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大黑幫”紀實(十三)和(十四)

四川宜賓“大黑幫”紀實(十三)和(十四)

火葬場風波

在梳理過程中,警方對二醫院現場進行了搜索。在地面和角落的暗影裡,發現大量遺棄的管制刀具和放水的帳本。由於店鋪的小老闆們畏懼黑道團伙的淫威,他們藏匿的槍支,未被起獲。

3月25日夜間,翠屏分局大院內燈火通明,幾架大功率照明燈從樓角射向大院,院內照耀得如同白晝。

50餘名被拘審人員在警方監護下,在大院裡排成一個方陣。宜賓市公安局陳國富副局長親自對他們進行了集體訓話。

陳副局長講形勢,講利害,講宜賓警方的立場,他強調說:“無論是誰,我們不管你是哪一幫哪一派,只要觸犯了刑法,我們公安部門就要堅決地給予打擊,決不手軟。”他奉勸他們,“要認清形勢,相信警方,相信依靠法律能夠解決問題。我要警告有些人,我奉勸他們,一定要牢牢記住:不要攪入這個案件,誰攪進去,誰就沒有好下場。”

翠屏分局刑警大隊全體刑警,徹夜工作。他們分成若干小組,把所有的辦公室都利用起來,對50餘名拘留人員,逐一進行了認真的審查。

他們按照分局統一要求,留下這些人的履歷、家庭情況、經濟來源、通訊辦法,以及十指指紋、正側面身高標尺照片等資料。重點人員,警方要求他們24小時打開手機,隨時聽候公安部門的傳喚。

在整個審查過程中,分局大院裡氣氛嚴肅,秩序井然。

在靜靜地等候傳喚審查的人群中,就有隋文昌的兩員干將:二弟宋亞平、郝明金郝四;還有黃毛毛手下小弟何琦何二娃等人。

警方決定,對隋文昌被殺現場唯一的倖存者孫玲玲,進行保護性拘留,並把此項工作,交給李玉文的二中隊負責。

孫玲玲是受害方人員,但考慮到他是現場唯一的目擊證人,為避免對方殺人滅口,必須採取嚴密的保護措施。程忠實副局長叮囑,一定要確保孫玲玲的人身安全。

孫玲玲被秘密安置在軍分區招待所,警方開出兩個房間,安排人員,對她進行24小時監護。

當天夜裡,經市局黨委批准,組成了“3。25”案專案指揮部,陳國富副局長任指揮長,於秀分局長、鄭易支隊長任副指揮長,並組成由鄭易、程忠實、楊光、任春風參加的中心組,負責具體指揮“3。25”案件的偵察工作。

開過指揮部會議,任春風走到大院裡,對那些蹲在院子中央,等待審查的人說:“你們誰認識我,認識我的舉手。”

一些人舉起手來,其中有何琦。

任春風對何琦說:“你過來,跟我走。”

何琦衣著講究,脖子上戴了條近 200克的金項鍊,一身標準的黑道小弟打扮。任春風留下他的照片,指紋,手機號碼。告訴他:“出去之後,必須24小時開機,我有事情隨時傳你,聽明白了嗎?”

何琦點頭回答說:“任哥,這沒問題。”

審查工作一直延續到第二天上午10點結束,暫扣人員中,未發現重大嫌疑人員,教育後,均予釋放。

在警方重兵雲集二醫院,形成包圍之勢,對場內人員展開宣傳攻勢的同時,陳國富副局長指示:立即把隋文昌和張一兵的屍體送往火葬場,在法醫作完屍檢工作後,立即火化,以消除影響。

宜賓市火葬場設在翠屏山的後山上,有公路沿翠屏山南麓的金沙江蜿蜒而上,在半山腰分出叉路,一條路通往山頂,另一條路通向後山。

山路狹窄,只能通過兩輛汽車。

隋文昌、張一兵屍體在警方的監護下,運進火葬場。

與此同時,醫院方對隋文昌、張一兵家屬公佈了二人已死亡的消息。警方隨即對他們講清形勢:為避免事態的擴大,也為了他們自身的安全,要求他們不要擴大知情面。

然而,宜賓大哥隋文昌被殺、屍體已運往火葬場的消息仍然很快就擴散開,整個宜賓社會面上都知道了。

隨著隋文昌屍體的轉移,整個事件的焦點也迅速轉移到火葬場。

宜賓社會上一些知名人士,隋文昌、黃毛毛兩大團夥的骨幹,隋文昌的親屬和生前社會友好二百餘人,很快出現在火葬場狹小的場地上。數十輛大小汽車停在路旁。

山上已經相當擁擠,仍不斷有汽車開上山來,聚集的人員把火葬場外的空地擠得滿滿當當。

警方力量單薄,運送屍體上山時,沒有估計到會出現這樣的嚴峻場面。古長生大隊長帶領技術幹部,跟隨運屍車上山,按照陳國富副局長的要求,準備在火葬場對屍體進行屍檢,驗屍後立即火化。

支隊主管技術工作的黃力副支隊長接到鄭易支隊長的通知趕到山上。當時,黃副支隊長是山上的最高指揮官,他一方面要求技術人員加緊屍體解剖檢驗工作,同時還要利用極少的警力,竭力控制住火葬場的局面,一方面立刻打電話向鄭易支隊長和陳國富副局長彙報情況,請求支援。

