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啟示—觀《新大秦帝國》有感

近日,陸續看完《新大秦帝國》鴻篇鉅作之第一部,五十一集之多。主要描述了秦孝公用商鞅變法,歷盡千辛萬苦,始得民以殷盛,國以富強。至此秦國奠定的稱霸的基礎,並由弱至強,逐鹿中原,躋身於戰國七雄之列。商鞅變法空前絕後,史家絕唱,不禁感慨有二。 一、千古知音難遇之非常君臣

孫子曰知勝有五:知可以戰與不可以戰者勝;識眾寡之用者勝;上下同欲者勝;以虞待不虞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秦孝公與商鞅即佔其二,即上下同欲者勝,將能而君不御者勝。如此同心,焉得不勝。劇中無數個片段,烘托出君臣二人,同心同德,殫精竭慮,矢志變法不渝的精神。贊為知音,是謂彼此的信任堪嘆今古。上以國相托而下盡力輔佐,君不疑則人盡其才,事有所功;稱為非常,商鞅捨身護法,確保變法延續;孝公不惜殺兄,以求商鞅身安。縱觀當今,試問有幾位管理者可以如孝公親之信之?而又多少被管理者可以如商鞅敬業無二?我們彷彿又進入了一個“雞生蛋,蛋生雞”的終極輪迴。

現在上至國家下到小民都在談和諧,依我愚見,在管理的領域內,和諧的要領,在於一個“爭”,即利益面前爭退一步,風險面前爭進一步。誰能先悟出這個爭字,他就比別人先走了一步。試問:一個管理者做到寬宏大度、信人不疑,他身邊會不會逐漸的聚攏一些明人達士?反之,一個被管理者做到敬心做事、顧全大局,是不是就會引來伯樂關注呢?這其實正是無處不在辯證法的核心。

子曰:君子求諸已,小人求諸人。多從自身查找原因,就會真心體會對方的難處;否則矛盾升級,團隊力量削弱,即會損人自損。大多的管理者都是從被管理者升任的,由於處境的不同,心態發生變化。視人則多,察已則少。直至從前自己的曾犯的錯誤,今天換在下屬身上竟無法容忍。試想當時自己的困苦,為何毫無推己及人之情?每個人的錯誤自己最清楚,為何非要展示於眾人面前、求全責備而後快,或曰幫助成長之類,實為一已之私,匹夫意氣,何以言信。由此,員工縱有商鞅之才,必將自濁於平庸,笑傲於江湖;管理者雖據孝公之位,也必執策而臨之,曰:“天下無馬!”嗚呼!其真無馬邪?其真已將馬廢也。

孝公存,故商鞅出;昭王沒,則樂毅去。良禽與所棲之木的關係,自有鐵定的規則,牢不可破;一如狼和狽、虎和倀的關係,密不可分。

二、法治的核心是杜絕人治

戰國百家爭鳴,諸侯求霸心切,法家得以空前發展。法家思想集中體現為法、術、勢,以荀子三弟子商鞅、申不害、韓非為代表。申不害以術變法韓國,治標不治本,由於綜合國力不能得到提升,致使韓國不堪其耗,土崩瓦解。韓非以勢說贏政,雖功名未成身先死,但其同門李斯踏其屍首,接力前行。最終助秦滅六國,一統天下。究其原因,根本在於商鞅變法後,綜合國力的持續增強所致。術和勢是卓越的方法論,法才是萬物的基礎。就象武術中,再高明的招數,如果沒有深厚的內力,殺傷力簡直微乎其微;反之,即便是信手一擊,也可致敵於死地。商鞅變法證明,法治的推行才是國家長治久安、繁榮昌盛的保障。法治的力量是博大精深,但法的執行度卻因人而宜。商鞅在護法的進程中艱難前行,為了杜絕人治,他力勸孝公為其清理政敵、以保證孝公身死後自己生命安全。並銷燬孝公遺詔,放棄新軍指揮權。寧以身死,確保變法順延。法治不誅心,致使商鞅命斃車裂。看似有些迂腐,然而在視死如歸的刑場中,錚錚言詞:商鞅雖死猶生,爾等雖生猶死。泣之天地中,人性的亮點閃爍其間。那一瞬間的震憾,是在實現大我的同時,生命似乎是真的渺小,微乎其微。歷史可見,在法治與人治的對抗中,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王安石與司馬光、張居正與萬曆、光緒與慈禧,始終反覆著一場場以生命為代價血的洗禮,居上者永遠承載著諸多痛苦的抉擇。

時至今日,法治與人治的較量依然如火如荼。作為管理者為位子改變自己,還是為自己改變位子?一直是時代新貴的兩難思索。前者是法治的楷模,後者為人治的糟粕;前者國家受益而個人清苦,後者唯我獨尊,損公肥私;前者眾人景仰、不令則行,後者為人不齒,終將身敗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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