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迎來新變化 檔次調整 多繳多補

昨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的相關負責人深入解讀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的《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這意味著,明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將迎來諸多新變化,包括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繳費補貼調整、高齡參保人員增發基礎養老金等。在此,本報為您詳細介紹其中亮點。

全省涉及1566萬餘人

首先需要解釋的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並非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前者,主要是針對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鄉居民。 這項保險涉及多少人?省人社廳副廳長賀德孝表示,2008年和2011年,我省先後啟動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城鄉居民第一次被納入養老保險覆蓋範圍,60歲以上的老年城鄉居民開始享受到養老金。2012年,兩項制度在全省各地全面推開,基本實現了全覆蓋,標誌著我省覆蓋全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全面建立。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了1566.96萬人,其中414.71萬老年參保居民已經享受到了養老金。

高齡老人增發基礎養老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此次,我省將對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增發5元高齡基礎養老金,主要考慮這部分參保人個人賬戶基本上沒有積累,體現黨和政府對高齡參保群體的關愛。增發後,他們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將從103元提高到108元。

另外,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居民,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也就是說,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員,每多繳費一年,每月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1元,鼓勵長繳多得。 需要注意的是,參加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老農保)的繳費年限、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斷繳費後的補繳年限均不作為計算年限基礎養老金的年限。

個人繳費檔次調整

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和最高繳費檔次,將分別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取消原來部分繳費檔次,同時增加部分繳費檔次。

調整後,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設為每年200元、3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共10個檔次。繳費檔次實行個人自主選擇,多繳多得。

另外,我省將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人員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引導城鄉居民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具體為,從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政府補貼執行如下最低標準:繳200元補貼35元、繳300元補貼40元、繳500元補貼60元、繳700元補貼80元、繳1000元補貼100元、繳1500元補貼140元、

繳2000元補貼180元、繳3000元補貼220元、繳4000元補貼260元、繳5000元補貼300元。 參保人員當年沒有繳費,之後再進行補繳的,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困難群體暫保留最低檔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貧困人員及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暫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繳費檔次,並由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貧困人員和繳費困難群體自主繳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繳費檔次,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繳費補貼。

此外,為減輕參保人員去世後家庭喪葬費用負擔,提高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我省鼓勵各市、縣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的市、縣,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在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期間死亡的,其指定受益人、繼承人按規定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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