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启示—观《新大秦帝国》有感

近日,陆续看完《新大秦帝国》鸿篇巨作之第一部,五十一集之多。主要描述了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历尽千辛万苦,始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至此秦国奠定的称霸的基础,并由弱至强,逐鹿中原,跻身于战国七雄之列。商鞅变法空前绝后,史家绝唱,不禁感慨有二。 一、千古知音难遇之非常君臣

孙子曰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秦孝公与商鞅即占其二,即上下同欲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如此同心,焉得不胜。剧中无数个片段,烘托出君臣二人,同心同德,殚精竭虑,矢志变法不渝的精神。赞为知音,是谓彼此的信任堪叹今古。上以国相托而下尽力辅佐,君不疑则人尽其才,事有所功;称为非常,商鞅舍身护法,确保变法延续;孝公不惜杀兄,以求商鞅身安。纵观当今,试问有几位管理者可以如孝公亲之信之?而又多少被管理者可以如商鞅敬业无二?我们仿佛又进入了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终极轮回。

现在上至国家下到小民都在谈和谐,依我愚见,在管理的领域内,和谐的要领,在于一个“争”,即利益面前争退一步,风险面前争进一步。谁能先悟出这个争字,他就比别人先走了一步。试问:一个管理者做到宽宏大度、信人不疑,他身边会不会逐渐的聚拢一些明人达士?反之,一个被管理者做到敬心做事、顾全大局,是不是就会引来伯乐关注呢?这其实正是无处不在辩证法的核心。

子曰:君子求诸已,小人求诸人。多从自身查找原因,就会真心体会对方的难处;否则矛盾升级,团队力量削弱,即会损人自损。大多的管理者都是从被管理者升任的,由于处境的不同,心态发生变化。视人则多,察已则少。直至从前自己的曾犯的错误,今天换在下属身上竟无法容忍。试想当时自己的困苦,为何毫无推己及人之情?每个人的错误自己最清楚,为何非要展示于众人面前、求全责备而后快,或曰帮助成长之类,实为一已之私,匹夫意气,何以言信。由此,员工纵有商鞅之才,必将自浊于平庸,笑傲于江湖;管理者虽据孝公之位,也必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已将马废也。

孝公存,故商鞅出;昭王没,则乐毅去。良禽与所栖之木的关系,自有铁定的规则,牢不可破;一如狼和狈、虎和伥的关系,密不可分。

二、法治的核心是杜绝人治

战国百家争鸣,诸侯求霸心切,法家得以空前发展。法家思想集中体现为法、术、势,以荀子三弟子商鞅、申不害、韩非为代表。申不害以术变法韩国,治标不治本,由于综合国力不能得到提升,致使韩国不堪其耗,土崩瓦解。韩非以势说赢政,虽功名未成身先死,但其同门李斯踏其尸首,接力前行。最终助秦灭六国,一统天下。究其原因,根本在于商鞅变法后,综合国力的持续增强所致。术和势是卓越的方法论,法才是万物的基础。就象武术中,再高明的招数,如果没有深厚的内力,杀伤力简直微乎其微;反之,即便是信手一击,也可致敌于死地。商鞅变法证明,法治的推行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的保障。法治的力量是博大精深,但法的执行度却因人而宜。商鞅在护法的进程中艰难前行,为了杜绝人治,他力劝孝公为其清理政敌、以保证孝公身死后自己生命安全。并销毁孝公遗诏,放弃新军指挥权。宁以身死,确保变法顺延。法治不诛心,致使商鞅命毙车裂。看似有些迂腐,然而在视死如归的刑场中,铮铮言词:商鞅虽死犹生,尔等虽生犹死。泣之天地中,人性的亮点闪烁其间。那一瞬间的震憾,是在实现大我的同时,生命似乎是真的渺小,微乎其微。历史可见,在法治与人治的对抗中,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王安石与司马光、张居正与万历、光绪与慈禧,始终反复着一场场以生命为代价血的洗礼,居上者永远承载着诸多痛苦的抉择。

时至今日,法治与人治的较量依然如火如荼。作为管理者为位子改变自己,还是为自己改变位子?一直是时代新贵的两难思索。前者是法治的楷模,后者为人治的糟粕;前者国家受益而个人清苦,后者唯我独尊,损公肥私;前者众人景仰、不令则行,后者为人不齿,终将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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