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經濟普查顯示:小微文化企業發展尚不均衡

新華網浙江頻道4月28日電(毛玉龍)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顯示,我國小微文化企業單位數量多、分佈廣、吸納就業能力強,但企業經營能力弱、地區發展不均衡。

4月27日下午,第10屆中國(義烏)文化產品交易會“小微文化企業發展論壇”舉行。國家統計局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司副司長關曉靜應邀作題為“從第三次經濟普查看我國小微文化企業發展特點”的主題報告。

報告披露的數據顯示,我國小微文化企業是文化企業的“主力軍”,截止2013年末,全國共有小微文化企業77.3萬個,佔全部文化企業的98.5%。其中內資75.9萬個,佔全部小微企業數的98.2%,港澳臺商和外商投資小微文化企業分別為7381個和6595個,分別佔全部小微企業數的0.95%和 0.85%。

77餘萬家小微文化企業廣泛分佈在文化及相關產業所涉及的120個行業小類中,文化服務業最多,達47.8萬個,佔全部小微文化企業的 61.8%。按文化產業行業類別分,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文化用品的生產和文化休閒娛樂服務等四大類企業佔全部小微文化企業的75.7%。

小微文化企業是文化企業中創造就業崗位的“大戶”。2013年,我國小微文化企業從業人員979.9萬人,佔全部文化企業的63.3%;小微文化企業平均每億資產吸納從業人員196人,而大中型文化企業則為125人。

第三次经济普查显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尚不均衡

圖為報告現場的數據展示

關曉靜表示,雖然有數量眾多、行業分佈廣泛和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優點,小微文化企業的發展現狀仍然存在兩大問題。

一是經營能力較弱。2013年,小微文化企業營業收入為總額為38306.8億元,佔文化企業營業收入的45.7%;企業平均營業收入495.3萬元,而全國文化企業為1066萬元,大中型文化企業為37328.8萬元,內資小微文化企業平均營業收入為453.2萬元,港澳臺商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則分別為2762.8萬元和2808.1萬元。

二是地區間發展不均衡。2013年,東部地區共有小微文化企業51.1萬個,佔全部小微文化企業的66.1%;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分別有12.9萬個、9.9萬個和3.5萬個,分別佔全部小微文化企業16.6%、12.8%和4.5%。小微文化企業數量排在前5位的省和直轄市(廣東、北京、江蘇、浙江和山東)全部在東部,它們所擁有的小微文化企業數佔全國的一半以上(52.1%)。

【名詞解釋】小微文化企業小微文化企業是小微文化及相關產業法人企業(不含個體經營戶)的簡稱,根據《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和《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有關規定確定,小微企業指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或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以下的製造業企業,從業人員在2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5000萬元以下的批發業企業,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500萬元以下的零售業企業,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下的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企業,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8000萬元以下的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以及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其他服務業企業。(毛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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