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送禮“不花錢” 女子從室友的金飾裡“自選”

女子陳某偶然發現合租室友肖女士有幾件貴重的金首飾,在“順走”一條金手鍊沒被發現後,更是在肖女士首飾盒裡給自己朋友“挑選”了一件生日禮物——金項鍊,發現首飾“不翼而飛”的肖女士隨後報警。近日,兩江新區公安分局天宮殿派出所民警將陳某抓獲。

兩件無故失蹤的金首飾

去年10月,肖女士和陳某在一次聚會上相識,之後經常邀約在一起玩耍。“想到平時兩人都是獨自租房,既然大家都已經是朋友了, 11月19日,我就主動請陳某到我租住的出租屋去住了幾天。”陳某離開後,肖女士就發現自己不見了一條金手鍊:“我當時以為自己不小心遺落了,就沒太在意。”

11月底,陳某主動邀請出租屋到期的肖女士與自己合租,“大家已經很熟了,合租一起既可以彼此多個照應,還可以減輕房租負擔。”於是,肖女士爽快地答應了陳某的邀約,並搬到了一起。

可剛搬過去才住了十幾天,肖女士的一條金項鍊就不見了,肖女士在家裡反覆找尋均未果。

這次肖女士開始覺得不對勁了:“屋裡明明就只有我和陳某兩個人,前幾天我還看見那條金項鍊好好放在首飾盒裡,咋說沒就沒了呢?”回想之前見到陳某的一個朋友手上佩戴的手鍊跟自己上次丟失的一模一樣,肖女士越想越可疑,於是趕緊向天宮殿派出所報了警。

盜竊項鍊只為生日送禮

天宮殿派出所民警接警後,迅速展開調查摸排,並鎖定與肖女士合租的陳某有重大嫌疑。12月25日凌晨,辦案民警在陳某回到出租房租後立即將其抓捕,並帶回派出所進行調查。

“第一次去肖女士家玩耍時,看到她有一個首飾盒,裡面裝了一些黃金首飾,便趁她洗漱之際,順手‘拿走了’一根手鍊,當時心想那麼小的東西, 她肯定不會注意。” 陳某告訴民警,事後過了一陣,她見肖女士確實也沒有過問,陳某便把那根手鍊轉送給了自己一個朋友。

又過了一段時間,眼見自己一朋友要過生日了,陳某便又開始了自己的如意算盤:“我現在和肖女士都已經成為了合租室友,她的那些金銀首飾想拿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情,隨便挑一樣送朋友作生日禮物,肯定不會被發現。”於是陳某趁著肖女士外出,打開衣櫃抽屜裡的首飾盒,輕車熟路地“拿”走了一條金項鍊。

目前,被盜的手鍊已經追回,陳某因涉嫌盜竊被兩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

兩江新區警方提醒市民,合租需謹慎,切不可引狼入室。同時,家裡儘量不要存放大量貴重物品,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上游新聞記者 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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