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教師地位,必須一手保障一手管理

提高教师地位,必须一手保障一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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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师地位,必须一手保障一手管理

會外看會

開通“部長通道”是促進兩會和政務公開化的有效做法,有不少看點。

3月3日,教育部部長陳寶生有關提高教師地位的回答就很精彩。

陳部長把一個複雜的事概括為了六個字:一提,提高地位待遇;二改,改革教師配備制度;三育,振興師範教育;四用,加強教師使用;五保,保障保護教師合法待遇;六尊,重振師道尊嚴,全社會尊師重教。陳部長還特別強調,今後將明確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地位,確保教師工資不低於甚至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他還說要“落實到教師心裡去,讓他們臉上充滿笑容”,聽後甚是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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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心底裡贊同陳部長和教育部的態度、舉措。但其實,這些在教師法裡都有明確的規定。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並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問題是,這些在實際執行中還落實得不甚好。除了有些地方不重視、落實不到位的因素,恐怕如何制定好科學合理的教師正常晉級增薪制度很重要。

我國教師隊伍龐大,大中專教師與義務教育的中小學教師情況差別很大,應當對義務教育階段的中小學教師薪酬制度作出嚴格的、特殊的剛性規定。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明確了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地位,這是完全正確和必要的,希望有關部門依照中央要求和法律規定,抓緊出臺具體的落實辦法,儘快落地,讓廣大中小學教師有明顯的獲得感。

教育部門還要高度重視中小學校外有償家教問題。此事由來已久,各地雖幾番整治,但收效甚微,並有愈演愈烈之態。校外有償家教,增加孩子學業負擔,加重家庭開支壓力,而且導致少數教師以公謀私,敗壞師德師風,嚴重損害了教師這個崇高的職業形象,已成為廣大家長反映突出的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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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我在基層調研和平時生活中,聽到這方面的呼籲和反映不少,但似乎辦法不多。這次明確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的法律地位,並確保其合法的薪酬待遇後,必須按照國家公職人員的要求嚴格管束公辦中小學教師行為,嚴禁在職教師個人或學校內外聯手搞有償家教。

這些年教育發展和進步很快,但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按照中央提出的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要求,需要加倍努力。

只有在切實保障的同時嚴格管理,教師才能成為陽光下最受人尊敬的職業。

還要說一句,“部長通道”直播時旁白說“離話筒越近,離民心越近”,這是良好的願望。

原文發佈2018年3月5日科技日報,可點擊“原文鏈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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