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商報
1月11日,西安市民郭師傅致電華商報稱,在他家中找到一本上世紀八十年代農村供銷合作社的股金證。入股金額為6元,僅在1981年領過一次0.9元的股息。
市民:家裡翻出了一本股金證
家住城南的郭師傅不久前在收拾房子時發現了一本上世紀八十年代農村供銷合作社的股金證。“股金證上的名字是我爺爺的,可爺爺和父輩早已過世,不知道這個股金證現在還有沒有用?”
1月11日,華商報記者看到了這本股金證,股金證上寫著入股金額6元,填發單位為長安縣祝村供銷合作社。在領取股息記錄中除了一條1981年9月15日領取了0.9元的信息之外,再無其他記載。
郭師傅說:“為了弄清這個股金證,我到長安區郭杜街辦和細柳街辦諮詢過,可沒人能說清楚。現在已經沒有祝村供銷合作社了,也不知道這個股金證除了紀念意義之外,還能不能享受分紅?”
供銷社:僅剩幾十元未清退
1月11日,華商報記者聯繫了西安市長安區郭杜供銷合作社,該合作社一負責人介紹,祝村供銷合作社於1985年合併至郭杜供銷合作社。
“這種股金證是從上世紀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的產物。在物資匱乏的年代,農民需要繳納一定資金入股農村合作社,從而取得一定生活必需品的分配及金錢分紅。”該負責人說,那時的供銷社屬於合作制經濟組織,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市場經濟的衝擊下,供銷合作社大多處於虧損狀態。按照國家政策,全國上上下下開始清退曾經吸納村民的股金。“目前郭杜農村合作社的股金賬戶內也僅剩幾十元還未清退。”
曾經的6元股金最多退12元
“如果郭師傅還想清退股金,郭杜合作社在查詢完檔案資料進行核實後,會為其辦理清退股金。”該負責人說,“但退股計算方式已經不能再按照當初的計算方式。“
據介紹,供銷合作社的股金證是歷史遺留產物。股金收益並非銀行利息,股金收益是存在風險的,在供銷社虧損的狀況下,股金可能已經虧掉了。此外,當時的股金性質是依據當時國家的政策入股辦理的,和如今的法制健全下股金的性質是不一樣的。
“這本金6元的股金,如今清退最多隻能退12元。”該負責人說,“目前郭師傅手中的這本股金證,其歷史價值、收藏價值要遠遠高於其自身的經濟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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