眼看外邊的人群越聚越多。黃副支隊長命令警方人員關閉火葬場大門,不准許任何人進入。

外邊聚集人員幾次衝擊火葬場,企圖搶劫屍體。已有20多人翻牆進入,被警方人員制止。警方堅持與對方擺法律條款,講清道理。經過勸說,進來的人員退了出去。

10分鐘後,巡警鐘支隊長親自帶領幾十名防暴隊員趕上來——在“3。25”案發現場、二醫院及火葬場,巡警在三個關鍵地點,三個關鍵時刻發揮了關鍵作用。鍾支隊長的及時趕到,使火葬場的局勢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由於警力的加強,雙方形成了對峙,警方已基本上控制住場面,外邊圍觀人員的衝動情緒也有所收斂。

密切關注事態發展的陳國富副局長再次出現在最需要他的場合,他來到山上,親自處理這一事件。

上山只有一條路,陳國富副局長的汽車的到來,在圍觀人群中,引起了震動。

陳國富與巡警鐘支隊長、刑警黃力副支隊長會合在一起。他指示:第一,儘快完成屍檢工作;第二,屍體檢驗後立即火化,這一點不能動搖;第三,安頓好隋文昌的親屬和圍觀群眾,不允許出任何意外。

陳副局長態度堅決,使山上的同志們有了主心骨。他在原則問題上不讓步,但並不主張與外邊圍觀人群搞成對壘關係,而是把他們當作工作的對象。

圍觀人群中推出代表,他們提出,要與警方談判。

陳國富親自接待了他們。

首輪談判,對方來了五個人,“首席代表”就是隋文昌的朋友、老社會張鎮江。

張鎮江見到陳副局長就擺出一臉的苦相,說:“文昌死得好慘,你們怎麼也得給他留一個全屍,讓文昌的親屬,讓我們這些文昌多年的朋友,好好地哀悼一下,做個紀念,也讓死人能夠入土為安……”

陳國富說:“你們的心情可以理解,不過,屍體不能交給你們。屍體必須火化,這方面,我們沒有談判的餘地。”

張鎮江提出:“這件事希望陳局長能夠再考慮,如果警方能夠寬容,我們公司願意為警方提供10萬元贊助費。”

陳國富堅決給予了拒絕。

張鎮江等人退了回去,第二次過來,帶來隋文昌的親屬。

陳國富苦口婆心,規勸他們說:“這件事不是普通的正常死亡事件,而是一起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涉及的有關屍體問題,必須依照法律,按照警方的要求進行處理。”

張鎮江在講不出更多理由的情況下,依然認為錢能解決問題,把“贊助費”提高到15萬元。陳國富再次拒絕了他。陳國富說:“我們不能把屍體交給你們,這也是對你們的安全負責,防止再出問題。”

第三次,張鎮江等人在底下做了磋商,一上來就說:“如果警方能夠把文昌的屍體交給我們,我們保證一切按照警方的要求去做,保證不出任何問題……文昌這麼突然就離開了我們,被人打了那麼多槍,我們只是想好好地悼念一下他,不會出任何事情。”他還提出,“為了表明我們的誠意,我們願意向公安局交納30萬元保證金。”

陳國富告訴他:“我相信你們會按照警方的要求去做,也非常相信你們的誠意。你們說保證不出問題,我也相信你們不出問題,可我不能保證,別人對你們不出問題。在隋文昌被殺這個案件徹底弄清之前,你們自己也有安全問題。我們公安局,要對你們和死者的親屬負責,要對你們的安全負責。假如我們讓你們把屍體運走,把靈堂設起來,誰能保證不會有人過來報復,誰能保證殺手就不會再對別人下手?再開槍,再打死幾個人,你說怎麼辦,你能負起這樣的責任嗎?所以,這個屍體警方不能交給你們,保證金你們也拿回去。如果你們有意和警方配合,我請你們立即退出火葬場。”

經過三輪談判,對方看到警方態度堅決,不再要求運回屍體,但仍然要求,在火化前與死者見上一面。

此時已接近午夜12點,古長生他們的屍檢工作已經完成,張一兵胸部的一槍造成心肺損傷,槍彈痕跡與現場情形相符;隋文昌身中六槍,分別擊中頭部、胸部,傷口狀況與現場出現的獵槍與柯爾特兩種槍彈的情況相符。

屍體火化前,本著人道主義的精神,陳國富批准,允許隋文昌、張一兵的親屬與遺體見面,小範圍舉行了一個遺體告別儀式。並請火化工對隋文昌二人的屍體做了簡單的化裝。這一舉動,對緩解對立情緒,控制現場局面,平息事態,都起到了較好的作用。

就此機會,陳國富副局長對外邊的圍觀人員,公開發表了講話,他強調指出:公安機關一定會依法辦事,破獲此案,抓到兇手。對其他幾個黑道團伙人員,他也公開進行了警告,要他們不要輕舉妄動,有矛盾,有摩擦,要依靠法律來解決,否則,無論誰觸犯了刑律,警方都將堅決給予打擊。

