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安全行動」車輛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號牌


「百日安全行動」車輛上道路行駛必須懸掛號牌


2019年1月7日15時許,高速交警四支隊七大隊民警在翼城服務區開展消除疲勞行動,行動過程中發現一輛白色無牌尼桑小型普通客車未懸掛號牌。民警將其攔截要求出示駕駛證和車輛牌照。駕駛員侯某稱,車輛是前幾天剛剛在臨汾買的,因為是幫朋友買的,只開這一次,就抱有僥倖心理沒有辦理臨時牌照。民警隨即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批評教育。侯某因其駕駛未懸掛號牌的車輛上道路行駛,依法對其進行罰款200元記12分的處罰。高速交警提醒您:請您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車輛有號牌才上路,上路必有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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