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鄭州警方打掉一團夥:號稱“南霸天”

糾集閒散人員衝擊尖崗水庫管理處,毆打工作人員,在水庫庫區內違法開發小產權房……

經鄭州警方查明,自1999年以來,今年56歲的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張寨村村民張嶺(化名)為霸控尖崗水庫,網羅親屬好友和閒散人員,以毆打威脅等暴力方式不斷擴大自己的勢力範圍,非法斂財,給周邊群眾造成極強的心裡威懾。

2002年以來,張嶺還扶持妻子申勤(化名)當上了張寨村村主任,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危害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2018年,鄭州警方在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一舉打掉了以張嶺、申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

「掃黑除惡」鄭州警方打掉一團夥:號稱“南霸天”

○交警查酒駕被打成輕微傷,一起交通案件引出一個涉黑團伙

2018年4月26日14時許,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張寨村村民張嶺酒後駕駛自己的黑色邁巴赫轎車載著幾個朋友,行駛至二七區鳳棲北路時,發現有交警在設卡盤查。

張嶺見勢不妙,迅速掉頭駛向一條小路,執勤交警發現他的可疑之舉,遂上前盤查。

在小路盡頭,交警追上張嶺的車。當民警在對其進行查處執法時,張嶺和車上人員拒不配合,竟然下車對民警辱罵廝打。

“當時他(張嶺)滿身酒氣,態度十分囂張,一邊罵一邊撕扯我的警服。”執勤民警王騁說,這期間,車上又下來一個人,說是給領導打電話說情,可能沒打通,就過來動手拉交警。

就在他拉民警時,張嶺趁機朝著王騁嘴部打了兩拳,頓時鮮血順著王騁嘴角流出。隨後,增援民警趕到,將張嶺等人控制並依法進行查處。經檢測,張嶺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4.65mg/100ml,已達醉酒標準。而且,張嶺等人將執勤民警王騁打成輕微傷。

2018年4月26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張嶺被鄭州警方建設路分局刑拘;5月11日,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張嶺被逮捕。

這看似是一起普通的案件,讓辦案民警沒想到的是,隨著張嶺被逮捕,馬寨鎮張寨村的村民們開始集體舉報他,一摞摞的舉報材料放在了公安機關,全部是舉報張嶺家族多年來橫行鄉里的涉黑犯罪線索。

“這麼多群眾舉報他,我們必須要進行調查核實,給老百姓一個交代,給事實一個真相。”鄭州市公安局犯罪偵查局副局長趙德孝介紹說,警方結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抽調專門警力對這些線索展開調查,為排除干擾,還指定滎陽市公安機關參與調查。

“我們圍繞群眾舉報的十餘條線索逐一調查,經過半個月走訪摸排,這個以張嶺為首的犯罪團伙漸漸浮出水面,近年來張嶺及其妻子、兒子糾集閒散人員通過暴力手段非法斂財,給周邊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損失,百姓深惡痛絕卻又敢怒不敢言。”滎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教導員李超鵬說。

案情上報後,鄭州市公安局迅速成立“6·6”專案組,全力偵辦張嶺涉黑案件。

○夫妻二人做“老大”,為攫取經濟利益,實施大量有組織犯罪

“張嶺和申勤在張寨村一手遮天,整個馬寨鎮都知道他們的厲害,兩個兒子和手下多次毆打他人,都沒有被處理,村民稱其為‘南霸天’,一些人覺得跟著他們混有面子、很風光,還掙錢。”在民警調查過程中,張寨村的村民們大都這樣說。隨著專案民警調查的深入,張嶺、申勤的犯罪證據一點點被警方掌握,他們的組織架構也漸漸清晰。

據偵查員介紹,該犯罪組織以家庭勢力為依託,為攫取經濟利益,實施了大量有組織犯罪。

“張嶺、申勤是該團伙的組織者、領導者,尤其是張嶺在該犯罪組織中具有絕對的權威和地位,他們通過參與工程、吃喝玩樂、發放工資、給予經濟援助等方式對聽命的成員給予一定報酬,同時通過辱罵、毆打、孤立等方式,對不聽話的組織成員進行管控,樹立個人非法權威。”