面對宜賓黑道大哥隋文昌被殺的特殊案件,宜賓市公安局、翠屏區公安分局所採取的措施,事後被證明是正確的,在各警種的密切配合下,他們從幾方面入手,控制住了局面,震懾住那些想鬧事的亡命分子,在兇殺現場、二醫院現場、以及屍體處理等相關事件上,做得有理有力有節,防止了事態的進一步擴大,取得了顯著的效果。

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3月26日深夜至凌晨,宜賓室翠屏區公安分局大樓內燈火通明。陳國富從火葬場趕回,市局、分局主管刑偵工作的主要領導聚集在會議室,“3。25”專案指揮部在聽取各方面的彙報,研究下一步工作。

這是一個不眠之夜。

各偵察小組獲得的情況逐步彙總上來。

孫玲玲是現場唯一的目擊人。她提供了案發的準確時間——3月25日下午5點35分;提供了殺手的確切人數和特徵:4人,男性,均蒙面,戴棒球帽,手持槍支。

警方在樓道中提取到案犯在撤離時匆忙丟棄的作頭套使用的女式絲襪和李寧牌運動帽。

現場勘查及驗屍結果表明,張一兵被獵槍擊中胸部死亡,隋文昌所中六槍,其中四槍為“柯爾特”手槍所致,兩槍為獵槍霰彈所致。現場發現相應的兩種槍彈彈殼。

現場出現過一輛車牌號為川Q13099的紅色夏利出租車,為兇手乘坐的車輛。

據孫玲玲提供,隋文昌的這一秘密住所是三天前搬入的,這一地址除了已經死亡的隋文昌、張一兵外,只有她、張鎮江、宋亞平和房主四人知道。並提供了事發前這所房間人員來往情況。因下午五點郝四要來看望隋文昌,他可能是知道這一地址的第七人。

宋亞平在二醫院看護隋文昌時被警方一網兜住,押到分局接受審查。

宋亞平供述的情況與孫玲玲一致。案發生前,他的確把這個地址告訴過郝四,因隋文昌已允許郝四前去看他。宋亞平對槍手能夠準確找到這個秘密地址頗感意外,他推想不出此地址洩露的渠道。

警方核實過商業街修理點,宋亞平在案發前的確在那裡等候修理打火機。

說到宜賓幾大社會團伙的背景關係和重大矛盾,宋亞平認為,殺害隋文昌,肯定是王辛垣手下人員乾的,他們一次不成又殺二次。

持這樣看法的不僅宋亞平,社會輿論都是如此。王辛垣團伙的主要成員“3。19”案發之後已在宜賓消失,加重了社會面上對王辛垣團伙的懷疑。袁寶昆派人收集社會面上的反映,反饋的信息均認為這是王辛垣團伙所為。

警方由於有“3。19”案件的工作基礎,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已把黃毛毛集團納入了視野。“3。25”案件發生後,專案指揮部在分析案情時,並未走彎路,直接把懷疑對象指向黃毛毛集團。

他們的主要依據是:

第一,“3。25”案的作案手法不像王辛垣集團,王辛垣是一個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團伙,聚眾毆鬥家常便飯,但如此兇殘且計劃周密地殺人,沒有先例。楊光認為,這起案件手法兇悍,更像黃毛毛集團。1999年宜賓發生的一系列案件的作案特徵,說明了這一點。

第二,兩案反映出殺手配備的武器精良,有打霰彈的節筒槍,有連發式獵槍,還出現了美製軍用手槍。王辛垣集團的武器,沒有這麼豐富。而1999年反映出的黃毛毛與林傳金火併的一系列案件中,這些武器大都出現過。

第三,王辛垣集團與隋文昌集團的矛盾衝突已趨表面化,在這種情況下,王辛垣殺害隋文昌只能引火燒身,招來警方的打擊。王辛垣不至於愚蠢到如此地步。

第四,“3。19”案件發生後,王辛垣迫於社會壓力,已經逃往外地。這次隋文昌被殺,王辛垣得到消息,立刻託中間人找到公安機關,聲明隋文昌不是他派人殺的,並透露其淡出江湖的想法。從邏輯上推理,王辛垣有可信之處。

第五,隋文昌、黃毛毛是宜賓勢力最大的兩個團伙,他們間具備相互火併的基本條件。這一點,警方在 3月23日會議上已做過分析。

基於以上認識,指揮部明確規定了偵察的主攻方向,這就是:以現場提供的線索為依據,以黃毛毛與隋文昌兩大團夥的矛盾衝突為背景,深入調查黃毛毛集團與“3。19”、“3。25”兩案的關係,尋找殺手及幕後指揮人。

針對宜賓社會上普遍存在的、認為王辛垣是殺害隋文昌兇手的這一情況,指揮部確定了“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偵察策略,在社會上廣泛施放空氣,公開地大張旗鼓地追捕王辛垣,製造假象,麻痺真正的兇手,為我們的偵察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翠屏區刑警大隊四中隊,加強社會面上的控制工作的同時,在大範圍內進行佈置,加強對王辛垣團伙的打擊力度。公安上層人員,凡在公開場合,一律宣稱“3。25”隋文昌被殺一案,是王辛垣團伙所為,口徑一致。袁寶昆率領偵察員,清剿了幾處王辛垣的窩點,做出姿態。這都給社會上留下同一個感覺:警方的偵察方向十分清晰,打擊對象就是王辛垣。

