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影裡,
經常能看到
在牆壁上潑紅漆討債的畫面。
沒想到,
這種電影裡的橋段
卻真實地發生在武漢黃女士的身上。
可問題是,
她很冤啊!!!
剛買的二手房鎖孔被人堵了
黃女士介紹,
今年7月,她和丈夫通過世紀宏圖中介看中了一套114平米的房子。該房子位於保利公園九里,總價為245萬元。房主稱自己將房產證抵押給了金融公司,貸了180多萬元,現在急於出手還清貸款。
8月2日,黃女士和丈夫與原房主吳某夫婦簽訂合同,並支付定金。
8月9日,黃女士將房款匯給吳某,吳某還債後取出房產證,辦理了過戶手續。
8月15日,黃女士一家從外地回到武漢,發現房子的鎖孔竟被人堵住了。
8月16日,有兩名男子找上門來,稱吳某夫婦已將房子出租,並拿出一份“房屋租賃合同”,自稱早已租下這套房子,讓黃女士搬離。該合同顯示,今年4月份,楊某轉給吳某夫婦5萬元押金,租下這套房,租期為5年。
眼看就要入住了,
卻冒出來這樣一份合同,
黃女士的內心很崩潰……
“但我看房子的時候,吳某夫婦明明住在裡面,沒有租出去啊。”黃女士覺得莫名其妙。
遭潑漆催債
被原房主拉黑
黃女士說,她家人打電話給吳某的妻子張某,張某解釋說,她和丈夫欠了楊某5萬元,但沒寫欠條,而是寫了這樣一份租賃合同。
黃女士報警後,民警建議黃女士先將鑰匙放到物業,然後讓張某來小區處理好這件事情。
黃女士等了兩天,發現張某並沒有來小區,她便將鑰匙取回。
結果,黃女士發現房子的房門被砍壞,門鎖也被撬壞。
外牆上還被人用紅漆寫著“還債”。而黃女士撥打張某的電話,發現已被對方拉黑。
為何租了房子以後未入住?
20日下午,楚天都市報記者來到黃女士的房子,她在門上貼了一張告示,稱此房已賣給新業主,一切和老房主的糾紛與新業主無關。
黃女士撥打張某手機,撥通後馬上被掛斷,而其丈夫電話已停機。
記者撥通張某手機,接通後無人接聽。
記者又撥打楊某電話,她稱自己通過朋友介紹,租了張某的房子,還交了5萬元押金。黃女士應該去找張某,而不應該來找她。
為何租了房子以後未入住?楊某的丈夫拿過電話稱,自己租的房子,想住就住。
“245萬元現款買房,中介費和稅費還花去15萬元,結果買了一個大麻煩。”黃女士憂心忡忡。
律師:
買賣不破租賃
但賣方要提前告知買方
對此,湖北典恆律師事務所陳亮律師認為,買賣不破租賃,正常情況下,房屋買賣後,原租賃關係繼續有效。但前提是,賣方要提前告知買方,並且房屋已經交付給承租人。
而黃女士在購房時,並不知曉有此租賃合同,而且看房時,承租人並沒有入住。這種情況下,黃女士可以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認定該租賃合同是否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
而無論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破壞門鎖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買二手房時一定要注意類似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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