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憑證辦理指南

房屋租賃憑證是對於想在深圳申請學位的家長來說,絕對是十分重要的材料之一,那麼該證明要如何辦理呢?

基本材料

1、出租屋編碼卡

2、房屋租賃合同(住宅或非住宅)

3、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

4、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5、委託書及同意出租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需要提供)

注:以上均需要原件

委託他人材料要求

1、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當載明授權委託事項和簽署地的。

2、同意出租證明。共有房屋出租的,若以部分產權人名義出租的還須經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

自然人委託的,委託代理人須持有委託人和本人人的有效身份證件(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若無法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證件原件的,須出具經委託人本人簽字確認的身份證複印件。當事人在境外簽署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和認證(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

單位委託的,委託代理人須持有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件。當事人在境外簽署的委託書應按規定經過公證和認證(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共有房產出租的,共有人無法親自辦理的,且無法提供身份證明原件的,受委託的共有人還須持有同意出租證明(原件)。

房地產權利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說明

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提交以下證件之一:

1、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權利證書(含縣級或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部隊房地產權證);

2、購房合同書、付清房款證明、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市、區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登記電腦查詢資料自出具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有效);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賃合同期限超過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約定需要徵得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權人同意出租證明和房地產權利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薄複印件;

4、拍賣所得的房屋出租,須提供拍賣成交確認書及付清房款證明、已生效的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仲裁機關的仲裁裁決書、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產權信息查詢單或司法裁定過戶備註;

5、臨時建築類房屋出租,須提交經規劃或建設主管部門批准的並在有效期內的臨時建築許可證。

房屋租賃當事人身份證明說明

出租人或承租人為個人的:

有效身份證件具體包括:居民身份證、機動車駕駛證、社保卡(身份證號)、居住證、港澳臺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境外人士護照(須有居留許可或入境簽證)等

出租人或承租人為單位的:

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社會信用代碼)、軍隊團以上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屬於事業單位的須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附中文譯本的境外企業合法開業證明;未經中國國內相關職能部門認證的,應按規定經過公證和認證(原件)。

注意事項

以上材料查驗原件,留存複印件。若無法提供原件的,自然人作出與原件相符、保證原件真實合法、有效的聲明。單位無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並作出與原件相符、保證原件真實合法、有效的聲明。

辦理流程

辦理方法分為兩種

一、網上辦理(建議使用電腦操作)

進入廣東政務服務網進行申報,申報後當天辦事處人員就會對申請人的電子材料進行審核並給出結果,若符合申請條件的,會發短信通知申請人,然後申請人可選擇前往街道政務服務大廳或選擇通過郵政速遞方式寄至辦理窗口,提交紙質材料,若全部符合辦理要求的,即可領取租賃憑證

二、現場辦理

申請人直接前往街道行政服務大廳辦理窗口遞交材料,現場工作人員就會對材料進行審核並給出審核記過,若符合辦理要求的,當天就會給出辦理結果

三、材料樣式展示

房屋租賃憑證辦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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