與此同時,由陳國富、於秀、鄭易、程忠實、楊光、任春風組成的指揮部中心組,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組織精幹隊伍,圍繞“3。25”案現場反映的線索,有步驟地深入開展了偵察工作。

出租車之謎

3月26日凌晨,指揮部碰情況時反映出,現場出現過一輛紅色夏利車。

警方在現場走訪群眾80多人,綜合起來反映出的過程是這樣的:

5點30分,一兩紅色夏利出租車停在路邊,車上下來四個人,他們提著包,走到宿舍樓前。其中一人先走進樓洞,返回後幾人一起走進去。門衛曾詢問,前面人稱:住在樓上。其餘人稱:與他是一起的。門衛放行。四人上樓後,又有母女二人上樓。此後三四分鐘,聽到連續槍聲。緊接著四人先後跑出,鑽進路邊的出租車。出租車啟動,開走。

整個過程大約有六七分鐘。

多名目擊群眾記下了出租車牌照號,從不同渠道反映給警方。出租車牌照號為“川Q13099”,目擊群眾的證詞完全一致。

目擊群眾證實,出租車停下時,車上人員(四人)全部下車,車內沒留司機。

25日晚,翠屏區刑警大隊偵察員已對牌照號為 川Q13099的出租車進行了調查。查出車主姓谷,名叫谷明。

當晚12點,司機谷明被傳喚到刑警大隊。

擔任問訊工作的是翠屏區刑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肖海峰和偵察員溫海。

谷明交代說:“3月25日下午,我在街上跑出租,有四個人上了我的車,在街上轉了兩圈,要去南岸。我拉他們到六中附近,他們下車,給我 100塊錢,說他們要去辦點事情,要我在路邊上等侯。時候不大,他們回來,我拉著他們離開。到了後來,我才知道那個地方出了事情……”

肖海峰不動聲色,反覆砸實有關細節。

很顯然谷明在講假話,他在細節上說得驢唇不對馬嘴。停車地點不對,時間說不清楚,群眾反映車上只有四個人,他卻交代他拉了四名乘客。群眾反映,車上沒見司機,他卻說,他始終坐在車上。

從谷明編織的謊話中,肖隊長得到兩個基本判斷:一,谷明不是案犯;二,他知道一些內情。因此,他採取正面疏導的辦法,從午夜一直談到26日早上九時。問訊雖然沒有突破,但谷明已不能自圓其說了。肖海峰給他留下思考的時間,中斷了問訊。果然,到了下午一點,谷明主動提出,他要單獨面見肖隊長。

肖海峰把谷明帶到辦公室,谷明交代說:“三月十幾號的時候,具體日子記不大清了,我大姐的男朋友湯泉對我說,他有個朋友要用我的車,每天付租金500元,用多長時間,到時候跟我結帳。我同意了,這輛車他們就拿過去用了。到了昨天晚上八點多鐘,湯泉給我打電話,告訴我,車子放在冠英街,要我自己開回來。我過去找到我的車,把車開回了我家。”

肖海峰問:“你為什麼開始的時候不講實話?”

谷明支吾,不做回答。換個方式再問,仍不回答。

因出租車涉及到湯泉,這是一條令人興奮的線索,肖海峰和溫海立即把這個情況向楊光大隊長做了彙報,楊光立刻彙報給指揮部。

湯泉是什麼人物,楊光心裡清楚,他是黃毛毛集團的軍師,是二把手。湯泉有犯罪前科,他原是唐昌明、李兵團夥外圍人員,與警方多次打過交道。

出租車牽扯出湯泉,與警方的整體判斷相一致,只是線索來得太快了些,基於楊光大隊長與黃毛毛團夥打交道的經驗,他們肯定要給你製造麻煩——這方面我們有過多次教訓:要麼,警方得不到信息;要麼,你得到信息時人已經找不見了。這是他們慣用的伎倆。

依照指揮部的指示,楊光立刻做出佈置,在嚴密封瑣消息的情況下,通過內線尋找湯泉。果然,湯泉已經失蹤,在他經常活動的場所裡已經找不見他。

然而,

他先打電話給肖海峰,問:“我聽說公安局找我,有什麼事情?”