民警介紹,申勤在丈夫張嶺的操作下,擔任了張寨村村委主任,是張嶺的代言人,實施、參與、授意、掩護了多起組織犯罪,也是該犯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

張嶺的兒子張小飛(化名)和劉某強、柳某偉、荊某林、李某軍等人,聽命於張嶺、申勤,積極參加該犯罪組織實施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是積極參加者。

通過50餘名專案民警近半年的偵查取證,專案組查明,自1999年以來,張嶺夫婦採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脅,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妨害公務、詐騙、非法佔用農用地、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多達幾十起。

其中,他們強攬鄭州市蔬菜研究所、馬寨鎮萍湖路修建、馬寨鎮管廊施工、張寨村拆遷安置等工程項目,攫取高額利潤;插手張寨村周邊商戶經濟糾紛,收取保護費;藉助申勤擔任張寨村委領導的便利,實施圈佔強佔土地,出租建廠,違規開發銷售小產權房。

「掃黑除惡」鄭州警方打掉一團夥:號稱“南霸天”

○罪惡累累,庫區內違法開發小產權房,騙取政府賠償款上千萬

“這種涉黑犯罪團伙形成勢力後,往往都是無惡不作,只要有利可圖,他們什麼都敢做,有些違法事實令人髮指!”專案民警、來自滎陽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的蔡巖說。

民警所說的令人髮指的案件就是張嶺等人在尖崗水庫庫區內違法開發房子一案。

2006年5月份,張嶺、申勤為謀取經濟利益,佔用二七區馬寨鎮張寨村集體土地,在尖崗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投資建設樓房,在未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的情況下,於2007年底建成“湖畔假日小區”住宅樓,並借張寨村委名義對外銷售。

2010年4月,該違法建築被媒體曝光,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2010年8月份,二七區人民政府依法對“湖畔假日小區”拆除前夕,張嶺夫婦利用黑惡組織勢力,指使組織成員採用虛構事實、偽造虛假購房合同和收據等手段,擾亂調查方向,逃避賠償責任,致使政府對“湖畔假日小區”對外售出的149套房屋進行了安置補償,共計1455萬元,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

2016年下半年以來,張嶺、申勤糾集張小飛、荊某林、柳某偉、劉某強、李某軍、張某利等人為非法獲利,強佔馬寨鎮張寨村南溝部分土地,違反土地管理法規,擅自改變被佔土地用途,向南溝傾倒建築垃圾,獲利上千萬元,造成大量農用地被毀壞。

後經二七區國土局調查,根據2016年度土地利用現狀數據庫顯示,涉案地塊面積共計63.735畝,地類分別為:果園0.239畝,其他林地34.928畝,水庫水面28.369畝,村莊0.199畝。經鑑定:涉案地塊涉及林業用地的林地用途已被改變,原有地形地貌及植被已遭到毀壞,林地性質難以恢復。

○法網難逃:張嶺涉黑團伙21名成員先後落網歸案,團伙成員全部獲刑,主犯夫婦刑期超20年

以張嶺、申勤夫婦為首的黑勢力團伙在張嶺被逮捕後浮出水面。隨著專案組調查的深入,該團伙所有成員先後被警方抓獲,自2018年6月8日申勤被滎陽警方刑拘到8月27日最後一名嫌疑人趙某華被刑拘, 21名涉案嫌疑人已經全部到案。

“這個黑勢力團伙是典型家族式犯罪團伙,主要成員除了主犯夫婦,還有他們的兩個兒子、一個侄子及其他親屬、朋友,尤其是張嶺的兒子等人,非常囂張,慣用暴力手段毆打辱罵競爭對手,為這個犯罪團伙提供暴力支持。”偵查員介紹。

據瞭解,張嶺等人之所以能長期稱霸一方,也與其勾結的“保護傘”有著密切關係。

隨著案件偵查終結,這些“保護傘”也先後落馬到案。

經查,馬寨公安分局副局長劉某、馬寨鎮黨委委員郭某等人長期包庇、縱容張嶺等人,並與之有利益輸送。

目前,涉案的公職人員已全部到案(另案處理)。

2018年12月31日,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法院對張嶺等人做出判決。張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申勤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妨害作證罪、挪用資金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其他成員分別獲刑十八年至三年不等。(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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