司法。與基層組織增強工作聯動,通過擔任村民理事會、紅白理事會等村民自治組織顧問和列席會議,以及與15個鄉鎮和10家單位攜手設立訴前調解辦公室等方式,搭建起訴調對接平臺。三年來訴前聯合化解矛盾212起,委託調解案件69件。

堅持以法治為本,倡導規則意識

開展“法制宣傳、糾紛調處、法官服務進果園”活動,涉果糾紛逐年減少,2015年後不再有涉果糾紛進入訴訟程序。出臺服務和保障全縣中心工作妥善化解重大矛盾糾紛的意見,提前瞭解情況、提前現場處置、提前進行調解、提前釋法析理。推行以“訴訟服務在一線、調查研究赴一線、巡迴審判到一線、判後回訪去一線”為內容的“一線工作法”,讓案件當事人不出鄉、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司法服務。養成“請吃茶”工作習慣,為當事人泡上一杯茶,問一問情況,摸摸底,不少糾紛就在這樣的氛圍中化解。培養“講土話”能力,使法院幹警成為群眾心目中的“自家人”。運用“收轉發E中心”,實現所有案件網上辦理和訴訟材料收轉發事務集約化智能化管理。

堅持以德治為先,培育文明鄉風

蒐集整理常用客家俗語,將客家民間習俗、家風家訓、鄉規民約吸納到司法辦案中來。利用“和”元素,將發生在同宗同族之間的民事糾紛引入祠堂調解。開展涉老年人案件專項治理,重拳整治不贍養老人及“兒女住新房好房、老人住破房”等現象。對彩禮的範圍、金額和返還額度發出倡議,制定婚約彩禮協議樣本。開展村規民約“法律體檢”,輔之以司法個案維權,促進村民自治依法規範運行。

南康區法院

矛盾糾紛源頭化解促和諧

三治结合,源头解纷,这些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开辟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贛州市南康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推進訴調對接、創新調解機制、參與鄉村治理等多措並舉,實現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多層過濾,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內外聯動配合,推進矛盾多元化解

充分發揮法院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的法治引領作用,打造多元解紛大平臺。對外延伸觸角,將22個對接聯絡點、372個調解點、6個示範點及26個調解組織連接起來,聘請360名特邀調解員,實現村村有調解員、各行各業有調解員。2018年以來,指導特邀調解員化解各類矛盾糾紛2180件。對內深挖潛力,依託訴調對接中心訴前調解組、婚姻家事調解中心、“全國模範法官朱欽蓮調解室”和速裁組進行調解速裁。訴調對接中心共辦理民商事案件3038件,平均辦案週期為5天,有效減輕群眾訴累。

創新調解機制,實現糾紛梯次濾化

構建“一站式服務、一體化推進、三層次分流、五保障同步”的“1135分調裁”工作機制,強化案件繁簡分流及調解速裁。創新調解工作機制,探索出了“五心四步”調解工作法,促進案結事了人和。2018年以來,審結民商事案件中,以調解、撤訴方式結案的達60.18%;速裁案件佔22.25%,實現80%的案件快速處理。

堅持深耕基層,促進糾紛就地化解

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加強與轄區黨委、政府及各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對涉及脫貧攻堅等中心工作引發的矛盾糾紛提前介入,關口前移,有效化解25起矛盾尖銳的糾紛,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加強以案釋法,著力培育文明鄉風

在司法裁判中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針對不贍養老人、收取高額彩禮、封建迷信詐騙等情況深入圩鎮、村落開展巡迴審判、以案釋法活動83次,受教育群眾1萬餘人,助推鄉風文明建設。

永豐縣法院

以人民為中心的矛盾糾紛“聯化中心”

三治结合,源头解纷,这些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开辟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永豐縣人民法院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繼承和發揚“楓橋經驗”,將人民調解與訴訟程序兩者的優勢緊密結合起來,建立了一個由黨委領導、政府支持、法院主導、多方參與的永豐縣矛盾糾紛聯合化解中心(以下簡稱“聯化中心”)。

“聯化中心”按照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春風化雨的原則,依託法院司法確認權威性和法官隊伍專業性等優勢,在永豐縣法院立案大廳設立縣“聯化中心”,由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任主任,法院院長任副主任,27個縣直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從縣委政法委、縣信訪局和公、檢、法、司等部門抽調專業人員並返聘退休法官常駐辦公,重點受理突發性、跨部門、跨行業、群體性等六類重大矛盾糾紛。在鄉鎮設立以人民法庭為依託,由綜治辦牽頭,聯合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委會等組成的鄉鎮矛盾糾紛聯合化解中心,重點受理鄉村兩級一般矛盾糾紛。

“聯化中心”建立健全了矛盾解決流程,並將該流程通過信息化技術製作成“矛盾多元化E調解”系統,進行網上流程操作及遠程視頻調解,大大提高了矛盾化解效率。“聯化中心”對突發性的重大複雜矛盾糾紛及時進行調處的同時,制定相應的預案,由公安機關會同相關部門、鄉鎮進行防控。

2013年以來,縣“聯化中心”共化解重大、疑難矛盾糾紛660起,化解率達98%以上、非正常信訪年均下降24.7%,取得了良好成效,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難事不出縣,矛盾不上交”的社會治理良性格局,獲得了省市主要領導和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並在全市推廣。

樂安縣法院

“法通村”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

三治结合,源头解纷,这些法院践行“枫桥经验”开辟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

2016年以來,樂安縣人民法院堅持傳承和發展“楓橋經驗”,探究新時期群眾路線的新發展,提出了“法官村村通、法律人人知”司法願景,通過搭建“特邀法官”服務和法官輔導兩大平臺,在176個基層村、社區聘請了209名基層組織幹部擔任“特邀法官”。

同時,按照“1+1”結對輔導的要求,組織16名幹警下派駐村擔任“特邀法官”輔導員,負責對“特邀法官”進行法律業務培訓和輔導,並推行常態培訓、以案普法、長效激勵三項機制,不斷提升“特邀法官”的矛盾化解能力,延伸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務。通過以“特邀法官”為示範,帶動轄區人民群眾法律素養的全面提升,引領法治文明鄉風民風,實現了定紛止爭、質效提升、執行威懾、鄉村法治四方面效果,走出了一條解決法律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的新路子。

“法通村”工作推行以來,取得社會各界歡迎、各方受益的成效:

● 一是村民法律意識增強,基層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政府受益;

● 二是“特邀法官”協助執法辦案,有效解決送達、執行難題,青年法官包村服務,群眾工作能力提升,法院受益;

● 三是受聘村幹部政治榮譽感提升,協助辦案待遇有保障,“特邀法官”受益;四是開門講法在身邊,訴訟上門服務,村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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