肖海峰說:“我們要核實點情況,你到公安局來一下。”

然後,湯泉又給楊光大隊長打電話,說:“那輛出租車的事,我想跟你解釋一下,車子跟我沒有關係。”

楊光說:“有沒有關係,你到公安局來講清楚。”

本來警方是在試探,湯泉也在試探。警方不瞭解湯泉躲在哪裡,湯泉似乎在摸警方的態度。

楊光立刻把這一信息彙報到專案指揮部。鑑於我們採用“明修棧道”的偵察策略,指揮部認為,湯泉有可能與警方接觸,我們應做好“接待”的準備。

然而,湯泉表現出的“主動性”還是超乎警方的預料。

下午一點,湯泉大搖大擺地走進分局刑警大隊的辦公樓,竟然主動來“自首”了。

楊光決定,先由肖海峰中隊長和他單獨交鋒。

湯泉個頭不高,方臉盤,大眼睛,長得較胖,大腹便便的樣子。說話語調平穩,總能顯出幾分真誠。他對肖海峰說:“3月12日,有個叫何二娃的人,給我打電話說,他要跟一個朋友出去做生意,找我借車子用。我有輛白色蘭鳥車,沒答應借給他。我說,我的女朋友家有輛夏利出租車,二娃你要用可以拿過去。後來兩下里講好,每天租金500元,用過之後再結帳。何二娃就把車子開走了。到了8月25日晚上,何琦打電話給我,說車子用完了,放在了冠英街。我就打電話給我的小舅子谷明,讓他把車開了回去。”

表面上看,湯泉所說,與谷明後來所講的情況,大致相符。

肖海峰問:“就這些嗎?”

湯泉說,“就這些。我聽谷明的母親說,你們把谷明叫過來,一晚上都沒讓他回去。他母親抱怨我,一再追問,把車子借給了什麼人,要我過來把事情講清楚。正好我聽說你們要找我,我就過來把事情解釋一下。”

說完,湯泉站了起來,對肖海峰說:“我下午還有個事情要辦,約好了見銀行經理,談貸款的事情……肖隊長您沒別的事情,我就回去了。”

肖海峰說:“你不是還想見見楊光隊長嗎,他要你等他一下。”

他立刻把問訊情況向楊光做了彙報。

十四集

尋找何琦

該楊光大隊長出面了。楊光早已想到,湯泉敢來,肯定把背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不過——他既然來了,就不能輕易讓他走掉。放回去,再想找他就難了。一有風吹草動,他肯定會消失得無影無蹤。

兩人在楊光的大隊長辦公室見了面。

楊光給他倒了杯水,說:“坐。”然後問:“我們為啥子找你,你曉得嗎?”

湯泉說:“我曉得的,為了車子的事情。”

楊光望他一眼,提高些嗓音問:“只是車子的事情嗎?”

湯泉停了一下,說:“文昌被殺了,那個車是我舅子的。這事情就有點絞亂了頭。所以我要過來說清楚。那個車子,不是我舅子開的,也不是我用的,是一個叫何二娃的人,借過去的。這個情況,我跟肖隊長都講清楚了,你們可以調查。何二娃把車借走七八天,講好的租金都沒收起,卻出了這樣的事情……”

楊光問:“何二娃是哪一個?”

湯泉說:“在茶館裡邊認識的,常見面,名字不曉得。”

楊光拿出一堆照片,叫湯泉辨認——照片便是二醫院大清查的成果。楊光說:“你看一看,這裡邊有沒有你說的那個何二娃?”

湯泉看了一陣,把何琦的照片挑出來,說:“就是這個人。”

他這麼痛快就把何琦指認出來,楊光心裡就有些冒涼氣——他當時就覺得,這個何琦恐怕是找不到了。要麼,他已經外逃,要麼,他已經被他們滅了口。不然,湯泉不會這樣有持無恐。

湯泉說:“我該講的都講了,我要回去了。”

楊光說:“這不可以。你也知道,這個夏利出租車,與隋文昌被殺的案子有關。事情沒弄清楚前,我不能放你走。”

湯泉問大眼睛一翻一翻的:“為啥子喲?我可是主動過來,向你們說明情況的。”

楊光說:“你講是講了,可我們總要核實一下,你講的是不是真話嘛。”

湯泉叫板說:“我這個人,你瞭解,是從來不說假話的。”

楊光說:“我這個人,你也瞭解,從你上學時偷子彈那次算起,我們打了有十幾年交道了吧?你想一想,在我沒弄清楚你說的是不是真話之前,我會不會放你回去?”

湯泉無話可說,他實際上早做好了準備。

肖海峰開辦手續,送湯泉去看守所。湯泉的傳呼機、手機均沒帶在身上,只帶了不多的現金,那是在看守所用得著的——他有備而來,已經做好回不去的充分打算。

3月25日夜裡,公安局對二醫院現場圍觀人員進行大清查時,何琦就進入了我們的視野。他是50名被審查人員之一。負責問訊他的是任春風副大隊長。

任春風在詢問了有關情況,拍下他的正側面照片之後,要求他24小時開機,隨時聽候警方的傳喚。

出租車——谷明——湯泉——何琦,這條線索的步步推進,是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進行的。這是宜賓警方在打擊涉黑團伙的鬥爭中總結出的一條成功經驗。重要線索只有指揮部中心組和具體辦案人員清楚,在工作上實行垂直領導,為此,他們規定了嚴格的保密紀律。在“3。25”案件的偵破過程中,保密紀律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被各級領導和偵察員譽為偵察工作的生命線。這在後面的工作中表現得很為鮮明。

