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輝超市創始人兄弟分歧太大致“分道揚鑣”?雙方解除一致行動關係

羊城晚報訊 記者莫謹榕報道:一紙公告讓永輝超市創始人張氏兄弟的分歧浮出水面。日前,永輝超市發佈公告稱,公司股東張軒松和張軒寧兄弟自12月4日起解除一致行動關係,後續雙方將依照自身意願獨立行使股東及董事的權利和義務。而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的原因主要是雙方“在公司發展方向、發展戰略、組織架構、治理機制等方面存在較大分歧,對永輝雲創的定位、發展方向和路徑也有不同意見”。

8年一致行動關係正式解除

梳理永輝超市公告和天眼查資料顯示,張軒松是永輝超市的創始人,目前擔任董事長職位。截至三季度末,持有永輝超市14.07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4.70%,是永輝超市的第二大股東。而張軒寧則擔任永輝超市的首席執行官,截至三季度末,持有公司股份74.38億股。而永輝超市的第一大股東是牛奶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9.13億股,佔總股本的19.99%。

張軒松和張軒寧兩人曾於2010年3月10日簽署了《股東一致行動協議》,成為一致行動人,該協議於2013年12月14日到期。雙方於當日重新簽署《股東一致行動協議》,協議有效期三年,該協議於2016年12月到期。不過,此後張氏兄弟因在多方面存在較大分歧,故未再續簽《股東一致行動協議》,但在永輝超市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會議表決時雙方意見實際仍保持一致。

隨著一致行動關係的解除,張氏兄弟對於公司經營的分歧也公之於眾。據披露,張軒松和張軒寧在公司發展方向、發展戰略、組織架構、治理機制等方面存在較大分歧,對於旗下高端超市+生鮮餐飲+O2O的永輝雲創的定位、發展方向和路徑也有不同意見。而且永輝超市表示,上述分歧在公司股東交流會等多個公開場合已有所表達,公司重要股東代表、管理團隊成員也均知曉。雙方正式解除一致行動關係,有利於消除公司各方困擾,避免對公司日常經營造成影響。

在解除了一致行動關係後,張氏兄弟將依照自身意願獨立行使股東及董事權利,履行股東及董事義務。就永輝超市股東大會及董事會的表決事項,雙方獨立行使表決權,可能形成相同或相異的表決意見,不再強求達到一致行動。任何一方均不能亦不會強制要求對方與其保持一致行動,不會強制要求對方按其意圖行使股東及董事的權利和義務。

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實控人

永輝超市此前多次通過股權融資的形式推動公司發展壯大,創始人兄弟的股權較大幅度稀釋,永輝超市的股東持股較為分散,在張氏兄弟解除一致行動關係後,各大股東沒有絕對的股比優勢。同時,從第四屆董事會6位非獨立董事提名,再加上3個獨立董事提名上看,各股東都沒有形成對公司董事會的絕對控制。永輝超市股東各自通過其擁有的公司股份表決權進行決策, 彼此獨立, 互不干涉。結合永輝超市股權結構、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構成情況的分析, 目前永輝超市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同時,根據永輝超市新修訂的公司章程,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設輪值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執行董事一人,獨立董事三人。輪值董事長任期不超過一年,可以連任;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申萬宏源分析師趙令伊認為,本次永輝創始兄弟解除一致行動人的行為將二者的股東權利進行了分解,此後二者在董事會需各自表決。儘管如此,永輝的創始人並沒有放棄公司的控制權,二人及核心高管依舊在新一屆董事會佔據半數以上席位,並實際把持公司的經營管理。股東關係的分解並沒有改變公司現有的管理層權利安排,公司將持續在原有優秀管理層的經營下發展壯大。天風證券分析師劉章明則認為,張軒松先生和張軒寧解除一致行動關係,可以優化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公司決策質量,提升公司決策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在張氏兄弟解除一致行動關係的同時,永輝超市還將其持有的永輝雲創的部分股份轉讓給張軒寧。據披露,12月4日,永輝超市約定以3.94億元的價格向張軒寧轉讓永輝雲創20%的股份。轉讓後,張軒寧持有永輝雲創股權由9.6%增至29.6%,成為永輝雲創第一大股東。永輝超市的持股比例則從46.6%下降至26.6%,不再是永輝雲創的第一大股東,而成為第二大股東。

2017年以來,由於處於新業態的培育與緩衝期,永輝雲創業績虧損並有擴大趨勢。分析人士認為,此次稀釋雲創股權可以促使永輝超市聚焦主業雲超的發展,有效減輕雲創業務對公司整體運營成本和運營風險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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