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厲打擊、清理、整頓保健品違法行為,專項整治期間實行有獎舉報,現通告如下:
一、獎勵範圍
有下列違法行為的,對舉報人給予舉報獎勵:
- 以會議銷售、網絡銷售、電話營銷、有獎促銷、銷售返利等形式銷售保健品的欺詐和虛假宣傳行為;
- 保健品廣告違法行為;
- 以仿冒手段“搭便車”、“傍名牌”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 保健品傳銷行為。
二、獎勵標準
- 提供違法線索,經初步核實涉嫌違法的,獎勵人民幣1千元。
- 提供違法線索立案查處後,舉報人提供的證據基本符合的,獎勵人民幣1萬元;
- 提供違法線索立案查處後,舉報人提供的證據完全符合並提供影像資料的,獎勵人民幣2萬元。
三、獎勵領取
- 獎金由市財政統一安排,市市場監管委統一管理。
- 同一案件線索,涉及兩人以上舉報的,獎勵首先舉報人。
- 兩人以上聯名舉報的,按一個舉報線索獎勵。
四、對舉報人信息實行嚴格保密,不得洩露。
五、可撥打88908890或其他方式進行舉報。
六、本通告由天津市“打清整”保健品亂象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本通告適用於專項整治期間,有效期至2019年3月31日止。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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