會議室裡的氣氛是緊張的。

任春風在撥何琦的電話號碼——他已經撥了幾遍,正像指揮部擔心的那樣,何琦的手機打不通——他關機了。

一般情況下,在警方、特別是刑警隊副大隊長要求開機的情況下,何琦這一級別的人物,是不敢公然違拗公安局的指示的,他不會找這個麻煩。

情況仍是那兩種:要麼,何琦已經逃匿;要麼,何琦已被殺害。

何琦是解開出租車之謎的鑰匙,也是推進全案偵破的一個關鍵環節。湯泉能來投案,把何琦的線索明明白白送到警察面前,你再想痛快地找到何琦,這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的。

指揮部所有人心裡都憋著把火,一個共同的感覺是——湯泉在跟警方玩遊戲。可明明知道他開的是一張空藥方,警方卻不得不按他的方子去抓藥。

翠屏區刑警大隊把工作佈置了下去,各中隊把網撒了下去:各種線索的網絡都張開著,全力尋找何琦。

下午三點,一個消息傳到指揮部,南岸派出所接到報案,南岸城鄉結合部有一個叫鳳凰溪的地方,發現一顆砍下的人頭,男性。

指揮部人員吃驚不小,程忠實、楊光、任春風立刻驅車趕往鳳凰溪現場。

南岸派出所所長已在現場等候他們。

發現人頭的地方是一個準備填起來的泥塘,人頭被塑料袋包裹著,是被人無意中發現的。

見到人頭,大家才鬆了口氣,因該人頭已經腐敗,辯不清面孔,從死亡時間上看,不會是何琦。這是另一起殺人碎屍案。

該案當天就被破獲,刑警大隊在南岸派出所的配合下,很快查清,殺人者是一對夫婦,作案後潛逃。公安人員從他家屋頂上的花草間,找到了肢解的屍體。

到了晚上,幾條線上的信息都反饋回來,情況基本相同——3月26日中午,有人看見何琦在西街宜賓大酒店裡玩牌,下午以後,沒人再見過他。

3月29日,何琦沒有任何消息。

3月30日,何琦仍沒消息。

這一天,肖海峰、溫海奉命到看守所提審湯泉。

湯泉泰然自若,在看守所裡吃得香,睡得著,與肖海峰談話時,表現得十分輕鬆。

肖海峰問:“你平時跟何琦的關係怎樣?”

湯泉說:“平時接觸不多,關係並不太好。”

肖海峰問:“關係不好為什麼還要借車給他。”

湯泉說:“有錢賺啊?這事為我舅子,價錢合適誰也會幹。”

肖海峰似在有意無意之間問:“社會上的人反映,殺隋文昌是你乾的,有這回事嗎?”

湯泉大眼睛眨了眨說:“那件事跟我沒關係,我絕對沒幹。”

肖海峰嚴肅地說:“你在這裡說話,是要負責任的。”

湯泉拍拍胸脯說:“我絕對負責任。”

這次提訊,沒有可切入的話題,楊光的意思也是讓肖海峰泛泛地談一下,用隋文昌的事刺激刺激他,看他有什麼反應。

給肖海峰的感覺:第一,他與外界保持著聯繫,對這幾天社會上發生的事情知道得很清楚;第二,他在看守所裡呆得自在,精神上很放鬆,並沒有後顧之憂。

肖海峰向指揮部彙報提審情況,說:“湯泉在看守所裡太舒服了,給人的感覺像住孃家一樣。我建議給他換一下看押地點,一方面,可以割斷他與社會上的聯繫,第二,也煞煞他的囂張氣焰。”

楊光也正在琢磨這事,馬上說:“好啊,我們把他送到屏山去,給他加加壓,不然他是不願意好好考慮問題的。”

指揮部決定,把湯泉轉移到宜賓市最邊遠、條件最艱苦的屏山縣監獄。宜賓刑警支隊立刻與屏山縣取得聯繫,白天還得意洋洋的湯泉,晚上就受到了“懲罰”,連夜被押解出宜賓城。

傳訊宋亞平,收繳六四槍

指揮部在沿著出租車線索步步深入的同時,並未忘記加強對隋文昌團伙幾其他團伙人員的社會控制工作。

“3。25”現場群眾反映,在警方趕到之前,人們向救護車上抬隋文昌時,有一把六四式手槍掉在了地上。

現場勘查報告稱,警方技術人員在現場勘查時,在隋文昌的床頭,發現兩枚六四式手槍子彈。這也證明隋文昌持有槍支。但這隻六四槍並沒收繳上來。

陳國富副局長對這支軍用手槍十分重視,多次指示,必須把槍找到,避免發生新的暴力衝突。

楊光大隊長責成袁寶昆中隊長負責此事。袁寶昆通過關係,尋找隋文昌團伙的二號人物宋亞平。告訴他:警方已掌握隋文昌有一支六四式手槍,警方有確鑿證據證實,這條槍曾在隋文昌被殺現場出現過。警方希望宋亞平能夠合作,協助警方儘快找到這支六四槍。

第二天,袁寶昆傳出的信息收到迴音,宋亞平通過中間人捎過話來,他願意說明這個情況。

袁寶昆向中間人提供了自己的手機號碼,不久,他接到宋亞平的電話。

宋亞平說:“袁隊長,我接到你的通知,在下邊做了些瞭解,的確有這麼回事,隋文昌有一隻自衛手槍。我已經按照公安局的要求,把槍追了回來。袁隊長你看,我是以什麼方式,把這隻手槍交給你們為好?”

