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詞體溯源

應該說,自從有了人類便誕生了歌謠。考察淵源,中國的民歌與古體詩歌具有同源性,詩歌是從民歌中分離出來,並逐漸走上格律化的道路。而民歌始終以口傳為主,長期保持著輕快自在的形式,勞苦大眾既是民歌的主人,也是傳承的主體。

正因為古體詩詞來源於民歌,二者同源異流,所以歷代民歌與詩詞有許多共同的因子,某些共同性,千載延續,相互滲透,反映出中國民歌與古體詩詞的生命力。

有些事情很奇妙,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湖北省的文化工作者在民間文藝調査中發現,在該省房縣境內流傳的民歌中,竟然鑲嵌有《詩經》的《關雎》《蓼莪》《伐檀》等的原本詞句,遂稱其為“詩經民歌”。如被稱為《姐兒歌》的歌詞:“關關雎鳩往前走,在河之洲求配偶,窈窕淑女洗衣服,君子好逑往攏繡,姐兒見了低下頭。”“關關睢鳩張開口,在河之洲抬起頭,窈窕淑女一朵花,君子好逑跟姐走。”有人考證,房縣一帶曾是《詩經》十五國風“召南”的採風地,兩千多年前的民歌至今還以活態的形式存在,簡直匪夷所思。類似的現象也出現在“花兒”之中。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在洮岷“花兒”的詞體中,有“三三七”字句的定式構詞。

人老了,心敗了,

全是鋼刀不快了,

鋼刀老了可磨哩,

人老了者咋活哩。

打燈蛾,綠翅膀,

飛到馬場東寺上,

只要我在陽世上,

把你不到難處放。

在好多“花兒”詞體中,三三字起頭句還形成定型語。如:“紅心柳,兩張杈”“鋼二兩,四兩鋼”“針兩根,一根針”。歌手們唱花兒時,也會在三三字間隨意襯入一起介詞作用的語氣詞,如“人老了(嘛)心敗了”“打燈蛾(就)綠翅膀”。我驚奇地發現,這種詞體遠在先秦時期就已經存在,在某些楚辭詞體中,還成為定式結構,我們索性稱其為“楚辭歌體”。

《史記?刺客列傳》記載,荊軻去刺秦王,燕太子丹等在易水邊送別,唱出一首悲壯而又感人的歌: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

據有關專家考證,《詩經》《楚辭》等上古詩歌中的“兮”字,是感嘆詞,原本發音如當今的“啊”,無實體詞意。顯然《易水歌》為“三三七”字句結構,“風蕭蕭,易水寒,壯士一去不復還”,和此類洮岷“花兒”的構詞有一致性。再以漢高祖劉邦的《大風歌》為例:

大風起(兮)雲飛揚,

威加海內(兮)歸故鄉,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顯然也是“三三七”字的句式結構。楚霸王走上絕境後,所吟《垓下歌》“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漢武帝所吟《秋風辭》“秋風起(兮)白雲飛,草木黃落(兮今)雁南歸”,都含有這種體式。漢樂府中的曲辭“戰城南,死北郭,野死不葬鳥可食”等都是這種體式。

這種詞式,不僅存在於歷代民歌中,也出現在唐詩等歷代詩作中,李白的詩句中有“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將進酒》),杜甫有“車轔轔,馬蕭蕭,行人弓箭各在腰,爺孃妻子走相送,塵埃不見咸陽橋”(《兵車行》)。

從詞體結構中,可以看到“花兒”詞體和古代歌謠脈絡相通,這說明“花兒”與歷代歌謠有某種共同的文化基因和一定的傳承關係。請注意,拙文並未言稱“花兒”是由遠古某種歌謠或楚辭直接演變而來。

在河洲“花兒”或河湟“花兒”的詞體構成中,有獨特的“雙字存尾”現象。如:

陰山陽山倒對山

好不過

擋羊的│草山│

尕妹們出來門前頭站

活像是

才開的│牡丹│

白牡丹白著耀人哩

紅牡丹紅著│破哩│

尕妹的身跟裡有人哩

沒有時陪上著│坐哩│

在洮岷“花兒”和許多類型的民歌以及古體詩中未見有此種雙字尾形態,但在古典詞作和散曲的小令以及套曲中卻多有雙字尾出現。即以辛棄疾《西江月?夜行黃沙道中》為例:

明月別枝│驚鵲│,

清風半夜│鳴蟬│。

稻花香裡說豐年,

聽取蛙聲│一片│。

七八個星天外,

三兩點雨山前,

舊時茅店社林邊,

路轉溪橋│忽見│。

河湟“花兒”不論是齊句式還是“兩擔水”“折斷腰”等長短句式,都具有雙字尾特點,這固然與方言構詞有一定關係,但可以肯定河湟“花兒”的詞體結構明顯地受到宋元以來詞曲體式的影響。

“花兒”是流行地區各民族群眾共同擁有的民歌,在“花兒”流行區不論是漢族,還是回、藏、土、東鄉、撒拉、裕固、保安等族都是用漢語唱“花兒”,這又使我想到,西漢時期流傳下來的《匈奴歌》和北朝敕勒(又稱鐵勒)部族的《敕勒歌》,不僅是用漢語記錄,而且是漢歌情調,《敕勒歌》亦含“三三七”字詞體。謹錄之。

《匈奴歌》

亡我焉支山,

令我婦女無顏色。

亡我祁連山,

使我六畜不蕃息;

《敕勒歌》:

敕勒川,陰山下。

天似穹廬,籠蓋四野。

天蒼蒼,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這使我們自然聯想到,古代的少數民族是否也有同唱漢族民歌的習俗?中華民族是多源一體的民族共同體,中華文化是多源文化的統一體,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我們始終能夠體會到主體文化的凝聚作用。種種現象都顯示出中華文化的包容性與親和力。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的傳承

“花兒”自成型以來,便穩定傳承。即以洮岷“花兒”為例,始終保持著南路“啊歐連兒”和北路“兩連兒”兩大麴調體系,構詞以七言三句段和七言四句段為主,歌場在山野和田間,伴隨著勞作而興唱,同時以廟會為集眾歌場。始終遵循進村不唱,在家不唱,親戚及長輩面前不唱的禁忌。有些精彩的花兒詞長期在民間流行,或原詞流傳,或新舊詞套唱,甚至有明朝時期的花兒詞還在傳唱。有這樣一首花兒:“松樹林裡狐丟盹,看著尕妹擔的桶,人品壓了十三省。”這顯然是一首產生於明朝時期的花兒,因為兩京十三省是明朝的行政建置。套詞傳唱的有“洮河沿上洗線哩,人在隔河兩岸哩,多早才能見面哩,活把人心想爛哩。”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近些年有人套唱為“人在海峽兩岸哩,多早才能見面哩”。有一首“花兒”詞在各大會場套唱:“娃娃不領門不看,油缸倒了都不管,一年一趟二郎山”,在蓮花山“花兒”會上套唱為“一年一趟蓮花山”,在大廟濰“花兒”會上套唱為“一年一趟大廟灘”。伴隨著歲月的流逝,新的“花兒”詞隨時都在湧現,人脈不絕,“花兒”不衰,改朝換代和時局變遷,都未能阻擋“花兒”的穩定傳承幾千年來,中國一直是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農業社會,以家庭為單位聚合為自然村落,耕種周邊的土地,採伐傳統的山林,男耕女織,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春耕、夏耘、秋獲、冬藏,週而復始艱辛而又穩定。祖輩的歌,父輩接唱,孫輩繼之,祖祖輩輩,延續不斷。“花兒”是中國農業社會的文化產物,隨著農業社會的延續而穩定傳承。經濟結構的穩定,決定了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穩定,從而也保證了原生態文化傳承的穩定,因而明清時代的“花兒”與當今“花兒”並無大異。這符合有什麼樣的經濟基礎就會有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這一政治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因此,便決定了“花兒”的千歌一調、千百年一曲的傳承狀態。如果說有變異,多表現為漸變和微調。凡重大的變革和歷史事件,也都會在“花兒”唱詞中反映出來。

清朝同治年間,甘肅境內社會動盪,事變頻發,起義事件連年發生,官府隨時鎮壓,兵燹更兼饑荒,民不聊生,有些人參與起義,竟至不怕被官府殺頭,於是便出現了一些所謂的土匪“花兒”,如“大老爺堂上問斬刑,頭割下碗大的疤疤;董亞壞朽者何時哩,趁活者把不幹的幹下。”(按:“董亞壞朽”指“世界末日”)。1928年,17歲的馬仲英在臨夏起事,自任總司令,人稱“尕司令”。是年,馬仲英率眾進入岷縣,後被吉鴻昌部逐出。當年在岷縣境內傳出了反映這一歷史事件的“花兒”:“尕司令掮(方言音qie)的盒子槍,岷州城裡戰一仗,沒折兵來沒折將”。