袁寶昆:“你到公安局來一下嘛。”

宋亞平說:“這不行。現在,文昌的事還沒個眉目,我不能到公安局去。別人問起,也說不清楚。”

袁寶昆說:“你有什麼說不清楚的?”

宋亞平說:“袁隊長,我這樣講你應該明白,現在形勢緊張,我去公安局,對我有危險。”

袁寶昆不再強調,問他:“你不來公安局,槍支怎麼交?”

宋亞平說:“我信任袁隊長,我只希望和你一個人打交道。”

袁寶昆說:“你說怎麼辦吧?”

宋亞平說:“下午,我在金沙江碼頭等你,你一個人來,我們是君子協定,你要保證,不找我的麻煩。”

袁寶昆同意了他的要求。

放下電話,袁寶昆把情況報告給楊光大隊長。楊光大隊長慎重考慮過,認為隋文昌事件發生後,社會上的人小心謹慎,不願把事情鬧大,可以理解。為了防止萬一,他要袁寶昆帶兩名偵察員,暗中做接應。

下午四點,袁寶昆依照宋亞平的約定,隻身出現在金沙江碼頭。

一同前來的偵察員陳虎、餘海風在附近隱蔽下來。

時間滴答過去,宋亞平並沒有出現。

袁寶昆一邊看錶,一邊注意觀察周圍。周圍並無異常。他已向陳虎他們交代好,沒有他的信號他們不要出現。以免給宋亞平留下口實。

過了將近半小時,袁寶昆已經等得不耐煩了,他準備離開。這時候他的手機響了。

來電話的正是宋亞平,他在電話裡說:“對不起啊袁隊長,我早就到了,我並沒違約……不過我要弄清楚,袁隊長是不是也遵守了我倆的協定,現在我相信了,請袁隊長向左邊走,我在巷子口上等您。”

袁寶昆向左邊看了看,宋亞平果然在巷子口上站著。

原來,宋亞平擔心被抓,在預定時間並沒有出現,而是躲在一邊暗中觀察,他確信袁寶昆沒帶刑警隊員,才給袁寶昆打了這個電話。

繳槍的過程十分順利,誰也沒多說什麼。

採用這種秘密接頭的方式收繳武器,並不常見,但在幾大團伙火併的特殊的背景下,也不失為一種方法。數天之後,當他們再次相見的時候,情況就迥然不同了。

誰是猶大

在“3。25”專案指揮部的領導下,宜賓刑警在全力尋找何琦的同時,加強了對孫玲玲的審訊力度。

為了嚴格保密,同時也為了確保孫玲玲的人身安全,審訊工作在軍區招待所秘密進行。

據孫玲玲介紹,隋文昌在第一次遭槍擊後,精神上十分緊張,一掃平日的驕橫和霸氣。在二醫院做完手術,立刻躲進南岸鳳凰小區。在這期間,社會上看望隋文昌的人很多,一般通過二弟宋亞平安排。警方約見隋文昌之後,他感到鳳凰小區不安全,通過張鎮江的朋友蔣三哥,於3月22日轉移到現地址。隋文昌此次轉移極為秘密。他已經預感到,殺手對他不會罷休,這個意思他多次向孫玲玲談起過。

搬到城監所宿舍大樓之後,他與孫玲玲、張一兵均不出門,吃飯由外邊送到門口,送飯人也不準進屋。

知道他這個住址的只有七人,他們是:隋文昌本人,孫玲玲,保鏢張一兵,二弟宋亞平,以及張鎮江和蔣三哥,郝四也應該知道這個地址。

殺手能在三天之內,準確摸到隋文昌的秘密住所,從容地做好準備,把隋文昌槍殺在臥室中,沒有內線人員做接應是難以做到的。

這個判斷,在3月26日凌晨,指揮部中心組的案情分析會上已經提出來,以後隨著案情的深入,不斷得到印證。

指揮部中心組認為,從條件上分析,除了隋文昌本人,其餘六人均不能排除充當內奸的可能性。

其中,蔣三哥和張鎮江的可能性最小。他們與隋文昌沒有直接的利害衝突,與隋文昌是朋友關係,本身不是隋文昌團伙成員,“3。25”案件發生後,沒有異常表現,基本上可以排除。

張一兵雖被殺害,他仍然是第一位嫌疑對象。首先,保鏢由於其地位所決定,是最容易買通的人員。許多著名的暗殺事件,比如印度前總理班德拉·奈剋夫人便是被自己的兩名保鏢殺害的。其次,據警方目前掌握,張一兵跟隨隋文昌的時間不長,背景不清,這是隋文昌用人的特點所致。第三,張一兵有與外界聯絡的條件,他的手機和孫玲玲的手機被隋文昌指定為對外聯繫的兩部通訊工具。至於他的死,也比較容易得到解釋——如果他是唯一的知情者,殺手在實施暗殺方案時,為滅口先把他除掉,這在邏輯上完全能夠解釋得通。