基調淒寒的洮岷“花兒”,既包容著廣大民眾的疾苦,愛恨情仇盡在其中,也反映出時代的變遷。縱觀“花兒”傳承史,我們能感受到地方歷史的脈動,也能領略世情的冷暖。

“花兒”的傳承與流變

“花兒”的流變

社會經濟及生產、生活方式決定著社會觀念形態以及包括歌謠在內的民間文藝形態,當生產生活方式發生結構性的變革,民歌也會發生劇變甚至走向消亡,冷靜觀察,不乏先例。

流行已久的川江號子及艄公歌等,在機動船舶取代了人力拉動的船隻,作為勞動職業的艄公、縴夫均已消亡之後,便終止了傳承途徑,悄然走向消亡。

過去,人們為了生計,走西口、下四川、闖關東,其間的艱辛今人無法想象,一人出門,全家牽心。於是包括“花兒”在內的多種民歌中,都有曲調悲涼的“出門人的歌”:“一溜兒山,兩溜兒山,三溜兒山,腳戶哥下了個四川。”岷縣俗語中,當有人輕鬆地說到要做力所難及的事情,別人便會斥之以“你一口說了個北京”!當年從岷縣到北京的行程為四十八馬站。如果出門人一天天徒步而行,談何容易!而今,交通發達,出門成為快事,乘航班從省城到北京可當日往返,即使乘火車,也清晨起身黃昏後即達。在這種狀況下,走西口、下四川等出門人的歌就會自然消失。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社會發生劇然變革,經濟騰飛,生活方式發生了結構性的改變,人們的文化生活還能侷限於原來的模式嗎、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花兒”,還能安然保持原生態嗎?前景不容樂觀,我認為“花兒”也會走向消亡。再以洮岷“花兒”為例,且看如下事實:

其一,在“花兒”流行區,有20%以上的農村人口長年在外打工,他們逐漸接受流行文化,基本上不再是“花兒”的傳承群體。

其二,在“花兒”流行區,已基本實現了普及九年義務教育,農村的孩子們接受正規的學校教育,至十五六歲後又進一步分化,他們將不會再次接交“花兒”傳承的接力棒。有人提出“花兒”進校園的主張,只不過是危機感的表露。本人從事中學教育凡三十年,竊以為“花兒”進校園不符合中小學的教育氛圍,不宜提倡,而且也行不通。至多隻能向中小學生傳授些“花兒”知識,讓他們像唱校園歌曲那樣唱“花兒”的事,實在不敢設想。

其三,農業生產方式正在發生結構性變化,機耕普及,到處都在推廣設施農業,日光溫室遍山野,家家戶戶下地從事大田勞動的場面在迅速消失,山野田間不再是農民交流感情的歌場,農業可以進入溫棚,“花兒”卻不能在溫棚裡傳唱。

其四,各地都在加快推進農村城鎮化進程,農民離開祖輩定居的自然村落,既改變了傳統的居住模式,也改變了傳統的娛樂方式,這使“花兒”生態環境不復存在。

其五,由於手機、網絡的普及,依賴“花兒”傳情的方式已經過時。

其六,“花兒”流行區的“文化搭臺、經濟唱戲”的商業運作方式,加速傳統“花兒”變味。

其七,當“花兒”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並進入聯合國“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後,各地都加大了保護力度,但保護措施存在著一定的偏頗,確定並培養“花兒”傳承人,頻繁舉辦“花兒”演唱會等,頗費心力,但在“花兒”保護問題上,我們選擇的是一條馴化道路,而不是保證“花兒”的野化狀態,其客觀效果反而在推進“花兒”的流變。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應對?答案仍然是進一步加大保護力度,調整保護方略。在當今這種局面下,只好把對“花兒”的保護指向兩個方面,是儘量保留和延伸“花兒”賴以生存的環境,著力進行原生態保護;二是因勢利導,引導“花兒”流變的方向,必要時可以開闢新歌場,營造新舞臺,留住根脈,促其枝葉繁茂。也要注目於原生態“花兒”的搶救工作。呼籲“花兒”流行區的省區統一運作,花大力氣編纂《中國“花兒”大全》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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