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張一兵極其周邊關係的偵察工作。

孫玲玲是隋文昌的小姘,但她與隋文昌僅同居半年。應該說,她是殺手可以利用的一個薄弱環節。為什麼室內三人僅她一個保全了性命?這就很費解釋。她同樣有著對外聯絡的便利。倘若她被收買,她只需做兩件事,第一,提供隋文昌現在的藏身地點;第二,說明室內有幾個人。別的,都不用她再去操心,對方就能把一切安排妥當。

宋亞平,雖然他是隋文昌的二弟,深得隋文昌的信任,隋文昌的治療、安全都由他一手安排,但同時,他也最有條件把這一切出賣給殺手,討一個好價錢的人。宋亞平天天都要過來看望隋文昌,同時他又天天都在外邊活動。倘若他被收買,對隋文昌最為危險。他完全有條件行走於隋文昌與殺手之間,這邊把隋文昌安排得天衣無縫,那邊再安排殺手在無縫的天衣裡邊把隋文昌除掉。

郝四,他在幾人中最晚一個得到隋文昌的住址。這兩天他受隋文昌派遣外出辦事。但是,殺手正是打著郝四的旗號,才暢通無阻地進入房間,從容地殺害隋文昌和其保鏢張一兵的,這一點無法解釋。

當然,反過來推理,他們又誰都不可能是告密者。

張一兵對隋文昌忠心耿耿,孫玲玲深受隋文昌垂愛,宋亞平是隋文昌的貼心知己,重大事情隋文昌都要聽他的意見,郝四是他的信徒——隋文昌與他們無仇無怨,隋文昌之死,對他們每一個人都沒有好處,他們又為什麼要勾結殺手,暗害隋文昌呢?

然而,社會之複雜,人心之叵測,或許在隋文昌這樣“黑吃黑”的團伙裡都不好推測。這裡面的是非曲直,是無法用“常規常理”來詮釋的。

從隋文昌被殺的現場情況分析,六人中,必定有一個人是內奸。

——尋找出這個內奸,是警方破解此案的又一條重要途徑。

那麼,誰是猶大?

3月27日,凌晨兩點鐘,瀘州市納溪區公安局值班人員接到 110報警,在盧州天然氣化工集團四○四廠附近發現一具男屍。指揮中心指令,刑警大隊立即出現場。

當晚值班的刑警大隊副教導員席敬芝是位女刑警,接報後她立刻帶領偵察員趕到現場。

出事地點在四○四廠大門外一公里的地方,在 321國道與四○四廠岔道的連接處。現場伏臥著一具男屍,頭部有血跡。當時天很黑,在照明條件下初步勘查,確定死者為他殺。

席敬芝立刻向主管刑偵工作的副局長袁建宏、分局局長謝建峰彙報,二位分局長連夜來到現場。

謝建峰、袁建宏組織納溪分局刑警大隊和三個派出所的警力,全力開展現場勘查和現場訪問工作。對報案人、周邊群眾及附近的出租車隊進行了訪問。

最早發現屍體的是四○四廠職工,他們下夜班路過該地段時,發現路邊斜臥著一個男子,原以為是醉酒漢,發現血跡後,立即報案。

案發現場附近有條深溝,距屍體不足50米,跨過 321國道就是永寧河河道。兇手將被害人殺害後應該有條件隱藏屍體,但兇手並沒有這樣做。這說明兇手對該地的地理環境並不熟悉,且兇殺過程十分倉促。

現場勘查中發現三枚軍用手槍子彈彈殼,法醫鑑定,死者頭部、頸部的傷痕,為軍用手槍子彈由後面射入而致。

納溪區在瀘州市中心的江陽區之南,約20公里。座落在納溪區的瀘天化集團是瀘州三大上市公司之一,有職工一萬餘人。納溪區從未發生過槍擊案件,使用軍用手槍殺人,這在瀘州市境內也是破天荒第一次。

案件性質確定後,引起了納溪區公安分局、瀘州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視。市局馬上派人趕到現場,楊局長親自到現場坐鎮指揮。

納溪區當天夜裡就組成了專案指揮部,調整警力,組成若干小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對現場進行了詳細的搜索,組織群眾辨認屍體,確定屍源。

現場調查組走訪周邊群眾。321 國道沿永寧河畔有一溜建築,通過深入調查,確定了案發時間為午夜12點10分左右,群眾聽到了三聲槍響。

現場調查組通過工作獲悉,當天午夜12點左右,有出租車在現場附近掉頭。他們立刻組織警力到出租車隊,詳細調查出租車夜間出駛情況,對納溪區所有出租車車主及駕駛員均進行了訪問。

分局領導走訪瀘天化領導,獲得支持。他們廣泛發動群眾,組織條件具備的職工,進行了屍體辨認。

現場反映出被害人的情況是:男,身高一米六八,後腦殼上中了三槍,進口三個,出口兩個,因腦損傷死亡。死者穿著的衣物比較講究,名牌西服,佩帶“都彭”牌打火機,“都彭”皮帶,皮帶上有個摩托羅拉V998手機套子。

死者身上錢財沒有丟失,脖頸上一條160g金項鍊也沒有丟失,唯有手機失蹤。分析不屬謀財害命。從衣著打扮上看,屬於社會閒散人員,死亡原因較為複雜。瀘州警方認為,死者可能與瀘州的黑社會性質的團伙有關。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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